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稅務局信封(圖片來源:知乎截圖)
【看中國2024年1月5日訊】隨着社會復常,稅務局的追稅行動已在2022-23年度全面恢復。遲交稅款的追稅通知書超過25萬張,稅務局提醒市民必須依時交稅,否則可向法院申請禁止欠稅人離開香港。
稅務局在年報中表示,2022-23年度稅務局的整體稅收為3,602億元,較上年度減少183億元(港元,下同),即4.8%。稅收減少主要是印花稅收入大跌近三成(29.8%)至700億元。利得稅及薪俸稅收入則分別增加4.1%及5.2%至1,742億元及795億元。
稅務局又指,年內發出的附加費通知書及追收稅款通知書的數目較上年度多。當中因遲交稅款而被徵收5%附加費的追稅通知書多達252,821張,較之前一個年度增加22%,涉及款額達4.45億港元;被追收10%附加費的追稅通知書亦有超過2.6萬張,涉款2.1億元。
稅務局表示,納稅人要在繳稅通知書上列明的繳稅日期或之前繳交稅款,未如期繳稅的人士一般會被徵收5%附加費,若拖欠稅款超過6個月,會再被徵收欠款總額的10%附加費。
稅務局提醒對於逾期欠繳稅款的個案會立即採取各種「辣招」追討行動,包括向欠繳稅款人士的僱主、銀行、債務人和代欠稅人士保管金錢的人士發出追收稅款通知書,及在區域法院提出追稅訴訟。
上年度稅局就發出126,660張追收稅款通知書,較之前一個年度的10萬張多出逾2成。若欠稅獲法院裁定為判定債項,欠稅人士除要繳付欠稅外,並須繳付法庭訟費及由訴訟開始至債項全數清繳期間的利息。2022-23年度稅局收取的法庭訟費及債項利息總額達1445萬元。
另外,稅務局局長亦可向區域法院法官申請禁止欠稅人離開香港。若區域法院法官有合理因由信納,在該人未付稅款或提交滿意的繳稅保證給稅務局前,確保該人不離開香港或在返回香港後不再離開,是合乎公眾利益,就會發出「阻止離境指示」。有關欠稅人有權可就區域法院法官的判決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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