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做到了 中國有史以來最大規模和平上訪(圖)
法輪功學員「4.25上訪」實況


法輪功反迫害華府集會。(圖片來源: 看中國攝影圖 柳笛)

導言

「4.25上訪事件」發生在1999年4月25日,是法輪功學員上訪中南海國務院信訪辦的一天,可以說是自1989年「六四民運」後規模較大的一次民眾集體上訪事件。由於上訪地點是中南海,因此,「4.25上訪事件」也稱為「中南海事件」。

事緣自1995年,中共部分官員開始對法輪功進行攻擊。引發法輪功學員上訪中南海事件的近因是因為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認為中國大陸的媒體對法輪功的報導不公正、不真實,法輪功學員在向有關的政府部門申訴時又遭到公安暴力對待,最終引致超過一萬名法輪功學員到中南海國務院信訪辦所在的府右街和西安門大街上訪,希望政府官員認識修煉法輪功是一項有益身心的活動,既可以以「真、善、忍」的法理來提高人的道德標準,還可以強身健體,對社會百利而無一害。他們並且要求政府結束他們認為不合理的對待,爭取合法的修煉環境。當年的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及其他高級官員會見了5位法輪功學員代表,得到官方對他們正面的回應,隨後達成協議。在協議中,稱中共政府支持群眾健身運動,並沒有把法輪功視為反政府的組織。學員之後和平散去。據美聯社1999年4月26日的報導,法輪功學員離去時將馬路上的垃圾撿走,相當有秩序的離開了現場。整個上訪事件和平結束,當時被外界稱為中國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理性、和平上訪。


香港畫家孔海燕在2019年新唐人「全世界人物寫實油畫大賽」中以巨型油畫《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獲得金獎。圖為該作品的局部畫面。(圖片來源:免費圖片 新唐人電視臺)

一、法輪大法

何為「法輪大法」

「法輪大法」又名「法輪功」。法輪功的核心理念是以「真、善、忍」來修好心性,來提高人的道德修養,從而又能改善人的身體素質。李洪志大師認為宇宙的特性就是「真、善、忍」。

《轉法輪》

《轉法輪》是「法輪大法」的主要經書,其次加上其他四十多本的各地講法,是記錄了「法輪大法」由創始人李洪志大師撰寫的法理,其中闡述「真、善、忍」為宇宙的特性、造就宇宙萬物的原理和要素、和做人的道德操守。

修煉者除了要閱讀《轉法輪》等經書,以瞭解「法輪大法」的法理,之外,要煉五套功法,還要以「真、善、忍」的態度來待人接物、修心性。「法輪大法」的主要著作《轉法輪》已經被翻譯成48種語言,並在世界各地出版發行,還有更多語種的翻譯正在進行中。

個人修煉

「法輪大法」的修煉純屬個人修煉,不需入會、入教,沒有宗教儀式,更沒有拜師儀式,無規章制度,不留姓名和個人資料,沒有名冊,煉則來,不煉則去。「法輪大法」的學員則「以法為師」,按基本「真、善、忍」等法理修煉心性,法理已經清楚寫在《轉法輪》及其他法會文獻之中。有興趣的人士請自行從頭至尾仔細閱讀,都可以理解其中法理。目前世界上超過140個國家和地區都有「法輪大法」的修煉者,修煉人數估計應該有一億人,並且還在增加中。


「法輪大法」和創始人李大師獲褒獎、感謝狀高達2500多項。(圖片來源:網絡圖片 明慧網)

褒獎

至今,世界各國,包括美國、加拿大、澳洲、臺灣、1999年以前的中國大陸、歐洲、紐西蘭、日本、印度尼西亞和秘魯政府機構、議員、團體組織等對「法輪大法」和創始人李洪志大師頒發褒獎或感謝狀高達2500多項。2001年榮獲「歐洲議會」25個會員國提名「薩哈羅夫獎(自由思想)」獎項,2001年榮獲美國《亞洲週刊》選為「亞洲最有影響力人物」。自2000年至2003年連續四年榮獲提名「諾貝爾和平獎」。2007年,英國的「在世天才百強榜」中,李洪志大師名列全球第12位,居華人榜首。2009年,李洪志大師榮獲「亞洲人權協會」頒發「精神領袖獎」。

