八万块钱一条人命
1999年俺所在的北京某研究所搞外墙装修,有一个民工从六楼的脚手架上掉了下来,摔死在俺实验室的窗外。事后,我听说没有任何人因此受到法律制裁,工程的承包方仅用八万块钱“私了”了苦主家属。而据我所知,是应该有人因此受到制裁的,外墙装修是个危险活,而工程承包商为了多赚几个黑心钱硬是招募些没有受过最起码安全培训的人,有些在脚手架上作业的时候连安全帽都不戴,这根就是拿人命开玩笑。打那个事情起,我就劳劳记住了一个公式----“民工的命值八万”。不过没想到我还是把钱算高了,最近看广西南丹的矿井透水案的善后工作,人民保险公司对于承保的78条人命一共理陪了156万人民币,折合一条人命两万。OK,咱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不在人命上争价钱了,就算八吧。八万人民币是个什么概念?最近看了问问转来的关于“藏獒”的帖子,我才知道原来国内是有人肯出这个价儿一只名贵宠物犬。我不禁好奇:价值八万的宠物犬吃些什么?
之所以好奇,是因为我知道八万块钱一条人命的民工们在吃些什么,想将双方作一比较。那时本魔每天中午12点准时去研究所的食堂吃午饭,偶尔提前15分钟,就能看到民工们挤在窗口抢饭的场景。之所以用“抢”这个字,是因为第一他们并不用钱或菜票一类的纸片来换取盘中餐,第二他们很少斯斯文文地排队。我相信高尚人士看到那场景一定会摇头叹息的,“中国人素质太低”。但我相信倘若这些高尚的人们靠卖苦力为生,抢吃抢喝的劲头也不见得就很小。
扯远了,回到原题:命值八万块钱的民工吃什么?简单说来是两样:一、馒头,二、水煮白菜。我观察了数月,很少有变化。馒头不错,跟我吃的馒头是同一个锅蒸出来的,号儿大了些但颜色相同。但白菜比起我吃的菜来可就差得太多了。但没人报怨这个,饭食是包工头免费供应的,不愿意吃的人可以等到12点之后花五到六块钱买研究所职工们的饭菜。
但是能如此奢侈一次的民工极少。这很容易理解,八万块钱一条命的人,如果每顿饭吃掉五块钱的话,那么其受命折算成时间就只有12500天,太短了呀。民工们想必是不愿意折了寿数的,再者说馒头加水煮白菜梆子也未见得比家乡的伙食差,所以也就抢着吃了。有位哥们曾自嘲这个“抢饭”的做法,说是:“味道莫关系,哦们奏是要吃个热闹。”
有些革命家可能要对此种“穷乐观”的态度嗤之以鼻喽:“不跟着俺争民主自由人权,天生作奴隶的命,活该。”其实这革命家的结论未免草率了些,如果他肯放下道德审判者的架子,如果他肯放下主席、主任的头衔,如果他肯离开皮包公司式的革命组织,深入到民工中去看一看,那么他就一定能够理解为什么民工们无法组织起来。
他们来到这个城市打工,是要开具“务工证明”、是要办“暂住证”的。户籍制度使得民工以客人的身份待在所工作的城市(宛如没有绿卡的华人待在美国),一旦失去了眼前的这份工作,那么他就仿佛失去了在这个城市继续存在去的理由,就很有可能会被当作盲流遣返回乡。故此,民工首要的目标是尽量保住眼前这份工作,而不是革命家的什么“组织起来争取权利”。
俺们的社会制度不仅在一开头就把民工和雇主在了完全不对等的地位上,使得斗争成为不可能;它还用种种手段阻一个民工在城市里生根发芽,使得民工没有足够的条件和时间组织起来。据我了解,北京民工的父母妻儿多数仍在家乡,没有学校、没有暂住证、没有足够的生活费用,她们也只能留在家乡。民工的根不在城里,这使得他们不断地从一个工作地流动到另一个工作地,这使得任何稳定的民工工会成为不可能。
当然,俺说的这个“工会”是非法的。早期时代留下的户籍制度有效地杜绝了非法组织的存在,维护了社会稳定,很英明啊。但这英明的后果是把民工的生命代价降到了万块甚至两万块的地步,这英明的后果是没有雇主愿意去关心民工的死活,这英明就未免让人觉得耳朵根有些发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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