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立法打擊強摘器官(圖)


2006年4月23日,法輪功學員在一個集會中演示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PATRICK LIN/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2年12月17日訊】(看中國記者肖然綜合報導)經過近15年的努力,12月14日,加拿大國會一致通過打擊國外強摘和販賣器官的S-223法案,15日法案获得王室批准,正式成为加拿大法律。

該法案規定,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在國外接受未經本人同意被強摘的器官移植將入刑。該法案還將修訂《移民和難民保護法》,禁止從事販賣人體器官相關活動的永久居民或外國國民進入加拿大。

至此,加拿大加入英國、義大利、以色列、比利時、挪威、西班牙、韓國和臺灣等國的行列,通過立法打擊強摘器官、器官移植旅遊和器官販賣。

該法案在眾議院的提案人、保守黨議員吉尼斯(Garnett Genuis)在法案通過後發推稱,「這是朝著在全世界制止人們因器官而被殺害或剝削邁出的關鍵一步。」

加拿大國會議員們普遍認為S-223是對全球非法器官販運氾濫以及中共大規模活摘良心犯器官證據的回應,多位議員稱法案的通過為歷史性的勝利。

在當晚國會大廈舉行的慶祝會上,吉尼斯表示,S-223法案作為刑法的域外適用非常特別。「在我們的刑法中,我們準備起訴在我們境外犯下罪行的加拿大人。S-223法案表達了我們對全人類共同(尊嚴)的承諾,不僅懲罰發生在加拿大的酷刑犯罪和不公正行為,而且(我們)願意使用刑法來說明,(活摘器官是)對人類做的錯事,應該受到起訴,……因為它們是普遍性的錯誤。」

來自溫尼伯的著名國際人權律師麥塔斯(David Matas)曾調查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他說立法意味著拯救生命。「停止摘取器官意味著無辜的人們將不再為他們的器官而被殺害,這是一個重要的結果,如果它真的發生,就意味著有眾多這樣的受害者。」他說。 

法輪功學員丁女士(Tiffany Ding)曾因信仰被非法監禁勞教一年。她說,中共活摘器官的暴行已經被英國獨立法庭確認,而且「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罪惡」,今天仍在大陸發生著。S-223議案能成為加拿大的法律,這是重大的事件,將避免加拿大人成為活摘器官犯罪的同謀,對加拿大對全球都有著深遠意義。

十五年來的努力

2006年,幾位來自中國的目擊者曝光中共強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兩年後,加拿大開始了打擊強摘器官的立法過程。

多位國會議員曾提出過類似的反對活摘器官的立法,包括2008年的前自由黨議員瑞澤斯紐斯基(Borys Wrzesnewskyj)、2013年的前司法部長自由黨議員考特勒(Irwin Cotler)、2017年的保守黨參議員阿陶拉詹和保守黨議員吉尼斯。當時所有政黨都支持,但在前一屆國會解散之前,這些法案都沒有走完立法程序,因此沒有成為法律。

法輪功是一種基於真善忍原則的佛家修煉功法。前中共黨魁江澤民處於妒嫉法輪功擁有上億追隨者,於1999年7月20日下令開始對法輪功群體進行全面性鎮壓,在鎮壓迫害中使用了上百種酷刑,目前已知至少致死數千人。

2006年,麥塔斯和已故前國會亞太司司長喬高(David Kilgour)發表《血淋淋的器官摘取》調查報告,2009年出版了同名書籍,該報告得出結論,中共策劃了對法輪功學員的大規模強摘器官並殺害他們,出售其器官牟利。

2016年,麥塔斯、基爾戈爾和調查記者古特曼聯合發表了一份長達680頁的關於中共強摘器官的報告,報告估計中國醫院每年進行6萬至10萬例移植手術,器官主要來源於法輪功學員。

目前,通過相關立法的還有英國、韓國、義大利、瑞士、西班牙、阿爾巴尼亞、比利時、克羅埃西亞、捷克共和國、拉脫維亞、馬爾他、摩爾多瓦、黑山、挪威、葡萄牙、斯洛維尼亞、哥斯大黎加、以色列、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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