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披露中伊利用私家偵探在美追蹤異己(圖)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位於華盛頓DC的總部大樓門外。(圖片來源:ERIC BARADAT/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2年11月14日】(特約記者程雯綜合報導)據美國媒體週日(11月13日)報導,共產中國和伊朗等威權政府正在越來越多地利用美國各地的私家偵探,對居住在美國的這些政權的持不同政見者進行監視、威脅甚至遣返。儘管多數私家偵探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捲入外國政府對異己的迫害,但是其中一些人已經被美國政府起訴。
《紐約時報》11月13日(週日)報導說,美國聯邦執法官員表示,在美國各地,私家偵探和調查人員越來越多地受僱於一種新型客戶——共產中國和伊朗等威權政府——他們試圖監視、騷擾、威脅甚至遣返那些合法居住在美國的持不同政見者。
美國過去兩年的聯邦起訴和投訴案詳述了私家偵探在紐約、加利福尼亞和印第安納州被捲入此類威權政府在美國追蹤異己的計畫。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的官員們認為,他們相信其他人也是如此。大多數私家偵探似乎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利用的,但是後來能夠與美國聯邦執法機構合作,然而,有一些人還是被起訴了。
對外關係委員會(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研究恐怖主義的學者布魯斯.霍夫曼(Bruce Hoffman)表示,一個政府可以聘用一名調查員做日常工作,以瞭解有關一個人的住所、手機、社會安全號碼、工作地址等的詳細信息,然後將這些信息提供給一個國家的安全部門。
霍夫曼先生說:「我覺得這是21世紀的由國家支持的低成本、低風險的恐怖主義。」
對於大多數私家偵探來說,他們現在的日常工作遠非過去電影和文學中的美化描述——工作起源於律師事務所、保險公司和受委屈的配偶。現在,他們的許多任務都是通過網際網路進來的,與客戶沒有面對面的接觸。
達拉斯的私人調查員韋斯.比爾登(Wes Bearden)說:「如果你在另一邊有人找你——一個可以撒謊並製造煙霧和鏡像的情報專家——有時很難正確地審查這些客戶。」比爾登還是世界偵探協會(World Association of Detectives)的官員,該協會約有1,000名私家偵探成員。
許多私家偵探,其中一些具有執法背景,顯然是循規蹈矩派,例如紐約私家偵探邁克爾.麥基弗(Michael McKeever)。麥基弗先生的偵探網站以「用誠實和證據傳遞真相」為座右銘,並列出了提供就業背景調查和「不忠與婚姻調查」等服務。
這種街頭跑腿工作也可以為情報行動提供基礎,外國政府可以在安全的地方以低廉的成本進行這種情報行動。
FBI在紐約的反情報和網路部門的前負責人詹姆斯.丹內希(James E.Dennehy)先生說:「這是他們的代理人,他們以一種非常自然的方式在實地使用這些(私家偵探作)代理人來做很多骯髒的活兒。」
由於美國私家偵探成為外國威權政府的各種情報計畫的受害者,FBI也一直在聯繫偵探專業團體向他們發出警告。
FBI在紐約的反情報官員羅曼.羅扎夫斯基(Roman Rozhavsky):「我們越能引起人們的注意,我們就越希望私家偵探和其他人能夠學會發現這些危險信號。」
並非每個私家偵探都能避免法律糾紛。邁克爾.麥克馬洪(Michael McMahon)是一名55歲的退休的紐約警察局中士,他的第二職業是私家偵探,他於2020年被捕。他面臨為中國(中共)政府充當非法代理人、跟蹤和兩項共謀罪的指控。檢察官說,麥克馬洪參與了強迫一名居住在新澤西州的中國公民返回中國的努力。
麥克馬洪先生說他很震驚,他不知道自己在為中國政府工作。
他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說:「當我讀到對我的起訴時,我感到噁心。正如我的背景所表明的那樣,我一生致力於維護法律,從未——也永遠不會——犯罪。」
麥克馬洪先生接受採訪時說,在2016年,他從一位通過他的網站找到他的女士那裡得到了一個任務。他說,他被引導相信那位女士正在替一位來自中國的客戶給他打電話,那位中國客戶正在尋找一個住在新澤西州的人,那人從一家中國建築公司偷了錢。
他記得那位女士問他:「我們需要對那個人定位——這是你做的事情嗎?」
他回答說:「是的,這就是我所做的。」
麥克馬洪先生說,那名女士聲稱擁有一家翻譯公司,並以公司名義的支票向他付款。他說,他於2016年和2017年在新澤西州進行了五次監視,他每次都通知了當地警察部門他在一處住宅外。麥克馬洪先生表示,這證明他沒有什麼可隱瞞的。他說他還聘請了另外兩名調查員來幫忙,他們都是退休的紐約警探。
麥克馬洪先生回憶說,2020年10月的一個清晨,他被狗叫聲和敲門聲吵醒了,他在新澤西州卑爾根(Bergen)郡的房子外有大約十幾個FBI特工和警察來逮捕他。
司法部官員說,麥克馬洪先生和其他一些被告,其中一些人在中國,是中國(中共)政府發起的一項名為「獵狐行動」的一部分。紐約布魯克林聯邦檢察官表示,麥克馬洪先生是該「獵狐行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起訴書上說:「在被告邁克爾.麥克馬洪進行了數月的調查工作之後,同謀者計畫了一項具體的引渡行動,通過心理脅迫來跟蹤和遣返了John Doe-1。」「John Doe-1」指的是那名被中共政府跟蹤和遣返的華人。
檢察官說,麥克馬洪先生知道中國政府正在通緝John Doe-1,在進行監視時,他通過電子郵件給自己發送了一個鏈接,該鏈接指向一家中國報紙的英文網頁,該網頁列出了John Doe-1是中共「獵狐行動」通緝的100名逃犯中的人。
檢察官還說,麥克馬洪先生在與一位同案被告——曾住在皇后區的中國公民——談話時,提議他們將車停在John Doe-1的屋外,以「讓他知道我們在那兒」來騷擾他。
邁克爾.麥克馬洪先生的律師勞倫斯.勒斯特伯格(Lawrence S.Lustberg)表示,私家偵探經常受僱於私營公司尋找某人,那人同時也是被當局通緝的人。
勒斯特伯格先生說:「我沒有看到任何證據——一個都沒有——表明邁克知道他以任何方式為中國政府工作。」
勒斯特伯格還指出,麥克馬洪先生也沒有給機會與FBI調查人員合作。
他說:「在他(麥克馬洪)被捕之前,從來沒有過這樣的時刻,聯邦政府去找他說,『嘿,你知道這裡發生了什麼嗎?你被中國政府玩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