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在毛時代隱形腐敗的真實狀況(圖)
一飛院前副院長高利因為貪污腐敗被判刑。(網絡圖片)
提到今天中共的腐敗,幾乎沒有人會否認,連中共自己都不諱言,公開承認很嚴重。但在相當一部分人看來,中共的腐敗只是改革開放後才出現的,毛時代沒有腐敗。歷史真是這樣嗎?
最近讀到一篇大陸著名黨史專家楊奎松教授的訪談,文中列舉了大量事實,富有說服力的證明中共的腐敗並非始於改革開放,在毛時代就已存在,而且相當嚴重。
據楊先生介紹,中共當政後實行的工資標準等級差別之大,不僅遠高於民國政府,也遠高於同時代的西方資本主義國家。但他認為,問題還不止在於工資收入的等級差,毛時代的等級差更多的還不是表現在工資標準上。
回顧一下歷史,可以發現,五十年代初隨著按「革命等級」劃分的供給制的取消和以幹部級別為準繩的薪金制的建立,不僅全面拉大了官民距離,而且嚴格官階差序標準,通過把其他各種職務行政化,比照官階規定相應待遇,建立起了一套官本位體制,官員享有「合法化腐敗」的特權的最初級形式從此產生。
在這套等級森嚴的體制下,中共官員的薪資級別分為二十四級,十二級以上謂高級幹部,十三級至十六級謂中級幹部,十七級以下者謂普通幹部。高級幹部的特權包括取醫療、福利、保健、住房、商品和服務等一切「消費」,均由國家供給,幾乎不受限額規定,工資只作為其職務收入的象徵而已;中級幹部的待遇由國家部分供給,有配額規定,工資和部分消費需求相掛鈎;而只有普通幹部的待遇普通百姓才相差無幾,工資不再是象徵,完全和消費需求相掛鈎。特權與級別是對應的,不同級別相應有不同特權。
在現實中,這種不同級別的幹部在工資以外的待遇和享受標準極為細緻複雜。幾級以上可以配廚師,幾級以上可以配勤務,幾級以上可以配警衛,幾級以上可以配秘書,幾級以上可以享受何種級別的醫療和療養,包括對不同級別的幹部享受何種檔次和牌子的專車等都有具體規定。
以最典型的住房標準為例,上海市1956年工資改革時就按照行政級別將各級幹部住房劃分成了十幾種待遇標準,明文規定:特甲級可享受200米以上的「大花園精緻住宅」;特乙級可享受190~195米的「大花園精美住宅」;一級可享受180~185米的「大花園精美住宅」;二級可享受170~175米的「獨立新式住宅精美公寓」;三級可享受160~165米的「上等住宅公寓」;四級可分得「半獨立式普通住宅中等公寓」;五級分得「120~135米的新式里弄住宅」;六級可分得100~115米的「有衛生設備的普通里弄住宅」;七級可分得80~95米的「無衛生設備的石庫門房屋」;八級可分得「老式立柱房屋」;九級以下只能分得「板房簡屋」,如此等等。而行政10級以上的高級幹部,還可以繼續享受供給制殘留下來的緊俏和質優商品的特殊供應(即「特供」)。
再以副食供應為例:八級(部級)以上幹部,細糧、魚、肉、蛋等沒有量的限制,基本能滿足全家的需求;而八級至十二級級幹部可以憑一個紅皮「供應證」買到可以滿足基本家人的精副食品和高級菸酒,這些東西在那物質極其匱乏的票證供應年代,對於一臉菜色的普通百姓而言,(細)糧、魚、肉、蛋平時是見不到的。
特權等級的區別不僅表現在在物質匱乏年代的經濟供應上,很多方面也有完善的規定。醫院有高幹病房,住房有高幹樓,眷屬的入戶、就業、提幹方面的優先;子女保送到一流大中小學讀書等;即便死後的追悼會與骨灰盒的安放,亦有明確的等級規定。與老百姓可謂差別萬千。其中有些東西不僅是待遇,也是地位的象徵,比如五六十年代,紅旗轎車只歸部級(三至八級級之間)以上專用,廳局級(九至十二級級間)是伏爾加或上海轎;至於火車軟臥和飛機,最低級別限制到縣處級(十三至十六級間)才可以乘用。除此之外,政治信息的傳遞也存在等級的區別,紅頭文件傳達到哪一級,《內參》哪一級可看都有嚴格標準,譬如「四人幫」的粉碎在各級幹部都傳達到後,才向社會公開。
