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億理財資金僅剩44萬 大連銀行稱嫌犯失蹤挨批(圖)
理財資金。(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26年1月30日訊】(看中國記者蔡思雲綜合報導)近日,中國最高法院公佈的一則民事裁定書,讓一樁涉案金額高達1.8億元的理財資金失蹤案再度引發關注。該銀行的最新通報稱,負責此理財產品的嫌犯已經失蹤,引發網友撻伐。
據新浪財經、觀察者網等陸媒報導,這起1.8億元資金失蹤案的起點,要追溯到2013年12月。當時,北京某公證處在大連銀行北京分行簽訂《人民幣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協議》,開立對公結算賬戶,用於存放公證業務收費款項。
在此後的三年時間裡,該公證處從其它銀行賬戶分16筆向涉案賬戶累計轉入3.6億元,資金規模逐步擴大。大連銀行北京分行的一系列操作,為後續資金挪用埋下了致命隱患。
涉案賬戶開立後,大連銀行北京分行客戶經理李某承擔起與公證處的對接職責,每季度定期上門遞送對賬單及相關單據憑證,供公證處財務人員核對。直至2018年,這些加蓋銀行公章的對賬單上,賬戶狀態始終標注為「正常」,餘額、利息等數據核算無誤,成功掩蓋了背後的資金異動。
報導稱,早在2014年1月,涉案賬戶就已出現未經公證處授權的資金劃轉行為。直至2017年9月,賬戶內資金已被逐步轉移至九家關聯企業及羅某某、霍某某等個人賬戶。其中羅某某曾任大連銀行北京分行業務負責人,霍某某則是其母親。資金流向與銀行內部人員存在明確關聯。
截至2017年9月7日,涉案賬戶實際餘額僅剩448296.25元。此後便基本無任何交易記錄,而公證處對此一無所知。
2018年6月21日,根據銀行提供的虛假對賬單,公證處確認賬戶內本息合計達1.8億餘元,並於6月29日與大連銀行北京分行簽訂《大連銀行公司理財產品客戶協議書》,動用全部1.8億元資金購買該行明珠理財月月贏系列公司理財產品。這份理財協議落款處加蓋「羅某某」名章。相關單據同樣由客戶經理李某上門遞送,並未經過銀行櫃台正規辦理流程。
理財產品到期後,大連銀行北京分行遲遲未能兌付本金及收益。公證處多次溝通無果後,才驚覺賬戶資金早已「蒸發」,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銀行兌付本息及賠償損失,暫計金額超2億元。
北京金融法院一審庭審中,雙方舉證質證陷入激烈交鋒,司法鑑定結果進一步揭開案件疑點:公證處提交的32張存款利息回單、19張對賬單及理財協議上的銀行印文均為偽造。而大連銀行提交的網銀開通、賬戶變更等材料中,「劉某某」(公證處會計)的簽名均為冒用,但公證處公章、法人章卻真實有效,印證了犯罪嫌疑人冒用身份、偽造單據的作案軌跡。
面對指控,大連銀行北京分行否認全部證據真實性,主張理財文件及對賬單上的印章系偽造,同時以「案件涉嫌重大犯罪、民事糾紛與刑事犯罪屬同一事實」為由,提出「先刑後民」抗辯,請求法院駁回起訴,並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在庭審中,該行稱羅某某已精神失常並失蹤,客戶經理李某也已離職,試圖以此規避內部管理責任。北京金融法院一審、北京市高院二審均采納了銀行抗辯意見,裁定駁回公證處起訴,導致案件陷入僵局。
直至最高法院再審,這一局面才得以打破。最高法院撤銷一、二審裁定,指令北京金融法院對該案進行實體審理,明確了銀行不能以「先刑後民」為由規避法定安全保障義務,為案件後續裁判錨定了方向。
截至目前,北京金融法院尚未作出實體裁判,但這一再審裁定已成為金融刑民交叉案件審理的典型參考,也直指銀行在資金監管中的失職責任。
對此,網民紛紛批評:「大連銀行已經信用破產了。」「大連銀行是真不要臉吶,超級不要臉!」「出了這個事,以後誰還在大連銀行理財存款,大連銀行涼了。」「趕緊把錢從這家銀行取出,一分都不要留。」
有人表示:「不論是存錢還是理財,一定要去銀行櫃台辦理,千萬不要跟所謂的銀行工作人員在線下對接,你根本就不知道他們會把你的錢挪到哪裡。」也有人感嘆:「公證處被害都這樣,要是個人想維權就更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