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張照片於今年12月7日拍攝,展現香港大埔區王福苑住宅區的全景。(圖片來源:Tommy WANG/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5年12月21日訊】(看中國記者盧乙欣綜合報導)大埔宏福苑奪命火災,暴露業主跟法團在面臨問題時卻無法處理。自去年9月開始,已有居民上網指發現封窗發泡膠存在問題,還有居民就棚網阻燃性向政府部門查詢,但仍無法阻止悲劇發生。對此,議員指出,現有機制,讓遭遇物料問題的業主不知該向哪個部門投訴,政府必須檢討如何完善部門間的通報機制及問題轉接系統。
香港宏福苑於1983年落成,由8棟建築共1984戶組成,背山面海的房屋格局曾被認為是香港居住正義典範,但原定2026年完成的外牆維修拆棚,於11月26日不幸遭遇五級大火,官方公布的傷亡數字迄今仍被質疑,許多網友指數字被低估許多,而災前已引發激烈爭議的逾3億港幣大維修風波等議題再次受到熱議,而受災戶面臨的問題也引發關注。談及該如何監督工程物料,業主們都相當關注,卻又感到無可奈何。
中共的大外宣香港《大公報》報導,有工程界候任立法會議員建議,港府未來可擴大「招標妥」樓宇復修促進服務,也可考慮設立優質或者有劣跡的承建商名單,進一步減少不良工程顧問公司滲進屋苑工程的機會。
針對宏福苑這場大火蔓延速度極快,專家認為,這跟使用了不合格的棚網,以及封住大廈窗戶的發泡膠板有關。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會議紀錄文件顯示,已列明使用Foam Board(發泡膠板)把單位外牆玻璃窗遮蓋作保護,以避免工程期間有碎沙石擊中玻璃窗。根據去年7月19日會議紀錄,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召開的維修工程解說會資料,「宏業建築」代表在會上曾展示一款發泡膠板來封窗,並強調居民可放心,但未解釋能否防火。
去年9月,第一批封窗發泡膠板送抵屋苑。根據宏福苑居民當時拍攝的圖片,可知包裝顯示聲稱來自德國品牌「塔普菲」(TAPEER)的「CO2生態健康地暖板」,但翻查網上資料,「塔普菲」的正確拼寫為「TAPFER」。由於「E」字變成「F」,當時已引發部分業主關注。
此外,去年9月已有關注棚網阻燃性的宏福苑居民進行投訴,但勞工處稱迄今已巡查該工程16次,包括查看棚架棚網產品質量證書有無符合要求,且多次採取書面警告方式提醒承建商必須採取適當防火措施。然而,最終棚網的檢測證明書被揭造假,且不阻燃。
報導指出,用於維修工程的棚網是由「山東宸旭化纖繩網有限公司」所生產,檢測機構為「國家勞動保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北京)」。後續查證發現,該工程公司的棚網檢測造假。
消防人員在搜救期間也發現了許多不尋常。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於上月27日的簡報會上指出,除了大廈外牆的保護網、防水帆布等材質的防火性能遠低於合格標準,消防人員在未遭大火波及的宏志閣中,發現玻璃窗上貼有遇熱容易讓火勢蔓延的發泡膠板。鄧炳強於28日進一步表示,包圍大廈窗戶與門的發泡膠板屬於高度易燃物。
針對業主立案法團或小業主,有無辦法監管維修物料是否存在問題?能否阻止悲劇發生?香港立法會議員林筱魯認為,小業主與法團會投訴無門,主因是不知道向哪個部門求助。「假如是發現建築物料有問題,應該找屋宇署。如果求助到其他部門,那部門就只能做該部門能做的工作,未必能夠對症下藥。」
