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将800万元存入银行,十几天后却发现795万余元被无故划走,经查原是银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所为。此案昨天在西城法院一审审结,法院判令银行归还储户警方无法追回的余额272万元。
1999年12月1日,金王保健品公司将800万元存入北京市商业银行复兴支行,12月13日该公司欲将这笔存款转为定期存款时,竟发现账户内的7956000元存款已被他人划走。经公安机关侦查,并由法院审理,被划走的存款是该行工作人员景庆春偷拿金王公司银行预留印鉴片并提供给银行外部人员黄明喜,由黄明喜利用印鉴片仿制金王公司财务专用章和人名章,伪造结算凭证,从复兴支行骗取的。
法院认为金王公司存款虽为黄明喜、景庆春勾结骗取,但复兴支行在该笔存款划出时未严格审查有关划转手续,因此负有过错责任。
稿源:(北京青年报 10-17-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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