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年輕人壓力大(圖片來源:JADE GAO/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3年4月30日訊】4月20日午後,三位來自天南海北不同地方的外地年輕人,在四川省什邡市天鵝林場深處服毒自殺。繼4月4日天門山跳崖事件之後,這是一個月內發生的第二次陌生人相約自殺事件。
和上一次有所不同的是,這次事發後,相關的信息極為匱乏:死者有沒有留下遺書、他們生前經歷了什麼、為何走上絕路,至少目前我們都一無所知。在輿論場上,這幾條年輕的生命沉默的最後吶喊,看來很快就會被淹沒。
最早披露此事的是「網傳」,當地公安局的回應是「此事不方便透露」。昨天終於通報此事時,末尾也有一句警方提示:「為尊重逝者隱私,請勿傳播相關視頻、圖片等信息,避免對死者親屬造成二次傷害。」
這是國內應對「負面事件」時最常見的做法:不要去談論它,就讓它這麼過去,就像從沒發生過,尤其是不能讓消極情緒傳播開來,引發效仿,顛覆現有的日常秩序。此時,死者家屬的情緒就成了一個最方便的理由。
1774年,歌德發表書信體小說《少年維特之煩惱》後,德國社會被這個年輕人在覺醒之後苦悶的反抗意志所感動,一時不少人自殺殉情。1903年,日本高中生籐村操在華嚴瀑布自殺,遺書中訴說對宇宙和人生意義「不可解」的痛苦,雖然警察砍伐了刻有其遺書的樹、停發印有其遺言的暢銷明信片,仍不能阻止許多人來此朝拜、效仿這一「哲學之自殺」,九年之內竟有多達200餘人來當地投潭自盡。
這次天鵝林場事件後,我第一反應也懷疑這是對天門山相約跳崖的模仿,但如果是,那行動也太快了,更可能的是:這次的三人原本就有相似的處境和意向,只是別人的舉動刺激了他們採取最後的行動。
如果是這樣,那順理成章的推論似乎是:新聞報導和公共討論可能加速了他們的自殺。這是一個讓新聞人深受困擾的兩難:報導,也許推波助瀾;壓著不報,又不符合新聞倫理,何況這種不讓報的社會更讓人壓抑。
避而不談就能讓事情變好嗎?我不這麼認為。公共討論是必不可少的,但相關的討論是否激發社會效仿,這是沒有人能控制的事態。新聞人沒辦法承擔無限責任,因為社會的反饋鏈條太長了,不可能預見並控制每一個環節,也就不可能為此負全責。
何況,你不報導、封鎖消息,難道社會就真沒渠道知道了?不會,只是媒體公信力漸漸喪失,人們轉而從小道消息來獲取謠言。嚴厲壓制的結果,就是使這種行為更進一步地下化,而相約自殺的真正原因更是得不到公開的討論,遑論解決了。
難就難在這裡:「公開討論或許引發效仿,但壓制又不能真正解決問題,那究竟應該怎麼辦?這就催生出這樣一種頗具中國特色的應對舉措:一邊管控公開談論,秘不示人,另一邊設法悄悄去解決問題。
每次發生這樣的悲劇後,都會有這樣一波應對,有些老師說,對學生的要求已經放寬到「不自殺就行」,不少學校加緊排查有抑鬱傾向的學生,強化心理干預,甚至要求學生簽署「不自殺承諾書」。
這麼做有效果嗎?有,一些學生因此而更抑鬱了。
有人吐槽,被這麼一通干預下來,自己好不容易控制住的抑鬱情緒又爆發了。簽什麼「不自殺承諾書」當然也毫無用處,只不過有了這樣一份承諾書,再出事就算是你「違約」了,至少學校可以撇清責任,然而正因此,學生們更意識到這種干預的本質不是在幫助自己,而是冷酷無情的免責,讓系統運行排除隱患,這讓看清楚這一點的人進一步喪失了希望。
在我們社會,還有一種無處不在的聲音認為,為了阻止悲劇重演,有必要「宣揚正能量」,讓年輕人免受消極影響。這次天鵝林場事件發生後的報導裡,就有評論斷言:「肯定有什麼人蠱惑年輕人自殺。」但底下就有人反問:「還需要蠱惑?」
這就是問題所在:那些相約赴死的年輕人既不是一時衝動,也未必是受他人蠱惑而過度悲觀,相反,這完全有可能是他們看清社會現實之後自主、自願之舉。
