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特工」潘漢年為何慘死?(圖)
毛澤東與潘漢年。(網絡圖片)
抗戰期間,「紅色特工」潘漢年冒死在日偽特務窩裡活動,為中共聯日反蔣、賣國奪權立下「汗馬功勞」。然而,這位隱蔽戰線的「功臣」,在中共當政後被打入深牢大獄,監禁至死。這是為什麼呢?
北京開會遭秘密逮捕
中共奪權後,潘漢年擔任過上海市副市長、市委社會部部長、統戰部部長、市委副書記等職。
1955年4月3日,著名劇作家吳祖光攜夫人新鳳霞到北京飯店,看望到北京開會的夏衍和潘漢年,四個人一起吃了晚飯。飯後,夏衍和潘漢年各自回到自己的房間。晚上8點左右,潘漢年突然接到一通電話,說樓下有人找。
他以為又有什麼人來看望,於是穿著拖鞋匆匆下樓。來到一間小客廳後,時任公安部長羅瑞卿出現了,羅當場宣布逮捕審查令,幾個荷槍實彈的便衣幹警一擁而上,「陪著」潘漢年急急走出北京飯店大門,又乘上等在門口的一輛小汽車,迅速離去。
當時,中共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正在北京召開。4月5日,上海市委書記陳毅在人大上海代表團開會時宣布:潘漢年因「內奸」問題被逮捕了,希望與他有來往的各代表對此要有一個正確的態度。
陳毅還說:潘漢年被捕之事,對外要嚴格保密,並統一口徑。如果有人問起,就說潘有緊急任務出國了。
秦城的第一批政治犯被判15年
那麼,潘漢年到底被弄哪兒去了?被抓當晚,那輛小汽車直接把他拉到公安部直屬的功德林監獄。在這裡,他被關押了將近五年。1960年3月,蘇聯援建的秦城監獄剛剛落成,他又被移送到那裡,成了秦城的第一批政治犯。
1963年1月9日,中共最高法院對他秘密開庭審判。助理審判員彭樹華在《潘漢年案審判親歷》一文中回憶:審判前就已經知道結果,因為時任最高法院院長謝覺哉說過,「這是中央交辦的案子,我們只是辦理法律手續」。也就是走一下法律程序的過場而已。
潘漢年的罪名有三個:內奸、特務、反革命。
彭樹華說:「當時我們聽說上面給潘漢年做了一些思想工作,告訴他只要認了罪、判了刑就放人。這也是為什麼後來庭審時潘漢年都認了罪的原因。」
審判後一個月,潘獲得假釋,他帶著「刑釋管制分子」的身份,被轉移到了位於北京南郊大興縣境內的團河勞改農場。
文革期間被判無期徒刑
1966年5月16日,文化大革命爆發。當時的公安部長謝富治,按照中央文革小組副組長、毛澤東妻子江青的指令,將潘漢年夫婦再次關入秦城監獄。三個月內,潘漢年遭到47次突擊審訊。一個多月後,為了審訊他在中共當政後的「罪行」,38天內他又被「連續作戰」41次。
經過近3年的審訊和大規模內查外調後,專案組沒有發現任何新材料。在這種情況下,1970年7月3日,專案組向中央文革小組提出「罪行審查」和「判刑意見」報告,建議將潘漢年「永遠開除黨籍,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這個報告經江青轉呈毛澤東之後,毛圈閱同意。
1975年5月,已經在秦城監獄八年多的潘漢年夫婦,被押解到湖南省公安廳所屬第三勞改單位——茶陵縣洣江茶場。由於缺乏醫療,營養又差,年近七旬的潘漢年肝病迅速惡化,又患了類風濕關節炎、消化道出血、肺部感染等多種病症。
1977年2月底,他臥床不起,被化名「蕭淑安」送到湖南省第二附屬醫院治療。一個多月後的4月14日,潘漢年去世,終年71歲。
潘漢年被監禁至死,真正的原因是什麼?