每年的5月13日,即黃曆四月初八,為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大師的生日,訂定為「法輪大法日」,受到美國德薩斯州、密芝根州等地區的承認。李洪志老師為人謙遜、樸實,具無私奉獻的高尚品格,深深感動很多人。


「法輪大法」早期是以氣功的方式開傳出來的,圖為第五套功法。(圖片來源:公有領域 明慧網)

二、中國現代氣功

中國現代氣功的早期發展

「法輪大法」又名「法輪功」,因為「法輪大法」早期開傳出來的時候是以氣功的方式開傳出來的,因此,當時的人民認為「法輪功」是當代氣功的一種。

氣功在「中共文化大革命」後期開始興盛,Nancy Chen等學者表示為了避開被扣上封建、迷信的大帽子而遭到打壓,大家就把氣功作為運動和中國傳統醫學的一個分支。Benjamin Penny、David Ownby等西方學者就把「法輪功」歸類在中國傳統的精神修煉方法。Richard Gunde等西方學者就把「法輪功」歸類為中國傳統文化。

1980年代,中國大陸推行經濟改革,中共政權對人民的思想箝制相對稍為放寬,讓氣功略略有發展的空間,中國大陸亦出現了氣功高潮和因練氣功而產生的特異功能熱潮,氣功研究亦正式被正名為「人體科學研究」。那些年,以不完全的統計,在各大大小小的城市估計也有數以千萬計的市民練習氣功。

「三不政策」

1982年,當時的「中國共產黨中央總書記」胡耀邦就指示「中國共產黨中央宣傳部」,說:「對特異功能不宣傳,不爭論,不批評。」1985年中共官方成立「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負責監督和管理氣功這項活動。1989年,「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宣布氣功修煉者占中國大陸人口的5%。1990年代初期,「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對氣功進行科學研究,讚揚氣功沿於中國傳統,而且證明氣功對健康有益。

根據於光遠在《追蹤到公審》所發表的《三不政策的由來》,這個《三不政策的由來》是這樣子寫的:「這十年來,大家看到這樣一個事實:只要反對偽科學的人站出來說話,展開反擊,就常常有人出來講:不要去批評「人體特異功能」,不要去批評「氣功大師」。對它們要實行「不宣傳、不批評、不爭論」的「三不政策」。

未來科學革命

「中國現代氣功」當年是被當作對祛病健身有奇效的一種運動,興起於1950年代,一些市民和幹部開始學習,藉此來改善身體的健康。1982年10月召開的「人體科學研究會籌委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科學家錢學森以《這孕育著新的科學革命嗎?》為題,表示「我們正在敲人類更高智慧的大門,而敲門磚就是氣功。」他更表示:「這可能導致一場20世紀的新的科學革命,也許是比30世紀初的費力學、相對論更大的科學革命。」他亦指出:氣功和練氣功所引發出來的人體特異功能沒有違反中國共產黨的指示、馬克思主義、唯物主義、胡耀邦同志的批示和中宣部的《通知》,並且也客觀正面評價和支持氣功。以上錢學森的評論刊登於1982年10月的《錢學森特色資料庫》。

三、法輪大法天地行

1992年5月,「法輪大法」創始人李洪志師父開始在中國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公園」向當地市民講法、傳功。同年,李洪志師父在北京創辦了「法輪大法研究會」,由他本人擔任「法輪大法研究會」會長。

1992年12月,李洪志師父率領弟子參加由「中共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主辦的「92年東方健康博覽會」。當年承接前「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對氣功和特異功能訂定的「三不政策」,即是「不宣傳,不爭論,不批評。」「法輪功」亦受到中共的官方媒體正面的報導和「中共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的支持。

1993年4月,李洪志師父所著的《中國法輪功》由「軍事誼文出版社」出版和發行(粵音「衡」)。同年8月,「法輪功」被接納為「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的「中央直屬功派」,「法輪大法研究會」就成為「中國氣功研究會」的分會。