而且,所有針對高級幹部的特殊待遇,不僅沒有嚴格限制其使用範圍,而且一旦取得,便終生享受,到死為止。這種種待遇相對於每月只有幾十元工資收入的普通幹部來說,自然是天上地下了。
不過,文革前老百姓對中共高級幹部的豪華腐朽生活可以說是不知情的,即使瞭解一點真實情況,也不會和腐敗聯繫在一起,可能還覺得那是天經地義。這不能不說與當時無處不在的政治高壓和政治教育有關。當時批評幹部特權一直是一個禁忌話題,予以保密封鎖。不但是政治事件,即使是某個地方發生重大社會事故,都可以種種理由列為秘密,不准聲張、禁止外傳。1958年,一些知識份子提出過這個問題,但立即被指責為「攻擊黨的領導」,「挑撥黨群關係」,因而被打成「右派」,送去「勞改」。
楊先生認為,如果說文革的一部分初衷是為了反特權,不如說毛是巧妙地利用了老百姓對揭露出來的官僚特權的不滿,打倒了他的政敵,然後又迅速恢復了這種特權。著名作家周國平的《歲月與性情——我的心靈自傳》一書中就披露這樣的一些細節。一是:周到郭家看望郭世英(郭沫若的長子),郭沫若在一旁不聲不響地為周削了個椰子吃;二是周離開北京之際到郭家道別,郭沫若讓廚師備了一桌豐盛的晚餐為他餞行,餐桌上有周愛吃的大對蝦。哪個年代無論老百姓生活怎樣窘迫,並不耽誤高幹們過著高貴奢侈優雅的生活,即使在口稱消滅特權的文革時代,那些未倒下的高幹的生活也並沒有受到多大影響。鄧小平對此就嚴厲批評過,今天讀來,也還有令人震驚之處。他(在1980年8月18日中央政治局會議)說「1958年以後,到處給中央同志蓋房子,『四人幫』垮臺後,還搞中南海地面工程,都造成很壞的影響,很大的浪費。」
就在文革高潮過後的七十年代初,一個與腐敗相匹配與權和利相聯繫的特殊名詞「走後門」應運而生。從青年參軍到知青回城、上大學、分配工作,到購買配給的日用品甚至開診斷,幾乎每件事都可以「走後門」聯繫起來。「『走後門』和『關係』是再分配型權力網路的產物。由於物品和服務廣泛的短缺,擁有短缺物品控制權的官員為某些人『開後門』所獲得的好處是互惠性的『關係』(《中國改革時期腐敗類型的轉變》申明民)。「走後門」現象說明瞭,物資和機會的短缺為掌握著資源分配大權的官員利用公權為自己謀私提供了制度性的條件。
一轉眼到了改革開放的年代。隨著八十年代以來的經濟改革,在權力市場化和權力資本化的過程中,權力腐敗,已不再像過去那樣扭扭捏捏,基本形成了一個依靠權力致富、生活奢華的既得利益階層。而占大部分人口的農民、城市居民的中低階層則生計日益艱難,社會嚴重分化已成不爭的事實。
從毛時代的腐敗到改革開放時代的腐敗,中共的腐敗經歷了一個複雜的演變過程,總的趨勢是腐敗越來越嚴重,如今可以說已經到了無官不貪的地步。而造成腐敗的根源,則是中共對權力的壟斷,是中共一直固守至今的一黨專政。
針對這種情況,楊奎松先生指出,「腐敗現象從最初的隱蔽,到肆意橫行、四處氾濫,直至存在耗盡執政黨和政府全部信譽的危險,並非能割裂開來看;從點擴散至面,是這個體制逐漸演進的結果。」、「不要以為這是在新時代權利蛻變的結果,今日的腐敗,恰恰是過去權力的延伸和演化,是過去腐敗的延伸和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