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中星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元因涉嫌受贿被江苏省兴化市检察院立案侦查。他同时也是该公司继首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邹育明、第二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瑞洪锒铛入狱之后,被检察机关查办的第三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连续三任董事长前“腐”后继,均因贪欲而落马。
江苏中星化工有限公司也曾相当辉煌,其管理水平、经济技术指标在全国同行业中曾位居前三名。然而,到了1999年5月,该公司经兴化市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时,账面却累计亏损5663万余元,负债高达2.3亿元。
公司的衰败与公司领导的腐败有很大关系。该公司的首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邹育明先后18次收受基建工程4个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施工队长贿赂14.3万元,6次收受有业务往来企业负责人贿赂10.3万元,三次收受下属及驻地村负责人贿赂4800元、美元1000元。今年7月6日,兴化市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第二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元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9000元,目前正在起诉当中。第三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瑞洪则共6次挪用公款155万余元、贪污24.9万余元、受贿2.2万元。7月30日,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刘瑞洪有期徒刑十六年。
权力过于集中,监督不到位;边从政边经商,为犯罪提供催化剂;银行多头开户,财务漏洞较多,为这些人提供了可乘之机是出现三任董事长前“腐”后继现象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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