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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会计事务所

 2001-08-20 03:1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武汉8月19日讯: 康赛集团、活力28、幸福实业……随着“梦幻”般的湖北板块一个个“绩优股”的跌落,为之提供中介服务的湖北立华会计师事务所浮出水面,其频频为上市公司出具失真财务报告、传递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事实,让广大投资者震惊!

立华疯狂假东窗事发,今年初被北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兼并,改头换面继续执业,迟至今日,也未受到应有处罚。

虚假信息托起一批“地雷股”

注册会计师被公认为市场经济的“看门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判断,只能依据会计师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立华会计师事务所与众多上市公司协同作弊的事实,让人触目惊心。

2000年4月29日,康赛集团第一大股东康赛实业虚假出资,其在公司1998年配股中应缴的6800多万元配股款,竟是从公司所收的社会公众股配股款中“ 借出”,但立华出具的验资报告却写着:“公司本次配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20385万元已汇入公司银行账户。”这遭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另外,康赛集团1996年8月上市后,连续3年以绩优股的面目出现在公众面前,最好时报出每股收益0.8元的突出业绩。然而,到了1999年,业绩却陡然变成了每股亏损0.5元,“绩优神话”赫然破灭,经追溯调整后,康赛集团实际上变成3年连亏。

2000年12月19日,中国证监会对活力28在上市申报过程中及上市后的3年间多次发生违反证券法规的行为作出处罚。活力28在上市申报时和上市后3年间共虚增利润22792万元,还编造了2320万元的银行假进账单,称其大股东、国家股代表荆州市国资局配股资金到位,并在公告中谎称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公司配股所募集资金已募足,而事实上,这笔笔款项直到事发后才补足。立华派出的注册会计师曾一直对年报出具无保留意见。

2001年3月5日,上交所对幸福实业给予公开谴责。当新任大股东名流投资有限公司进入幸福实业后,清理出令人吃惊的注水乱账--虚增的应收款、虚评的资产等等,还发现几乎全部净资产2.5亿元在3年前就被抵押出去,资产大幅缩水,变成一个空壳。而当年为幸福实业出具审计报告的也是立华。

在证监会日益强化的监管下,作为立华客户的湖北兴化、兴发集团等上市公司的业绩也纷纷跳水变为“垃圾股” 。曾创下每股收益1.18元的历史记录、获得“最受欢迎的湖北上市公司”的湖北兴化,在1999年8月12日公布的中报中,每股收益跌至-0.243元,兴化股票当天跌停。2000年7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对1999年经营业绩与盈利预测的差距在20%以上的11家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依法进行查处,兴发集团和立华名列其中。

上述几家湖北上市公司,因其上市初的骄人业绩,获得了“明星股”的美誉。而事实却证明,他们不过是虚假信息掩盖下的一只只“地雷股”。

市场给予惩罚就不追究责任了吗

立华的前身湖北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6年,1998年改制与省财政厅脱钩,由48名原湖北会计师事务所员工共同出资,重新组建了湖北立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当时立华拥有67名注册会计师,其中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有22名。从市场来看,当时的湖北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对象主要包括湖北境内13家上市公司和大型国有企业,在当地市场上占有绝对优势,为湖北资格最老、规模最大、牌子最响的会计师事务所。

随着立华审计的多家上市公司业绩大幅下滑,其自身面临的信任危机也一天天加重。1999年之后,有40多名会计师离所,其中10多人是有证券执业资格的骨干注册会计师,3家大客户因其信誉下降而改换门庭。一位原立华员工反映,为了赚钱,立华有几个超过50岁的会计师专门签字,不论真假报告都签。

中介不公,市场不容。立华因未进行1999年的工商年检而继续从事2000年的业务受到了工商部门追查。当时正遇全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合并潮,立华成为北京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在当地的分所,立华被注销,不复存在。这家新事务所的负责人仍为原立华负责人,并继续在原经营场所执业。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近日收到财政部的处罚告知书,对为活力28、湖北车桥、襄阳轴承、美尔雅等4家上市公司提供会计服务的5名立华会计师给予暂停执业3至6个月的处罚。而与康赛集团、湖北兴化、兴发集团、幸福实业等几家严重违规的上市公司有关的会计师,竟未受到任何处罚。

许多证券从业人员和股民对立华迟迟未受严厉处罚深表不满,认为立华改头换面使用“金蝉脱壳”之计,有逃避责任之嫌。港澳信托一位证券分析师对记者说,中介机构造假,传播虚假信息,误导市场,极大地损害了中小投资者利益,如不严肃处理,就违背证券市场公平、公正原则,助长造假之风。

股民杨蔓说,对立华有关从业人员仅有轻微的行政处罚不足以警示市场,反而为造假提供了保护。否则,今后谁还会相信那些看似完美的会计年报,这种信任危机比近来的市场暴跌更可怕,它动摇了股市的基础。广大受害股民应该拿起法律武器,彻底追究像立华这样屡屡造假中介机构的民事责任,切实保护起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让造假中介机构出局

“不做假账”是朱镕基总理今年4月对全国会计行业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而立华会计师事务所屡屡做假,出具了一堆垃圾年报,人们不禁要问:立华现象产生的土壤何在?

针对当前业界存在“谁不造假谁吃亏”的现象,武汉大学会计系主任王永海教授指出,除了自身原因外,立华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就是市场存在对虚假信息的巨大需求。虽然提供伪劣会计服务有风险,但如果提供者经过比较,发现“机会收益”要远远大于“败露成本”,就会去铤而走险。

但是,伪劣产品对社会终究是有害的,虚假会计信息的泛滥将破坏国家的经济秩序,并损害每一位投资者的长远利益。“红光实业案”、“琼民源案”及最近的“银广夏事件”等等,都与会计信息的虚假密切相连,这些案件为中国股市带来的教训极为深刻。

中介机构违规违法后,大多只受到行政处罚,有的连行政处罚都没有,更没有一家中介机构被罚出局。对立华的处罚不力,将在市场上起到很坏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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