1993年12月,李洪志師父再次率領弟子參加由「中共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主辦的「93年東方健康博覽會」,獲「健康博覽會」頒發最高殊榮的「邊緣科學進步獎」和「93年東方健康博覽會特別金獎」,而李洪志師父更獲「健康博覽會」頒發「最受群眾歡迎氣功師」稱號。

從1992年5月至1994年尾,李洪志師父共辦過56期「講法班」。

1993年9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主辦的《人民公安報》正面報導了李洪志師父親自率領弟子在該年8月30日為「全國第三屆見義勇為先進份子表彰大會」中提供康復治療,效果顯著。

1995年3月,李洪志師父開始應邀到海外傳播法輪大法,首站為澳洲悉尼。

退出中國氣功協會

1996年3月,李洪志師父不願意接受中共官員的要求,要法輪大法成為「中國共產黨支部」的組織,還需要在氣功團體內部收取會員費用。本人推測收取會員費用與修煉法輪功純屬免費的原則有所出入等等因素而最終導致法輪功主動退出「中國氣功協會」。中共當局估計當時有一億人修煉法輪功,法輪功的退出毫無疑問令到中共官員損失了一項非常龐大的經濟收入,歷年來,中共內部的貪污都一直非常嚴重,中共官員損失了一項非常龐大的經濟收益就導致中共的官員向法輪功進行打壓。

中共違背「三不政策」

1996年6月17日,《光明日報》發表一份名為《反對偽科學要警鐘長鳴—由〈法輪功〉一書引出的話題》的評論文章,批評《法輪功》是一本封建、迷信和偽科學的書籍。該評論文章一出,《光明日報》就連日來接到900多封法輪功學員的來信為法輪功辯護,認為《法輪功》一書所談論及的科學是實證科學。同年7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署」發出了《關於立即收繳封存〈中國法輪功〉等五種書的通知》,要求立即停止印刷和出售《中國法輪功》一書。同年8月16日,「新聞出版署」又對「華齡出版社」出版的正體直排16開精裝本《轉法輪》要求收繳查處。取締法輪功、禁止法輪功的書籍出版和打壓法輪功修煉者很明顯是違背了前「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對氣功和特異功能訂定的「不宣傳,不爭論,不批評」的「三不政策」,因此,取締法輪功、禁止法輪功的書籍出版和打壓法輪功修煉者是完全沒有法律基礎的,換句說話說,就是違憲的。

法輪功卓越的貢獻

1997年間,「中共公安部」發起對法輪功的內部調查,結果顯示法輪功沒有違反國家法律,更不應被定作邪教。1997年12月4日,《醫藥健康報》發表《祛病健身首選法輪功》一文,介紹法輪功學員煉功後身心靈都得到了明顯的改善。

1998年初,李洪志師父獲得美國永久居留權身份,自此移居美國。本人推斷他是為了減低他本人和法輪功對中共政權進一步的激化而移居美國。

1998年5月,「中共國家體育委員會」發起對法輪功的訪問調查,調查的對象是廣東省超過12,000名法輪功學員,「國家體委」的聲明說他們「確信修煉法輪功的效果是卓越的,法輪功對中國社會的穩定和道德作出了非凡的貢獻」。

1998年5月,「北京電視臺」的《北京特快》節目就氣功管理問題採訪了「中國科學院」院士何祚(粵音「做」)庥(粵音「休」),何祚庥聲稱「一博士生因練法輪功走火入魔」,引發了普遍的法輪功學員的迴響,導致上千名法輪功學員在5月底到6月初到「北京電視臺」上訪,要求「北京電視臺」澄清修煉法輪功是不會導致人走火入魔的,只會令修煉者身心更加健康。電視臺除了開除報導此事件的記者之外,並且在數天之後播出重新製作正面介紹法輪功的節目。

1998年7月10日,《中國經濟時報》發表文章,題目是:《百姓廣場-我站起來了!》,講述一位河北法輪功學員修煉法輪功之後,癱瘓了16年的身體完全康復過來,原本不良於行的腳能夠站立和行走。

