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经过两天的调查,掌握了涉嫌倒卖广交会摊位的第一手资料,其中包括交易双方的单位、买卖摊位的协议书、汇款单和收据凭条等。
本届广交会组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胡楚生在得到本报记者的报料后,感到十分震惊,并在第一时间责成有关部门采取行动,坚决查清此事。在仔细翻阅了本报记者提供的有关证据时,广交会一位负责人脱口而出:“这是很明显的倒卖摊位行为!”昨天中午,胡楚生就此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再次重申,广交会组委会对非法倒卖摊位现象从来都是持采取坚决打击、决不手软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怕曝光,绝不包庇。他同时对本报记者深入细致的采访表示钦佩和感谢,组委会另一位负责人则希望本报记者继续保持锐气,做好广交会报道,共同为把广交会办成一个规范、高效、公正的交易会而努力。
据本报昨晚从广交会组委会得到的最新消息,广交会的上级领导外经贸部格外重视此事,并且正在会同有关方面进行彻查。
据透露,此事涉及情况比较复杂,其中还可能有利用摊位进行诈骗的嫌疑,因此不排除邀请警方协同调查的可能。
10月10日,广交会开幕前,组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胡楚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一直强调,本届广交会将严格控制参展企业的参展名额和摊位,要加大打击倒卖广交会展位行为的力度。外经贸部一旦发现公司倒卖摊位,将立即吊销其参展资格。
本届广交会开幕第三天,本报记者现场目击,两家通过非正常渠道买到摊位的公司在广交会展馆内直接“开火”。
一摊“卖”二主引发纠纷
涉嫌被倒卖的摊位之一在1号馆。记者在现场看到,在“广州保税区亚太卫星科技有限公司”的标牌下,北边一半摆的是显示器,南边一半却是电源插座,让人强烈地感到不协调。划界而坐的业务经理视同陌路。面对这别扭的环境,广州市海珠区鸿运商贸服务部的张经理急得大叫:“我花了9·8万买了这个展位,突然就这么被缩水一半!问题是我还找不着人。”张向记者展示了他向亚太公司副总李文社买展位的协议书(见右上图)。
记者在这份盖着红印的“展位转让协议书”上清楚地看到:甲方(广州保税区亚太卫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向乙方(广州海珠区鸿运商贸服务部,以下简称:鸿运)提供秋交会会场一个摊位供乙方参展使用,乙方则须向甲方缴纳展位费用9·8万元人民币。
此外,协议规定,“亚太”还负责向“鸿运”提供一个正式参展代表证。
按照协议,张经理签字盖章后向亚太公司付了4·9万元,10月13日他从“亚太”拿到正式参展证,又付了4·9万元现金。于是“鸿运”梦想进场布展准备大展鸿图了。
然而“鸿运”13日进场布展时,却发现原展位只剩下一半。一家温州的公司早早占据了半个摊位。一问才知,他们同样也是花了钱买了这半个摊位参展。其业务经理康某对记者表示,他的老板是一家私营业主,他只是做业务的。至于摊位从何而来,康请记者理解并不要为难他,是老板搞来的,要问找老板去。他同时大发感慨,私营主要出口,但又拿不到摊位,只好花钱,这很正常。
但张经理则在一旁揭露说,康的半个摊位是花了9万多元从广州永华明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华明”)买下来的。卖主是“永华明”的业务经理余涵小姐。
倒卖者自称被骗
余涵佩戴的正式参展证上的确贴着她的照片,但名字却是蔡小艳。余涵对记者坦承,那个摊位是她卖给康某的,但作为卖主的她自己也是受害者。余涵代表的公司是“永华明”,她的展位是从“亚太”副总李文社处买来的。参展证上“张冠李戴”的奥妙就在于此。她同样向记者展示其与上份如出一辙的协议书:甲方是“亚太”,乙方代表则是余涵,单位盖章分别是“亚太”、“永华明”及“广州市越秀区灵通信息部”。
这份协议书标明甲方转让一个标准展位给乙方,转让费是11万元。付费方式、规则与上份协议书一样。唯一的不同则在于该协议加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条款:即乙方有义务保持本协议的秘密,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密,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展位并不退回转让费。
余涵称那半个摊位是她花了5·5万元从亚太副总李文社处买来的,然后她又以9万多的价格转手卖给康某所在的公司。于是当张经理心急火燎地向康某讨回半个摊位时,只做业务的康便把球踢给了余。由于余涵手头只有一张两万元的汇款证明,而余所称的以现金方式给亚太副总李文社的3·5万元则没有任何收据。张经理便怀疑是余与李勾结,合伙利用摊位进行欺诈。张的另外一个理由是,余根本不肯配合他主动去找亚太公司的副总李文社。
于是出现本文开头的一幕:交易厅里,被老板逼得快跳起来的张经理指着余涵的鼻子骂:“你今天一定要退还半个摊位的钱,否则我就叫派出所来抓你!”不过任张经理吵得面红耳赤,余涵与康某一样,保持沉默。即使这样,张显然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倒卖者自暴内幕
发现只剩下半个摊位,张经理和他的公司觉得上当受骗,马上与余涵一起找到位于天河路的亚太公司。张称,亚太的赵总、王副总均表示,这几天李文社没来上班,不知去哪了。而尽管协议书上盖的是“亚太”的公章,9·8万元的收据上也盖有“亚太”财务专用章,但“亚太”方面认为,包括公司的公章等等皆是假的,认为此事与他们无关,要找就找李文社联系。
余涵说,“李文社是亚太公司参加历届广交会的负责人,上届春交会时她就结识了李文社。当时本来是要通过他买摊位的,但是没有合作成。这次李文社主动把这个摊位转让给我,由我来代理。”记者昨天拨通李文社的手机,结果显示是秘书台服务。记者留下口信,但始终没有回音。
余涵反复申明:我们买摊位也是无可奈何。想做出口的私企太多了,而通过正规渠道他们又拿不到摊位。只好走这条路了。
余涵对记者说:“亚太”是广州市的明星企业,出口卫星设备什么的,但实际上呢,他们根本接不到订单。所以每次参加广交会,拿不到订单,还要赔上参展费装修费,所以只有通过将摊位转手给其他拿不到摊位的公司。李文社一直在亚太操办广交会摊位的事。
记者问:广交会是按照出口额分配摊位的,“亚太”没有出口额,何来广交会摊位?
余涵笑了笑,说:这你就不懂了,如果我们买了摊位,但出口业绩算是他们的。有了出口业绩,他们就能继续争取摊位了。所以说,国家分配摊位,是看哪个企业为国家创汇多少而定的,但实际上,它收入多少,成交多少,由他自己填。没有外贸订单,他就可以以联营的方式,甚至倒卖摊位的方式让其他能拉到外销订单的企业参展,而买了摊位企业所得的外销业绩归卖方,与外商贸易的金额则归自己,双方皆有利可图。
余涵还有一个自己的摊位,即是同处1号馆2楼,与“亚太”摊位正对面,标牌是“深圳新世纪成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半个摊位主要经营手机外壳等配件,其派发的却全部是署名“永华明”余涵小姐的名片,余涵称,这是我搞来的另一个摊位。
然而,由于“鸿运”的张经理不停地找上门来,余大部分时间只能躲避到外边。即使如此,仍对另半个摊位的一家天津公司造成了不良影响。其经理极其烦躁地对记者说,“你看清楚了,我与他们公司不一样,我只欢迎外宾。”
消息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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