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港府刊憲《國安法》凍結財產通知書實施細則

【看中國2023年12月16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懷橘綜合報導)特區政府15日刊憲公布《2023年<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修訂)實施細則》即日生效。有香港網民嘲,政府又向其他地區「送大禮」!

政府在聲明中指,根據修訂前的《實施細則》,保安局局長發出的凍結財產通知書(通知書),有效期最長為兩年,而法院只能在有關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偵查按理不能在通知有效期屆滿前完成,方可批准延期。

就通知書有效期是否可以在相關法律程序(特別是刑事檢控程序)完結前延長,《實施細則》沒有作出清晰規定。

經是次修訂的《實施細則》,規定根據附表3、由保安局長發出的凍結財產通知書,在與其相關的法律程序待決期間,仍然有效,直到相關法律程序完結為止。

政府表示,經修訂的《實施細則》能更有效避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被告人,在法律程序完結前不當處理罪行相關財產,而引起國家安全風險。

政府發言人強調,相關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財產權仍依法受保障,受通知書影響的人士可向原訟法庭申請撤銷通知書,或者申請特許或更改特許處理財產。

有網民表示,「在資本主義社會,私有財產得到保障,現在香港已經半過渡到社會主義社會,政府想凍結就凍結,如果國家缺錢,可以直接抄家幫國家回血。」「這樣玩法,會加速外資撤出香港,資金水淹新加坡,李顯龍睡著了都會笑醒。」「沒辦法計!港府太多『天才』,次次都向其他地區『送大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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