1998年8月28日,《中國青年報》刊登文章,題目是:《生命的節日-98年中國瀋陽亞洲體育節中華傳統養生健身活動週開幕式巡禮》,對法輪功作專題報導,內文講述:「觀眾席上1500人組成的法輪功觀眾隊型令人讚嘆,隊員頭頂烈曰,端坐6個小時自始至終整齊威儀。各位學員熱切地向我介紹煉功的收穫,44歲的劉菊仙因患骨股頭壞死而臥床不起,痛不欲生。1996年夏由姐姐介紹學煉法輪功後,堅持煉功,至今跑跳自如,步履輕盈。」


1998年11月10日,《羊城晚報》發表的文章。(圖片來源:網絡圖片 明慧網)

1998年11月10日,《羊城晚報》發表文章,題目是:《老少皆煉法輪功》,介紹11月8日「廣東省體委武術協會」領導到「廣州烈士陵園」等地視察,參觀了5,000名法輪功學員的晨練,煉功者來自各行各業,年齡最大的是93歲,最小的年僅兩歲。

1998年12月31日,《深星時報》發表文章,題目是:《熱點專題-法輪功》,內文講述:「10月26日上午,深圳體育館前面的廣場上,兩千多位來自各行各業的法輪功愛好者排著整齊的方陣,集體匯煉法輪功,年齡最大的八十多歲、最小的四歲半,當中有企業家、大學教授、警察、大、中、小學生,都是抱著一個共同的目的而來:健身祛病、提高心性。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人加入煉功行列,從大鵬灣畔到松崗鎮都有法輪功的煉功點,法輪功熱潮湧動,已逐漸成為都市人休閒健身的一種時尚。」

1999年初,「中共體育總局」局長伍紹祖接受「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採訪的時候說:法輪功學員「每人每年可慳醫藥開支1000元;一億的法輪功學員每年則可慳1000億元」。


1999年4月25日當日現場照片。(圖片來源:公有領域)

四、「4.25上訪」事件

國務院信訪辦上訪

1999年4月11日,何祚庥在「天津教育學院」屬下的一份雜誌《青少年博覽》中發表一篇名為《我不贊成青少年練氣功》的文章,指出「法輪功」是「僞科學」,對青少年的健康有害,修煉法輪功會使人得精神病,甚至亡黨、亡國。為了澄清世人對修煉法輪功的誤解,法輪功學員指出修煉法輪功只會令修煉者身心受益,不會導致人得精神病,不會涉及國家政治,更不會導致亡黨亡國。這篇文章引發大約6300名法輪功學員於4月18日至24日前往「天津教育學院」請願,要求雜誌《青少年博覽》澄清事件,還法輪功一個清白,以正視聽。在「天津教育學院」的請願活動中,法輪功學員受到「天津市公安局」的公安在未有任何合法的行政指令下遭到驅趕、毆打,並且有30名法輪功學員遭到非法抓捕。其它天津法輪功學員被告知,如想繼續上訪,就應應該到北京「中共公安部」上訪。


「4.25上訪事件」發生在1999年4月25日,是法輪功學員上訪中南海國務院信訪辦的一天。(圖片來源: 視頻截圖 傳奇時代)

「4.25上訪」

1999年4月25日,根據外國記者Gutmann的報導,上萬名法輪功學員由公安引領到北京府右街的「中南海」附近的「國務院信訪辦」上訪,舉行了一整天的和平靜坐,他們安靜的坐著或看書。目的是向中共高層反映:自1996年以來,「法輪功」遭受到不合理的對待,並闡述「法輪功」是正法修煉、教人向善和令人身心受益的功法,並且要求當局給予他們合法的煉功的環境,包括合法出版有關法輪功的書刊和自由的在公園裡煉功等合法權利,並抗議公安對煉功者的騷擾和要求釋放於4月24日在「天津教育學院」的請願活動中遭到「天津公安局」非法抓捕的40名法輪功學員。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和其他高級官員會見了法輪功五名代表,承諾會妥善處理和釋放被抓捕的40名法輪功學員,並協議稱中共政府支持群眾的健身運動,沒有將法輪功視作反政府組織,於是,法輪功學員將附近的環境清理乾淨,然後和平散去。時任「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幹將事件通知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怎料這件事件觸動了時任的「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的神經,認為是「法輪功」修煉者大規模「圍攻」中共中樞要地「中南海」,指責朱鎔基總理的處理手法太過軟弱,並且宣稱「難道我們共產黨人所具有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所信奉的唯物論、無神論,還戰勝不了法輪功所宣揚的那一套東西嗎?」這番說話記載在《江澤民文選第二卷——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選集、文選、專集》。「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表示中共中央對於是否支持江澤民鎮壓法輪功有嚴重分歧。

