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2025年8月28日,一名警員在香港西九龍法庭外站崗,香港傳媒大亨黎智英的國安法審判正在此進行。示意圖(圖片來源:VERNON YUEN/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6年7月21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淨瑤綜合報導)香港一名輕度智障男子因在社交平台發布「推翻中共」丶「光復中華民國」等字句,被當局按港區《國安法》指控為「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男子認罪後仍被國安法指定法官下重手判入獄28個月,引發關注。
宣傳「光復中華民國」男子被判囚28個月
被告陳浩騫(現年23歲)已承認一項《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6月27日至2025年4月28日,煽動他人推翻中央或特區政權機關。
據法廣報導,陳浩騫在網上認識復國黨負責人程凱力後,隨即幫助對方推廣並為對方在港招攬成員入黨。陳浩騫於2024年6月27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間,在社交平台發布一百多張包括「推翻中共」丶「光復中華民國」等字句或含意的帖文,又在公眾地方張貼題為「港人支持中華民國 辛亥 2.0 復國革命 復國也是復香港」的文宣,以及郵寄文宣給「同道中人」。
陳浩騫在2025年被警方拘捕時,被指涉嫌觸犯國安條例下的新煽動罪,後改控他「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有多項身心健康問題,還押期間需要治療,可被視為「輕度智力障礙」及「中度語言障礙」,影響其理解、分析、判斷及抗拒他人影響的能力。
辯方還形容被告只是「鸚鵡學舌」,沒有成熟政治策動力,只是一知半解地複述及機械式散播訊息,但主張空泛。而且涉案組織亦沒有知名度,強調案件屬「情節較輕」。而被告在求情信中承認「做了些對不起整個香港的事」,表示後悔被壞人操控,日後會嚴守法則。
不過法官陳廣池緊咬不放,他表示,「同情被告因病患而要長期食藥」,其個人障礙導致其社交和分辨善惡對錯能力受影響,「致使他容易被煽動,從而再煽動他人」。但法官認為,被告在十個月內以不同方式「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認為其有預謀,「絕不能掉以輕心」。
法官還表示,《國安法》實施後,香港進入另一個氛圍,針對國家安全的風險某程度上開始減少,但仍不能忽視或掉以輕心。他表示,考慮2024年的大環境後,認為本案屬「情節較輕」類別,遂採納42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由於被告認罪可獲三分一刑期扣減,因此判處被告監禁28個月。
香港近年涉國安法案件
香港自2020年實施《港版國安法》後,近年有多起涉及國安法中「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或「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其中最受矚目的是支聯會案。
已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及其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於2020年至2021年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部分被告已認罪,其餘不認罪者案件進入高等法院審訊階段。
針對當局對支聯會案的定罪與判刑,國際社會普遍表達強烈譴責與高度關注。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公署多次指出,相關指控缺乏國際公認的犯罪標準,司法程序令人擔憂。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也發表聲明,形容此案是「無情的清洗」,認為被告僅是行使和平參政等人權,要求無條件釋放。美國、英國及歐盟等政府也批評該判決具政治動機,嚴重削弱了香港的自治與核心自由。多國政要亦對法治與司法獨立在香港的倒退表示憂慮。
光城者案:社運組織「光城者」成員被指在2021年多次擺設街站派發傳單,鼓吹「武裝起義」推翻政權。7名成員(包含多名中學生及成年成員)被控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7人均承認控罪,成年被告判監禁5年至5年3個月不等,未成年被告則被判入教導所。
賢學思政案:學生組織「賢學思政」召集人王逸戰及其他3名成員,被控於2020年至2021年期間擺設街站,派發物資並發表反抗抗爭言論,煽動群眾。4人承認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監禁30至36個月或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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