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科大教授收賄錄取不合格大陸生 被判囚20週(圖)


香港科技大學時任講座教授劉紅斌去年收受友人4萬元賄款,協助一名學歷未達標的學生入讀他負責的碩士課程,被判入獄20星期。(圖片來源:香港科大Facebook)

【看中國2026年5月30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淨瑤綜合報導)香港科技大學時任講座教授劉紅斌去年收受友人4萬元賄款,協助一名學歷未達標的大陸學生入讀他負責的碩士課程,遭廉政公署起訴,案件28日在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劉紅斌被判入獄20星期。

《香港01》報導,64歲的時任科大海洋科學系講座教授劉紅斌,早前承認一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和《刑事罪行條例》,以及兩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

案情指,劉紅斌在2025年3月至5月為科大理學碩士(環境健康及安全)的課程主管,負責審閱課程的入學申請及與申請人進行面試以決定取錄名單。劉紅斌承認收到友人林珮玲求助,要他試圖讓一名叫林正曦的大陸學生,獲得科大環境健康及安全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資格。林正曦在深圳某大學就讀四年級,主修讀汽車服務工程學士課程。

劉紅斌也承認,在林正曦獲得錄取後,獲得了林珮玲給予的4萬元報酬,並向其同時講師梁瑞宜及項目主任麥倩儀,分別提供5000元和1000元紅包,作為助林正曦獲取錄取的報酬。

但是林正曦的學術背景與科大碩士專業招生計劃的要求不符,且該生未達到要求的平均學分績(GPA)。根據科大的招生簡章,要求申請人獲得生命科學、化學、環境科學等學科的大學學士學位,且平均學分績(GPA)不低於70,並須滿足一定的英語程度。劉紅斌明知道林正曦的學歷和工作經驗不滿足條件,仍叫梁瑞宜安排林面試。

同年4月14日,林正曦獲安排到科大面試,面試前劉叫梁:「讓他(林)好過些。」梁對林的英語水平有憂慮,擔心他或未能畢業,劉卻說:「我們收他吧。」梁出於尊重打高了分,林最後獲有條件錄取。

同月24日,劉追問林正曦的取錄情況,又透露若林獲錄取,將獲得友人的紅包。科大於5月1日向林發出有條件錄取通知,劉數日後獲告知林正曦的紅包已到。林正曦支付課程訂金後,劉的銀行戶口入帳4萬元入帳。

劉隨即在5月23日向梁和麥分別給紅包5000及1000元,稱是「辛苦費」,但梁和麥拒絕接受並向科大匯報事件。涉案學生最終沒有獲錄取。

《星島日報》報導,辯方律師黃雋文為被告劉紅斌求情,指被告已還押15日,對他是一個新體驗及上了苦澀的一課,希望法庭考慮判處緩刑。另外,被告願意分享自己經驗,藉此教育及提高其他內地人士的守法意識,以明白涉案行為在香港絕不容許。

此外,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及早認罪,還說被告缺乏經驗和天真才犯案,他已遭解散研究團隊及失去3000萬研究項目,而涉案學生最終並未入學,實際造成的損害有限。

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判刑時表明,不接納被告當時欠缺經驗和天真,案發時他與同案友人曾在多次對話中商討,而且被告亦在港生活多年及有高學歷,其行為更損害科大聲譽和公眾信心,及對收生系統造成不公。惟考慮到被告在專業領域的貢獻和協助廉署,終判囚20個星期。裁判官亦頒令劉紅斌須向科大歸還涉案賄款4萬元。

同案被告林珮玲則被控上述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案件押後至6月24日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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