1999年5月3日,留居美國的李洪志師父,以本人的理解是呼籲江澤民政府同法輪功學員展開對話,並表達法輪功學員是一群和平的、心地善良的修煉人,希望給予他們一個自由的修煉環境。


中共動用國家機器迫害並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發財牟利,據悉此類殘酷暴行已伸向新疆、平民百姓、學童等非法輪功學員。(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四川一中學生被活摘器官。(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610辦公室的惡行

1999年6月6日:中共江澤民政權開始對100多名在北京參加靜坐、示威活動的法輪功學員展開問話,企圖找出法輪功修煉和法輪功學員的罪狀,但是,始終也查找不到任何違反國家法律的行為。

1999年6月10日,江澤民下令在中共中央設置一個超越憲法的機構,名為「610辦公室」,開始對「法輪功」實施全面的鎮壓。調動了中共全國家的三份之一的財力和公私型機構,包括媒體、解放軍、公安、司法部門、學校、各政府機關、公私型企業等等來參與。通過電視、報章、電臺和網路、學校教育等大規模去宣傳和推動鎮壓。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正式啟動全面鎮壓法輪功。在中國大陸各地有數千名法輪功學員遭到非法抓捕。據官方統計,到1999年年底,至少有35,000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捕。

1999年7月22日,中共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關於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決定》。「公安部」發布「六禁止」通告,即:禁止民眾懸掛、張貼法輪功橫幅、圖像、標徽;禁止散發法輪功相關材料;禁止弘揚法輪功;禁止靜坐、集會、遊行、示威、上訪等方式來維護和宣揚法輪功等。中共「民政部」誣捏法輪功妨礙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認定「法輪大法研究會」和法輪功是非法組織,予以取締。

從1999年7月22日開始,法輪功被禁,包括:禁止公開煉功、發送法輪功材料、組織對政府打壓法輪功決定的抗議;公安沒收和摧毀數以萬計的法輪功書籍、錄像帶、光碟,關閉法輪功相關網站等等。鎮壓開始的一週內,至少有5000名法輪功學員被捕和被抄家,另外有1200名政府官員被拘留、要求學習共產黨書籍和宣布脫離法輪功。中共「中央電視臺」每晚半小時的《新聞聯播》從頭至尾都是渲染反法輪功的內容,西方學者Daniel Wright同Joseph Fewsmith認為「政府的操作完全是妖魔化的分析」。自7月22日鎮壓展開之後,隨之而來的就是來自中共政權的一系列迫害,目的是以政治宣傳、監禁、勞改、強制思想洗腦、施以酷刑、強姦女性、強迫流放等慘絕人寰的手段來滅絕法輪功群體,包括:「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

1999年7月27日,美國「國務院」發聲明呼籲中共政府在對待法輪功的問題上要克制。引發國際輿論對中共關於信仰自由及人權政策的相關爭議。

1999年7月29日,中共「公安部」下達一份國際通緝令,還請求「國際刑警組織」協助,以「試圖推翻政府」罪行來遞解身居美國的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師父回中國大陸受審,但是,遭到美國政府和「國際刑警組織」拒絕。《北京之春》評論:「這是中共政府一場政治鬧劇。」美國輿論一面倒同情和支持李洪志和法輪功,批評中共壓制言論自由和迫害宗教自由,美國對中共鎮壓法輪功表示關切,希望中共遵守經已簽署的《國際人權法案》(「the International Bill of Human Rights」),保護人民集會、結社和信仰自由的權利。之後,有法輪功學員透露第一名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在關押期間被虐待致死。

