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充公黎智英財產 港府遭轟「國賊」(圖)


圖為2026年2月14日,民眾聚集在中共駐洛杉磯領事館,抗議《蘋果日報》創始人黎智英遭不公定罪。(圖片來源:Apu Gomes/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6年4月4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淨瑤綜合報導)香港政府周四(2日)宣布,引用《港區國安法》及第43條實施細則,向法庭提交申請充公黎智英的財產。「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在社交平台上發文抨擊港府乃「國賊」,已不是第一次盜竊黎智英的財產。

港府申請充公黎智英財產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指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等罪,被判20年。黎智英本人已放棄上訴。

中央社報導,香港政府4月2日發布新聞公報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港區國安法》)及第43條實施細則,向原訟法庭提交申請充公黎智英的罪行相關財產,以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

港府表示,根據港區國安法第32條,「因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而獲得的資助、收益、報酬等違法所得以及用於或意圖用於犯罪的資金和工具,應當予以追繳、沒收」;而充公令的申請和發出都必須依照實施細則附表三訂明的嚴格條件,須由原訟法庭如在律政司司長提出申請後信納擬充公的財產符合相關條件,才可充公該財產。

港府發言人表示,向法庭提出充公令申請是有效打擊嚴重罪行、保護公眾利益的做法之一。

3月23日,港府公布施行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加入「在嚴重案件中充公被定罪者的罪行相關財產」條款,列明如被判違反任何危害國安罪行而被判處終身監禁或監禁10年或以上者,而法庭相信並採納被定罪者曾經或擬將財產用於資助侵犯危害國安罪行,可下令充公所有指明財產。這項新修訂具有追溯力。

據香港無線電視新聞引述消息人士指出,香港當局正在了解被判20年的黎智英的資產水準,是否有機會引用新規充公。

CFHK:「國賊」覬覦黎智英財產

《法廣》報導,美國的非政府組織「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CFHK)在社交平台上發文抨擊港府乃「國賊」,已不是第一次盜竊黎智英的財產。

該組織指出,港府在2021年5月已「盜取」黎智英數以千萬元的資產,那時黎仍未被判刑。現在,「國賊」(state thieves)又覬覦上《蘋果日報》的財產;這在香港而言,己是「例行公事」了。

據悉,黎智英在2020年底被拘捕後,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於2021年5月引用國安法,凍結了黎智英持有的、時值約4億的71.26%壹傳媒有限公司股份,以及其擁有的三間公司的銀行資金,涉款合共約1800萬。

有關行動導致《蘋果》無法支付公司約700名員工的薪資。此外,黎的股票也隨着公司被除牌而變成「廢紙」,部分員工一度申請《蘋果》破產,期望取回欠薪,但最近撤回。

黎智英被判刑20年,他已放棄進行上訴。其餘8名被判刑6年3個月至10年的被告,其中被判10年的前《蘋果》英文版總編輯馮偉光和前《蘋果》執行總編輯林文宗提出上訴。

國際社會紛紛譴責黎智英的判決。法庭線報導,英國呼籲港府「結束黎所遭受的非人道對待」,以人道理由釋放黎智英,讓他與家人團聚。英國內政部發聲明,宣佈擴大港人透過 BN(O) 護照移居英國的計劃。

歐盟譴責香港法院對英國公民黎智英判處20年的重刑,呼籲立即無條件釋放黎。聲明表示案件是「政治檢控」,損害香港的聲譽,促請港府重建外界對其新聞自由的信心,停止檢控記者。

美國國務卿盧比奧(Marco Rubio)9日發表聲明,形容判決是「不公且悲劇性的結局」,要求港府基於人道理由准許黎智英假釋;多名國會要員則呼籲立即釋放,並推動制裁相關官員。盧比奧指出,香港法院的判決「向世界展示,北京願意不惜採取非同尋常的手段,噤聲那些在香港倡議基本自由的人士」,並直言這項裁決「拋棄了北京在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中作出的國際承諾」。美國敦促當局給予「人道假釋」。

無國界記者(RSF)也譴責判刑,直批香港新聞自由之倒退「令人震驚」,形容對健康惡化的黎判處20年監禁「等同判處死刑」,呼籲英國政府介入促請釋放黎智英,讓他與家人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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