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有恩」港官 反遭指控!(圖)
2021年2月1日,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押到終審法院出席保釋上訴案聆訊。(圖片來源:STR/AFP via Getty Images)
在踏入新一年後,「黎智英案」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黎智英在庭上高聲表示:「Not guilty」(不認罪);同案三間《蘋果》相關公司的代表亦表示不認罪。有評論認為,此案備受國際關注,雖然港府試圖將黎智英捏造成為挑起百萬人抗爭、叛國叛黨的歷史罪人。但是控方說辭太牽強,讓人貽笑大方。
今單國安法案件的被告為黎智英、六名前壹傳媒高層,和三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早前六名前壹傳媒高層已經認罪,其中四人成為控方證人。
2日黎智英身穿藍色西裝、白色襯衫步入法庭,精神不俗,開庭前不時面露微笑望向家人方向,頻頻挺直與他們揮手及點頭,同時亦向公眾雙手合十。
按照法庭程序,法庭書記向被告讀出控罪,包括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黎智英高聲回應稱:「Not guilty」(不認罪);至於三間跟《蘋果》相關公司的代表亦同樣否認控罪,包括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讀出開案陳詞,指黎智英是「激進政治人物」(radical political figure),與他人串謀引發憎恨、煽動反對香港和中央政府,以及與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對此,很多人都認為黎智英和「激進」二字沒有一毛錢關係,作為身家數億的傳媒大亨,他沒有宣傳暴力革命,亦沒有購買武器彈藥培養反政府軍隊,也沒有奪取政權的圖謀。反而,共產黨是靠暴力革命、武裝鬥爭起家的。論「激進政治人物」,黎智英根本無法和歷屆中共黨魁媲美。
那麼,在控方眼中,黎智英是如何「激進」謀反呢?周天行稱,黎智英是控罪中的「主謀」(mastermind)人物,趁反送中期間利用傳媒業務作為平台進行政治宣傳,與《蘋果》高層一同策劃串謀,以及和「重光團隊」(Stand with Hong Kong Fight for Freedom,SWHK)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就「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指控,周天行指,黎智英旗下傳媒發布161篇煽動文章,內容可「荼毒易受影響人士的心智」,並試圖煽動針對中央及香港政府的仇恨及藐視等。
此外,黎假借爭取自由民主之名,多次要求美國制裁中國及香港,於 2019年6月後多次與外國官員會面,包括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Mike Pence)及時任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等人。
控方還特別點出其中7位外籍人士的詳細背景及案中角色,其中有5名美國人,2名英國人,包括黎智英的私人助理Mark Simon、美軍前副參謀長Jack Keane、美國前副國防部長Paul Wolfowitz、美國國務院前資深顧問Christian Whiton、前美國駐香港總領事郭明瀚(James Blair Cunningham)、「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及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
控方稱,這些境外勢力倡議對中國及香港實施制裁,包括擬定多項制裁官員、限制貿易及進出口、擴大對港人居留權或其他留在海外等法例及政策,其中美國對42名中國及香港官員實施制裁。
當局對黎智英的指控不免讓人恥笑,外國官員制定本國法案,包括制裁中港官員、 限制貿易及進出口,以及開放國門收留港人等等,這些都是人家國家的內政。作為中國和香港政府是不可以對其他國家事務說三道四、指手畫腳的,否則只會搬起石頭砸自己腳。
另外,反送中運動期間幾百萬人遊行,造成這一情況的前因後果,外國官員、議員都心知肚明。即使沒有黎智英等民主派人士遊說,各類制裁也勢在必行。畢竟,宣稱《中英聯合聲明》是不具現實意義的歷史文件 ,公認違反《聯合聲明》的行為,就是在赤裸裸地破壞國際秩序,視國際承諾為無物,是可忍孰不可忍!
所謂「先撩者賤」,中共不可能以為惹怒西方,還要西方當作無事發生?
進一步講,被西方境外勢力制裁,對於「愛國者們」來說是一件光榮的事情,林鄭月娥曾表示對美國制裁嗤之而鼻。很多官員被制裁後獲中央重用,升官進爵,比如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一躍成為香港特首,時任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晉升為保安局局長,時任特首辦主任陳國基晉升為政務司司長。
還有幾位被制裁的警官,均獲升遷,如簡啟恩升作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負責人;江學禮升遷國家安全處處長;李桂華獲升任為總警司……
在中央看來,他們被美國制裁後,已經成為「光榮的共產主義戰士」,是黨可以信任的人,可封以高官厚祿。
因此,黎智英應該是他們的功臣,怎麼成了罪犯呢?
所以說,政府對黎智英的指控太牽強,完全不成立。若當局繼續胡攪蠻纏,恐進一步得罪西方,招致美國實施新一輪制裁,而黎智英亦會因此成為香港的民族英雄,如甘地、曼德拉、昂山素姬等人,名垂千古。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