第一,奉命與侵華日軍勾結。
東京福祉大學教授遠籐譽,根據日本外務省解密檔案和日本間諜的回憶錄,寫了一本書《毛澤東勾結日軍的真相》,書中引用確鑿可靠的證據,揭露了不少歷史內幕,包括中共派遣高級特工潘漢年等,主動聯繫日本外務省在上海的間諜機構「岩井公館」和日軍參謀總部在南京的間諜機構「梅機關」,與這些機構交換情報,共謀削弱抗日的國軍,與日軍簽訂停戰協定,等等。
抗戰期間,曾任「中國新聞社」記者的顧雪雍,在《我所知道的中共「五方特務」袁殊》一文中寫道,1939年,潘漢年和日本外務省特務岩井英一會見後,在另一名中共特工袁殊的陪同下,到南京與「梅機關」首腦影佐禎昭見面。
岩井和影佐知道,潘漢年不是一般的情報人員,而是「毛澤東的特使」,所以對他特別重視,不僅給他發了特別通行證,讓他以「胡越明」的化名,按月在「岩井公館」領取大量活動經費,還在當時上海最高檔的匯中飯店開了房間給他住。
據「中國軍網」在2016年刊出的「軍事解密」系列文章,日本間諜機構為潘漢年舉辦歡迎盛宴後,雙方會談三天,達成重要默契,並寫了會談紀要。主要內容是:日軍與中共軍隊停止一切軍事行動,互相和平共處;中共負責保護鐵路交通安全,不得破壞;中共可到日占區採購戰略物資;日軍對中共開放長江封鎖線,中共人員物資可順利在長江兩岸通行等。
這些默契使日軍和中共都獲得極大好處:日軍不再受中共軍隊威脅,得以抽調大量兵力進攻西南的國民黨軍隊;中共則不再擔心日寇掃蕩,在日占區後方擴張地盤和軍力,為後來推翻國民政府打下基礎。
潘漢年被監禁至死的第二個原因,是他奉命會見汪精衛。
抗日戰爭時期,投靠日本的汪精衛在南京建立偽國民政府,潘漢年兩次前往會面。
第一次,是他到南京見「梅機關」的首腦影佐後,通過影佐跟汪精衛見了面。影佐的公開身份是汪精衛的最高軍事顧問。這件事,日本間諜岩井英一在回憶錄《回想的上海》中有詳細記錄。
第二次:1943年,潘漢年在汪偽政權特務頭子李士群的陪同下會見汪精衛。上海極司菲爾路76號是汪偽政權特務機構所在地,由李士群直接指揮。潘漢年與這個特務機關也有聯絡。20世紀40年代,他和李士群多次會面。
根據中共領導人王明在《中共五十年》一書中回憶,「潘漢年是饒漱石根據毛澤東的命令派去和日軍與汪精衛談判的代表。」
潘漢年是毛澤東的替罪羊
有朋友可能聽不明白了,潘漢年是「奉命行事」,怎麼卻被自己的組織定罪了?因為,毛澤東要掩蓋他定下的「聯日反蔣」決策,讓潘替自己揹黑鍋,同時讓潘閉嘴。
1962年,潘漢年案被移送到最高法院審判。負責辦理此案的法官丁汾、彭樹華,在查閱了全部案卷後提出八點質疑。他們向最高法院院長謝覺哉匯報,謝說:
「潘漢年案是很複雜的,涉及中央許多重大機密,直接領導潘漢年工作的是周總理和康生,許多事情毛主席也是知道的。對潘漢年的處理,是黨中央定的⋯⋯」
共產國際駐延安特派員弗拉基米洛夫在《延安日記》中寫道:「我無意中看到一份新四軍總部的來電。這份總部的報告完全清楚地證實了:毛澤東等與日本派遣軍最高司令部之間,長期保持聯繫……電報無疑還表明與日軍司令部聯繫的有關報告,是定期送到延安的。」
「(中共)領導人中只有幾個人知道此事,毛的一個代理人,可以說一直隸屬於南京的岡村寧次大將總部的,什麼時候需要,他都可以在日本反間諜機構的嚴密保護下,暢通無阻地往返於南京與新四軍總部之間。」
另外,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輯的《毛澤東年譜》中,毛澤東致電潘漢年的記錄達三十多處。
原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部長羅青長在《潘漢年冤案的歷史背景》中寫道,當周恩來得知潘漢年1939到1948年和中央來往的電報都在時,他讓羅青長等人把這些材料蒐集起來。羅青長回憶說,「根據檔案材料,當時潘漢年所做的工作,如打入日寇內部、利用李士群等,中央都是知道的,檔案中都有記載……中央對他的工作也是肯定的。」
然而,這種「肯定」換來什麼?假如當初,潘漢年知道自己只是被利用,還將被卸磨殺驢,他還會如此賣命地當這個「紅色特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