五、《世界人權宣言》

「聯合國大會」(the 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於1948年12月10日在法國巴黎夏樂宮(the Palais de Chaillot in Paris,France)以《聯合國大會第217號決議案》,編號A/RES/217。議決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the Internation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目的在於維護人類的基本權利。導致「聯合國大會」制定《世界人權宣言》,作為「所有人民和所有國家努力實現的共同標準」,事緣是當年的人對「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反省,「第二次世界大戰」除了是國與國之間的侵略戰爭,還是民族與民族之間的霸權鬥爭,令當年的人醒覺到人應該有生而平等的權利。2018年12月,前英國首相戈登.布朗(Former British Prime Minister James Gordon Brown,HonFRSE)說,在1940年代冷戰氛圍中催生的《世界人權宣言》,只可惜並非一個強制性的國際公約,並沒有法律約束力,更沒有申訴機制,只憑各個國家的政權或者領導人自願去實行,況且以國家公權力去侵犯人權仍然屢見不鮮。

1950年,「聯合國大會」為了紀念《世界人權宣言》的通過和在全世界落實執行《世界人權宣言》的內容,就在1950年,即是1948年通過《世界人權宣言》兩年之後,訂定每年的12月10日為「國際人權日」(the Human Rights Day)。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世界人權宣言》既然訂定了,為了進一步闡述和執行《世界人權宣言》所揭示各類的人權精神,聯合國在1966年12月16日又制定並且通過了《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成為了《聯合國大會第2200號決議案》,編號A/RES/2200。這兩項「國際公約」於1976年1月3日開始生效,列出基本人權和自由,並規定所有締約國的當權者有責任採取適當的措施去落實這些權利,而中國大陸、香港和澳門也有簽署。以上這兩份「國際公約」屬於強制性的聯合國人權公約,所有締約國都必須遵守。這兩個「國際公約」加上《世界人權宣言》合稱《國際人權法案》(「the International Bill of Human Rights」),成為國際間最重要的人權憲章、法案,而中國大陸、香港和澳門亦有簽署這份協議書。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訂定了公民個人所應享有的權利和基本自由,主要包括:法案1-2.享有個人尊嚴、自由和平等的權利;法案3.享有生存的自由;法案4.享有免於奴役的自由;法案5.免受酷刑的自由;法案6-11.享有基本人權的法律保障、公正、公開審訊權、無罪推定權、不受任意逮捕、拘禁和放逐的自由;法案12-17.享有國籍、行動、私生活、婚姻、家庭、住房、遷徙或通信不受干涉的自由;法案18-21.享有思想、言論、宗教信仰、寫作、社交的自由;法案22-27.享有社區的衛生保健、生活質素、財產所有權的權利;法案28-30.享有主張、發表意見、結社、集會和參政的自由等等。《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8條還規定要設立「人權事務委員會」,負責督導這兩項「國際公約」的實施。

迫害正信遭天滅

古羅馬帝國時期,一些暴君企圖從肉體和信念上消滅基督徒。根據羅馬史學家Tacitus(塔西圖)的記述,古羅馬帝王Nero(尼祿)故意在羅馬城縱火,然後嫁禍給基督徒;尼祿命令將基督徒投進競技場中,讓羅馬權貴看著基督徒活生生被獅子咬死;他還吩咐人把基督徒捆上乾草製成火把,並列在花園中,然後在入夜的時候燃點,以照亮帝王的園遊會。之後,Gelleru(蓋勒流)也採取同樣手段,十五天內在王宮製造了兩次火災,並誣蔑為基督徒所為,令當時的帝王Diocletian(戴克里先)下令迫害基督徒。為了煽動民眾反基督教,古羅馬的一些謀士編造謠言,說基督徒在敬拜上帝的時候要殺害嬰兒作為祭品,並且喝嬰孩的血和吃嬰孩的肉,還誣陷基督徒亂倫、生活荒淫無道,等等。歷時兩百多年,迫害的慘痛經歷真是馨竹難書!古羅馬帝國苟延殘喘到公元後480年告終,與古羅馬帝國多年迫害正信而引致「天滅」不無關係。

