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倡批准中央駐港官員入籍香港,遭到保安局拒絕。(看中國攝影)
【看中國2024年7月10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懷橘綜合報導)一般來說合法居住香港滿七年便可以申請入籍,成為香港永久居民,但北京駐港官員不在此列。香港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認為這些人熟悉香港事務,是「香港通」,可有效擔當內地與香港之間橋樑的角色,港府可與中央溝通允許駐港官員入籍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覆時強調,根據香港法例,這些人士不能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圖為立法會議員謝偉俊。(立法會直播截圖)
7月10日,立法會會議上謝偉俊議員向保安局局長提出書面質詢:按現行法規,由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聯辦)、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及其他內地機關派駐香港工作的人員,不可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謝偉俊說,一名前中聯辦主任及一名前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均曾有感而發,說香港是「一本難讀的書」。有意見認為,讓曾長時間在香港工作、熟悉香港情況的「香港通」離職後有更長時間留港,甚或容許他們與其他非中國籍人士一視同仁,在香港合法居留連續七年或以上後可依法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能夠讓他們有效擔當內地與香港之間橋樑的角色及進行有關工作。
就此,他向保安局詢問是否政府方面:(一)曾否向中央政府了解,為何在港合法居留連續七年或以上的非中國籍人士一般可依法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惟身為中國公民兼「香港通」的人士卻不可享有同等待遇?
(二)有否研究,給予「香港通」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並仿效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容許「香港通」帶同配偶及子女來港定居,會否有助促進內地與香港融合?
(三)在內地,就派駐原戶籍或居住地以外地區長期工作的公務人員,國家容許他們選擇在其工作地區申請入戶,並可攜同配偶及子女到該地區生活,香港特區政府曾否探討或研究相關規定是否能在香港執行?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書面回覆中表示,有關中央對駐港公職人員的管理,包括隨任政策和安排,屬於中央事權。他表示,首先,由中央派往駐港機構工作的公職人員,需持《因公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通行證》)來港,而《通行證》上述明「持證人係國家公職人員,受委派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工作」。
根據香港《入境條例》(第115章)(《條例》)第2(1)條,《通行證》屬訂明的中央人民政府旅行證件,而《條例》第2(4)(a)(ix)條則指出以訂明的中央人民政府旅行證件持有人身分留在香港期間不得被視為通常居於香港。因此,這些人士不能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根據香港《2001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派駐香港工作的內地公職人員所持的證件如註明該人員受委派以公職身分在香港工作,則其在居港期間不得被視為通常居於香港。鄧炳強指,內地公職人員如香港駐軍一樣,是因公獲調派到香港工作。
按照中央政策,這些人員在香港工作任期屆滿後,必須返回內地,而內地當局無意讓他們根據《基本法》第22條第4款來港定居。因此這類人士不應成為香港永久人口的一部分,故有必要把他們納入並非在港通常居住的規管範圍內。特區政府當時亦明確表示有關條例草案絕對符合《基本法》規定。
翻查資料,前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首任中聯辦主任姜恩柱1997年來港時表示:香港是一本很難讀懂的書。前國務院港澳辦主任王光亞2011年亦形容香港是一本難以讀懂的書。
有分析人士對《看中國》表示,香港被中央官員形容為「一本難讀的書」,是指中央難以掌握香港民情、民心,難以對症下藥制定對港政策。或許謝偉俊認為部分中央駐港官員屬於中共體制中的「開明派」,如果給予他們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他們將視香港為家,進而為香港前途向中央遊說。
不過分析人士指,這是謝偉俊一廂情願的想法。讓駐港官員合法成為香港人,此種做法會被中央認為是「策反」自己人,「離間」自己人,因此是絕對不會實施的。
分析還指,不止持公派護照來港的駐港官員無法入籍香港,據聞持私人護照來港的新華社工作人員也無法申請永居,未滿七年他們就會被調回北京,即使有極少數住滿七年,當局也不允許他們入籍香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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