林筱魯指出,主要原因是因為政府部門工作範疇複雜,且普通業主與法團難以分清,再者是政府部門間並沒有一個有系統的通報機制,導致問題到了一個部門,基本就終止了。
他認為,很難要求業主與法團熟悉政府每個部門的運作,因此建議政府善用科技,透過人工智能幫助業主與法團就投訴分類,再轉接至負責解決問題的部門,進而交由人工處理。再者是須建立一套有效的通報機制,「當收到投訴時,能夠有跨部門的紀錄,無論問題解決與否,都要有一個有效的紀錄,要讓市民可以深信投訴有門!」
候任工程界議員卜國明則表示,若業主關注維修物料是否符合規格,一些檢測證明上的資料,例如公司名稱、聯絡方式等,均可透過網絡或致電檢查的。但物料出問題,根源仍是在工程顧問公司的規管上。
卜國明解釋,一般小型工程是由管理公司負責,但逾億元的大維修,需要的專業知識並非是管理公司能解決的,屆時需要聘請工程顧問公司。他以宏福苑大火為例,指負責逾3大維修的顧問公司「鴻毅」入標報價所收取的顧問費出奇的低,6年只收30.8萬元。顧問公司必須為大維修提供專業諮詢及規劃、招標及合約管理、技術及安全審查等工作,其中包括物料的規管。
他認為,未來可考慮加強「招標妥」作為第三方之監管角色,平台上設立優質或者有劣跡的承建商名單,以減少不良工程顧問公司滲入屋苑工程的機會,而當工程超過一定金額時,就要強制使用「招標妥」,相信此系統能有效減少工程物料不達標與圍標的問題。
由於大火後被揭發棚網檢測證書造假,而發泡膠板疑使用冒牌貨且極度易燃,監管制度存在漏洞。工程業界認為,現行機制奉行「信任制度」,僅要求相關人士自律提交真實報告。對此,專家建議優化機制,法團與各持份者,各司其職共同監察。
資深電機及屋宇裝備工程師何永業指出,建築物條例僅要求承建商提供大維修的工序、做法與步驟,且須確保使用的物料符合建築及防火安全,但卻沒有要求承建商提供所有物料的清單。他以宏福苑用來封窗的發泡膠板為例,估計8棟樓至少需要使用2000塊發泡膠板,承建商有責任跟部門解釋,為何使用大量易燃的發泡膠板。
一位資深土木工程師則指出,現行規例下,因為發泡膠板屬於臨時性措施,不需要送至屋宇署或房屋局的獨立審查組審批,制度上有漏洞。
除宏福苑業主遭遇物料問題卻投訴無門的狀況外,另有宏福苑居民碰上領不到火災補助款的問題。
根據《集誌社》報導,港府18日公布動用38億元援助基金,向宏福苑業主發放為期兩年、每年15萬元租金津貼,另外向業主與租戶提供一筆過5萬元搬遷補助。補助是以業主、租客身分作為劃分。
不過,年逾六旬、已退休的宏福苑居民蔣先生表示,自己雖然不是名義上的業主,但卻是負責按揭和供樓多年的住戶。他已在宏福苑居住40年,但在土地註冊處的紀錄上,年近80歲、已移民海外多年的哥哥才是業主。
蔣先生痛訴,政府均未考慮到可能存在的複雜業權;即使他已向社工提交證明,也獲得兄長簽署聲明業權權益屬他所有,結果卻只換來「sorry…處理唔到」。
眼見自己雖有人證、物證,仍無法申領補助,蔣先生認為,在這樣一刀切的定義下,實際權益擁有人無法獲得救助,加上涉款巨大,政府的處理反倒不如慈善般彈性與體諒,是「太不公道,亦不符合法理情」。
蔣先生憂慮自己將持續面對相同處境。他談及不是名義上業主而無法獲得安排重置時,一度難過哽咽,並形容眼前是「掘頭路…我覺得有冤無路訴…怎麼這件事裡會這麼官僚呢?」
有社工提供一項折衷的方法,即先將津貼存入兄長的戶口,之後再由兄長將津貼轉交弟弟。對此,蔣先生決定求助議員,希望得到酌情處理,但對結果他仍不敢樂觀。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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