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香港高等法院。(圖片來源:RFA)
【看中國2023年10月14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懷橘綜合報導)近年各路內地「專才」齊聚香港。13日媒體報導了一位「專才」為獲得香港永居的「曲折經歷」,期間要偽造文書,被揭發及裁定罪成後,「專才」上訴稱犯案時被精神病困擾,竟成功獲得高等法院撤銷定罪及判刑,案件發還重審。
綜合港媒報導,原審案情指,名為林嶺的28歲內地男子早於2014年8月起在海晨物流(香港)有限公司工作,透過「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獲工作簽證留港至2020年7月17日。林嶺於2018年9月後不再受聘於海晨物流公司,但他於2020年6月仍向入境處申請延長工作簽證,並偽造新聘書和工作證明,入境處發現文件可疑最終揭發事件。
林嶺被控2項偽造罪、2項使用虛假文書罪、以及1項向入境主任作出虛假陳述罪行。原審裁判官狠批他的供詞「難以置信,既不合理,更不合邏輯,實在荒謬」,加上兩份文書製作「簡陋原始、形式粗糙,實在難以令人相信是真的文書」,並裁定所有罪名成立,判監30個月。其後林嶺提出上訴,稱案發時已患上精神分裂症。
期間有一個小插曲:林嶺被判監後其母親才得悉事件,她自費聘請律師替兒子申請向高院獲取保釋,但林解僱了母親聘請的律師,還柙期間他申請法援(法律援助)並獲批。在法援律師協助下,林嶺於去年兩度在香港小欖與精神科醫生李卓穎會面。
李卓穎撰寫的醫生報告成為林嶺上訴的新證供,報告指林嶺認為父母監視他已有約10年,想法隨時間愈來愈強烈,導致2016年與父母起衝突,上訴人「總感覺人們對他懷有惡意」,令他思考能力下降,變得健忘、注意力不集中和衝動。案發前上訴人沒有在港就精神問題求醫的紀錄,但在案發前的2018年至2019年,曾三度進出深圳精神病院並獲處方,但林沒有按時服藥。
醫生報告還稱,林嶺對父親在內的人產生懷疑,第二學期時退出了碩士學位課程,因為「他無法信任大學」,並且無法從父母手中拿到錢。
醫生報告認定林嶺患有精神分裂症,並在2018年病發,並因為他的「低病識感」,對症狀不瞭解、不堅持治療令復發率較高。
醫生斷言,因為林嶺在香港沒有接受任何精神病治療,控方指稱的行為是「未經治療而導致精神狀態異常情況下發生」,林嶺知道自己行為,但缺乏做出適當決定和行動的能力。
高等法院參考醫生報告後宣布林嶺上訴得直後,撤銷其定罪及判刑,案件發還沙田裁判法院,本月13日開庭重審。
裁判官朱文瀚指,辯方強調被告有精神問題,因此本案的爭議在於被告有沒有犯案意圖,而控方傳召的5位證人,包括入境處職員李浩正,和首間聘用被告的公司,海晨物流行政主管郭淑嫻,以及另外2位入境處人員和1位普通話傳譯員,5人一致供稱與被告接觸或會面時,其言行舉止正常,不覺有精神問題。
本案押後至10月18日續審,期間被告還柙看管。
有香港網民表示,好明顯這位大陸「專才」想住滿7年後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所以以身試法偽造文書。之後又試圖以精神病脫罪。如果真係俾佢甩身,恐怕以後專才都有樣學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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