他們之所以能激發社會公眾的共鳴,原因也就在這裡,太多人雖然「強忍著絕望生活在這世上」,但都能理解生存絕望,在天鵝林場自殺事件的視頻報導底下,點讚最高的一條留言是:「人間不值得,別來了。」
也因此,將自殺者視為行為異常的邊緣人加以有針對性干預的做法無法成功,因為他們恰恰是正常人,不正常的是這個社會本身。這個社會不在乎個體的感受,只要求人服役,干好人口再生產和物質再生產的勞動,你要以任何理由逃避服役,就要錘你。
在網傳的一段微信對話裡,一位老師告誡學生別想不開,誰也不許跳樓,「千萬別幹傻事!凡是跳樓的,期末考試一律給0分!」
不管這是無意識的流露,還是殘酷的玩笑,乃至是杜撰的梗,它倒是道出了當下社會荒誕的真相:安排好的人生沒有退出機制,誰要退出就得受懲罰。從這一意義上說,自殺是工具人在覺醒之後最決絕的反抗。
這兩天,也有不少人提到史鐵生《我與地壇》裡的一段話:「你說,你看穿了死是一件無需乎著急去做的事,是一件無論怎樣耽擱也不會錯過的事,便決定活下去試試。」這當然不失為冷靜的「向死而生」,但其實並不能回應當下工具人的處境,甚至截然相反,因為在史鐵生這裡,「活著」才是對命運的反抗。
對卑微的個體來說,生死有著不同的意味。小說《微物之神》就刻畫了這樣一種小人物的生存:他安靜、懂事、不擾人,能融入任何所在之處的背景之中,以至於「對於一個觀察者而言,他幾乎是不存在的」。可想而知,也沒什麼人在意其生死,因為「在他生存的社會裏,一個人的死可能比他的生存更有利可圖,而這一點並不是他的錯」,對他來說,死亡是一件很平靜的事,因為那「不是死去,只是不再活著」。
在這兩次的相約赴死事件中,至少有一點似可確定:他們只能找到和自己相同處境的人一起行動,卻找不到能理解、支持幫助他們的人,這樣,他們的抱團取暖成了一種不斷自我否定的內循環過程。看似奇怪的是,這種絕望的內省能給人帶來難得的內心平靜,那是一種從未有過的解脫感:「沒救了,突然覺得,人不焦慮了」。
問題還不在於他們的處境有多糟,而是這強化了自己與外部世界的脫節。在這個世界中找不到自己的歸屬,是比生存條件的匱乏更加絕望的,此時,可能另一個世界還更顯得像是「歸宿」。就此而言,這個小團體其實是他們最後的歸屬,甚至比生命本身更重要。
我原本是希望他們哪怕在此世找不到歸屬,至少能在找到彼此後,從小團體的相互理解中開闢出新路,但看來這對他們來說太難了。自殺也需要行動力、執行力,一個人往往下不了決心,所以有人說,有的人之所以沒自殺,不是因為別的,是「懶」,把這事給拖下來了。然而,如果三四個人一起,就能更堅定地執行了下去,並且事先可以做好周密的安排。
在天門山事件中,四人在跳崖前還服毒了。一般媒體分析都認為這是為了「雙保險」,說明死志已決,但我猜想還有另一重考慮:避免萬一跳崖沒死,摔成了殘疾。最令人遺憾也最諷刺的地方就在這裡:這個有歸屬感的團體反倒是更堅定地去執行自殺,他們把自己僅存的氣力都放在了盡力去離開。
這些看似是個案,但在我看來,每一個這樣的事件都折射出當下社會的精神危機:我們所生存在其中的社會高度世俗化,卻缺乏精神寄託,人們難以找到生活的意義感。之前談到這一問題,有留言說,心裏絕望的人,最好自殺前去教堂坐會兒,但底下就有人回覆:「沒有教堂」。
當然,沒有哪個社會能杜絕自殺現象,也不可能讓每個人都活得快樂,很多私密的內心黑暗,再能幹的公共機構也難以介入,但至少,當人們想要求助時,讓他們能有所選擇,而當他們願意講出來時,也有人能傾聽,得到響應、討論和正視。
這就是我想說的:要真正解決相約自殺的問題,他們就首先需要被看見,讓他們的處境進入公眾視野。真相可能令人不適,攪擾生者的日常生活,影響系統的順利運轉,然而,如果不能看到具體的人,反思隱藏的結構性問題就無從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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