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行多少不义才自毙?
严打以来,以张君为代表的暴力犯罪团伙和以张畏为代表的黑社会犯罪团伙端掉了一个又一个,大快人心之余,有一句话被频频使用,那就是"多行不义必自毙"。我倒要问一句:到底要行多少不义才自毙?
"多行不义必自毙"出自受恶人压得喘不过气来的老百姓口中,是因为深深无奈和侥幸,只好暗暗诅咒他们"恶有恶报,时候未到",并以此来"安慰"自己;出自执法者口中,则是法律的无奈和悲哀。张君张畏之流,尤其是张君,就是枪毙他10次100次也难解受害者亲属心头之恨,用"多行不义必自毙"来为其罪恶人生做总结,是对法律的嘲笑。张畏在温岭横行霸道由来已久,其不义之举有目共睹罄竹难书,可他却在倒行逆施的同时当选为浙江十大杰出青年和台州市政协副主席,越活越滋润,一点"自毙"的迹象也没有。或许有人要说,任何案件的破获的罪犯的缉捕都有一个过程,此话不假,可这个过程到底要多久?是不是一定要等到民怨沸腾、等到有关领导作了重要指示三令五申之后才进行"严打"?如果不"严打",张君尤其是有当地政府作后台的张畏们十有八九还远远地逍遥在法律之外。
多行不义必自毙,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如果不限定时间的话,这无疑是真理。然西文有谚云:"迟到的正义没有正义"。打个比方,一个孩子在他5岁那年父亲被害,直到他50岁那年罪犯才被法办(如果罪犯作案时已经年过30,他恐怕难以再活50年),这种姗姗来迟的正义还有意义吗?显然意义不大。
审判期间,媒体一厢情愿地渲染张君团伙对自己所犯罪行表示忏悔,我觉得这很不可信,因为我从来没有听他们的录音。张君一审宣判死刑后没有上诉,声称自己罪有应得,如果我是张君,我也会这么说,但这并等于他忏悔了。他觉得自己罪有应得其实是够本了,因为他知道这一天迟早要到来,而且来的并不算早,他大大地赚了,活着的时候杀人如麻,死的时候还有3个情妇共赴黄泉,挺值的。
河北蠡县曾经是黑恶势力活动猖獗的地方,1000多家有规模的企业中900多家遭到敲诈盘剥,仅1999年就发生特大涉枪、涉爆、杀人案件181起。当时的蠡县,天不黑商户就关门停业,一到晚上8点,城镇居民家家户户闭门上锁,无人敢在街上走动,就连公安局大楼也漆黑一团,无人值班。光天化日之下在县委、县政府门前都有人公然开枪杀人。就是在这样的形式下,段荣才调蠡县出任公安局局长,他不顾黑老大要将他放平的恐吓和要杀他全家的威胁,迎着歹徒的枪口,顶着关系网的重重压力,短短一年时间,带领他组建的铁队伍,打掉65个黑恶势力团伙,抓捕543名嫌疑犯,使该县的治安状况有了根本的好转。然而,难以置信的是,被他亲自抓获的黑道"三明星"中的老大王兵,在狱中接受记者采访时竟说:"老段这样的人让我佩服。"另一个黑帮头子也说:"早有这个老段,我也不会有今天!"(据1304期《杂文报》雷长风《黑老大最佩服谁》)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这两个黑帮头子的"临终之言"和"肺腑之言"很有典型意义。我们的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为什么不能在罪犯刚开始行不义或是不义之举行的还不多之时制止和抓获他们?这样不仅能及时救老百姓于水火之中,将生命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也挽救了罪犯,不至于落得个"多行不义必自毙"的下场,同时也在老百姓心中树立起崇高威信和光辉形象。如果非要等到罪犯"多行不义"到"自毙"的程度才出手,虽然破的都是要案大案,短时间内影响巨大,但久而久之老百姓反而不怎么买帐,就像反腐斗争一样,力度不可谓不大,惩办贪官不可谓不多,但因为都是等到养肥了才动手,让人觉得贪官合算死"无"余辜,结果老百姓还是不"感冒"
消息来源:木子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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