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24年9月15日訊】(看中國記者謝心宇編譯報導)聯邦政府於星期四(9月5日)最終批准了在馬州海岸外擬建的風能開發項目。這是在拖延了十多年後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經批准的美國風能(US Wind)馬州離岸風電項目預計將為德爾瑪瓦半島提供超過2吉瓦的可再生能源,足夠為超過71.8萬個家庭供電。聯邦政府估計,該項目的開發和建設階段在未來七年內每年可支持近2,680個工作崗位,這也是風電設施預計全面運行的時間點。
租賃區域位於海洋城海岸外約8.7海里處,與德拉瓦州薩塞克斯郡的最接近點約9海里。
馬州離岸風電項目包括三個計畫階段,其中包括擬安裝最多114個風力發電機、最多四個離岸變電站平台、一個氣象塔和最多四條離岸輸電電纜通道。兩個階段,名為MarWin和Momentum Wind,已經獲得了州政府的離岸可再生能源證書。
美國內政部海洋能源管理局(BOEM)目前已批准大西洋上10個離岸租賃,它們正逐步投入使用。
代理內政部副部長勞拉·丹尼爾-戴維斯(Laura Daniel-Davis)在聲明中表示:「今天的里程碑標誌著我們朝著2030年釋放30吉瓦離岸能源的雄心壯志邁出了又一大步,我們批准國家首批10個商業規模離岸風電項目的工作,是海洋能源管理局(BOEM)堅韌不拔的公僕和拜登-哈里斯政府致力於加快聯邦許可流程的結果。」
然而,這個過程並非迅速,仍有可能遇到最後的阻礙。海洋城官員長期以來擔心風力發電機距離海岸的接近,擔心這會損害該鎮盈利豐厚的旅遊和房地產經濟,並在最終批准公佈後威脅要起訴聯邦政府。
聯邦官員表示,「美國風能公司提議的馬里蘭州離岸風電項目的聯合決策記錄公告」將在接下來幾天內在《聯邦公報》上公佈。
七月,BOEM宣布了擬建項目的最終環境影響報告(EIS),該報告分析了項目建設和運營計劃中活動的潛在環境影響並考慮了替代方案。BOEM去年秋天舉行了兩場面對面和兩場虛擬的公眾會議,以收集社區成員、公職人員、商業漁業利益、環保組織、部落領袖和其他海洋使用者對馬州離岸風電草案EIS的反饋。
BOEM表示,它已經制定了措施以避免、減少和緩解該項目可能的環境影響。決策記錄在公佈時將描述這些措施。
馬州有一項到2035年使用100%清潔能源的mandate,其目標是從離岸風電中產生8.5吉瓦的電力。但這一努力在過程中遇到了一些挫折。
世界最大離岸風電開發商Ørsted曾贏得了馬州海岸的第二個開發租賃,但今年早些時候宣布將退出與馬里蘭公共服務委員會達成的協議,該協議涉及資助該項目的財務清潔能源信貸。該公司表示,它仍會向聯邦政府尋求擬建風電場的許可,並繼續為馬州開發建設和運營計畫,但目前離岸風電行業的財務現實使其無法在現有安排下繼續進行。
一些州官員認為Ørsted已經有效地退出了馬里蘭市場,雖然該公司堅持這並非事實。
六月,BOEM與馬里蘭州簽署了一項諒解備忘錄,以便在大西洋上確定額外離岸風電租賃拍賣的區域,這是達成馬州和其他中大西洋州離岸風電發電目標的關鍵步驟。上個月,聯邦政府向挪威公司Equinor Wind頒發了位於美國風能項目附近的新聯邦租賃。該地點位於德拉瓦州海岸外的聯邦水域,距離德拉瓦灣26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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