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堯俐非法仲介病患赴中國換器官 成台灣首例醫師被廢照(圖)


圖為2012年9月28日,在德國器官移植基金會舉辦的一場媒體活動中,一名德國器官移植協會(DSO)員工將一個用於運輸人體器官的空泡沫塑膠箱搬進手術室。示意圖(圖片來源:Sean Gallup/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6年6月2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淨瑤綜合報導)台灣名醫陳堯俐非法仲介多名病患到中國換肝、換腎,從中牟取高額利益,遭彰化地檢署以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罪起訴具體求刑6年。去年彰化地院判陳堯俐2年徒刑,緩刑5年,以及支付公庫500萬元。如今,台灣衛福部又依「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廢止其醫師執照,成為台灣首例因非法器官仲介遭廢照的醫師。

仲介病患到中國換器官牟利

《自由時報》報導,判決書指出,2008年起,陳堯俐與黃姓藥廠業務合作,將病患送往中國湖南中南大學湘雅三醫院進行肝臟移植,因病患術後死亡,遭彰化縣衛生局認定違反醫師法「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規定,但經彰化縣醫師懲戒委員會決議不予懲戒。2012年,陳堯俐又和從事兩岸器官移植服務的林姓醫療業務合作,仲介病患到該醫院進行肝臟移植,結果病患手術失敗後當場死亡。

2015年,台灣立法院修訂《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將非法仲介行為由行政罰改為刑事責任,而陳堯俐自2016至2019年間仍以彰化基督教醫院器官移植中心外科醫師身分,仲介有肝、腎器官移植需求的病患赴中國進行移植手術。

判決書指出,陳堯俐指示病患跟黃男聯絡商談「器官供體費」,肝臟每顆約35萬元至40萬元人民幣(140萬至160萬台幣)、腎臟每顆約20萬元人民幣(約80萬台幣),連同術後照護醫療、中國醫師報酬等費用,合計每名病患移植所需費300萬元至750萬元不等。

陳堯俐與黃男等人分別仲介6名病患到中國山東青島市醫院、3名病患到中國湖南長沙市醫院進行器官移植。陳向每位病患收取90萬元仲介費,並親赴中國手術室指導。陳還支付協助照護病患的謝姓護理師每案20萬元報酬。待眾人取得報酬後,再透過洪男,利用地下匯兌方式給中國醫師費用。

9名被仲介到中國換器官的病患中,接受肝臟移植的5人,有1人花了1400萬,其中746萬元都落入陳的口袋,但術後不到2週即去世,另外有3人不到2年內過世,最後1人也於術後5年內離世。

陳堯俐醫師執照、執業被廢

《三立新聞》報導,台灣衛福部長石崇良2日受訪表示,仲介台灣的病人到海外接受移植器官移植,嚴重的違反醫學倫理以及《人體器官移稙條例》,嚴重者將廢止醫師執照。

石崇良指出,醫事司召開醫審會後,認定違規事證明確且情節重大,因此決議予以最嚴厲處分,近日最終決定廢除陳堯俐的醫師證書及執業資格。他強調,因仲介器官而遭廢除醫師執照,陳堯俐是全台首例。過去被廢執照的醫師僅包括用假檢體去冒充病人罹患癌症來詐領保險費,或是使用毒品等。

據瞭解,在2015年還未有專法管制前,赴中國移植器官的台灣民眾有100至300人。修法後,民眾赴境外器官移植必須強制登錄,違者可依《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處罰並面臨健保給付限制。近年來,赴中國進行器官移植的通報案例已減少至每年數十人。

中國每年百萬人失蹤 

國際社會多個獨立調查機構、人權組織和聯合國專家指出,中國長期存在系統性、大規模且由國家支持的活摘良心犯如法輪功學員、維吾爾族人器官的反人類罪行。根據追查國際官網的數據指出,中國大陸境內至少有891家醫療機構和9,519名醫生涉嫌參與活摘器官。

近年來,活摘器官的惡行已延伸至普通百姓。每年中國有多達100萬人失蹤,許多失蹤者遺體被尋獲後出現器官消失狀況,疑似遭活摘器官。由於中國器官等待時間異常短暫且來源不透明,國際醫學倫理界普遍強烈譴責並防範「器官移植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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