近兩千年之後的1999年7月20日,中共前黨主席江澤民發動鎮壓法輪功的舉措,恐怖的烈焰席捲整個中國大陸,殘忍程度不亞於當年的羅馬帝王。

由中國留學生主辦的《中國死刑觀察》報導3,242名法輪功學員在中共政權下被迫害致死。《明慧資料館》至今統計出5,057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迫害致死。《美國有線新聞網CNN》指中國每年有上萬名法輪功等良心犯和政治犯被中共政府聯同醫院摘取器官做移植手術。


二十多年來,世界各地的法輪功學員都會舉辦公開活動紀念「4.25和平上訪」,圖為二十週年紐約集會現場。(圖片來源:看中國攝影 柳笛)


民主自由的臺灣也年年舉辦公開活動聲援紀念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圖片來源:免費圖片 明慧網)

歸還正信的修煉權利

《世界人權宣言》中國大陸都有簽署。《世界人權宣言》第五條清楚列明「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殘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罰」,中國大陸政權很明顯違反了這條法案。自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以來,法輪功,又名法輪大法,他們的修煉者一直受到來自中共政權的打壓和迫害,包括「加以酷刑,或施以殘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罰」。曾經有人這樣子問:法輪功不參與政治,爲什麽也談「人權」?應該這麼說吧:法輪功要求修煉者以「真、善、忍」爲行爲準則,尋求道德的全面升華,不能參與對權力、名利的爭奪,而政治活動的宗旨是謀求政治權力,這與法輪功的準則是背道而馳的,所以法輪功不參與政治是由其功法本身的特點所決定的。但是作爲一個修煉的人也需要有基本的生存與修煉條件,法輪大法修煉者所要求的是有一個堂堂正正的學法和煉功環境。但是在中國大陸,即使是當局打壓法輪功之前,這樣的條件也是不能滿足得到。《轉法輪》出版不久就被迫停印;法輪功煉功點時常受到警方的監視、干擾。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後情況更差,法輪功的書籍遭禁毀,很多修煉者被非法拘禁,有的甚至被施酷刑、或者被活摘器官致死,在此情況下,法輪功修煉者當然要走出來爲爭取生存與修煉的權利而奔走呼喊。人人都有信仰的權利,信仰自由是人的生存條件之一,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國公民所應享有的基本權利,法輪大法修煉者要求歸還的就是這個天賦人權。


臺灣法輪功學員在臺灣最南端屏東排字高空照。(圖片來源:大紀元)

六、生命智慧

人為善,福雖未至,禍已遠離;人為惡,禍雖未至,福已遠離。

本文的生命智慧就是:「人為善,福雖未至,禍已遠離;人為惡,禍雖未至,福已遠離。」即是說:人若是做了善事,福雖然未到,禍已經離我們遠去了,換句話說,若果禍已經完全遠離我們,留在我們身邊的豈不是只有福;人若是要做了壞事,禍雖然未到,福已經離我們遠去了,換句話說,若果福已經完全遠離我們,留在我們身邊的豈不是只有禍。故此,人時時刻刻都要為善。

《為甚麼會有人類》、《為甚麼要救度眾生》

建議大家在網路上找一找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大師發表的《為甚麼會有人類》和《為甚麼要救度眾生》兩篇文章,也許你就會有對昨天、今天、明天的事和為甚麼生而為人有一個清晰的認識,或會影響你以後的人生。


五千名法輪功學員在纽约排巨型「法輪圖形」。(圖片來源:新唐人電視臺)

七、結語

常常聽人說「中共不讓煉法輪功」,那麽,煉法輪功違法嗎?完全不是,法輪功在中國一直是合法的。

面對這場群體滅絕形式的邪惡迫害,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漫長而且堅毅的和平抗爭。面對25年的腥風血雨,一個手無寸鐵的信仰群體,以正信、堅忍、生命來頂住了中共的殘酷打壓。通過了電視、電臺、報章、雜誌等媒體去揭露中共無理和殘酷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真相,和向世人道出了法輪功只是誠心向著「真、善、忍」個人修煉的法門,令個人的身心健康朝著完美的方向發展。

祝願各位能夠求得正法門!祝願各位能夠以「真、善、忍」的態度來待人接物、修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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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超祺博士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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