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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案開審 網評:新聞報道被演譯為煽動(組圖)

 2022-11-02 02:07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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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立場新聞》停運前網站截圖。
圖為《立場新聞》停運前網站截圖。

【看中國2022年11月2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懷橘綜合報導)已停運的《立場新聞》早前有多名高層被捕,包括前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註冊公司,被控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日前在區域法院提堂,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審理。ReNews點出案件重點——政府如何將新聞報道演譯為煽動。

綜合港媒報導,控方指被告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間發表17篇具煽動性文章,包括專訪社運人士何桂藍、鄒家成、梁晃維、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前青年新政召集人梁頌恆;還包括由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資深傳媒人區家麟等撰寫的網誌,及中大二號橋衝突兩周年專題、一篇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獲頒「中國傑出民主人士奬」的新聞報道。

11月1日案件踏入第二日審訊。控方在開案陳詞指,《立場》是政治平台,在反修例事件後獲得大量捐款,顯示其獲志同道合的公眾追捧。對於涉案的17篇文章,控方宣稱,明顯經細心安排、配合當時反政府的社會事件而發布,起到「推波助瀾」作用,同時為非法人士,即社運人士「戴光環」。

控方又指,案發時正值中央以《國安法》撥亂反正,排除所有外部勢力,但社會上社充斥暗湧,政治氣氛極不穩定,認為法庭應在這背景下解讀17篇文章。

對於其中10篇涉案文章在被告被檢控6個月前已下架,不應再被視之為發布刊物,控方則表示,被告將部分文章下架,檢視後重新發布,顯示他們知道刊物內容或違法,法庭可由此推論被告知悉刊物具煽動意圖。

網媒ReNews總結指,案件重點只有一個——政府如何將新聞報道演譯為煽動。以涉案文章為例,羅冠聰在採訪中表示自己有「倖存者的愧疚感」,許智峯說「等待回家的一天」,這些根本屬於新聞報導。

辯方律師余若薇強調,媒體報道殺人犯,不等於支持殺人犯,即「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些乃普世價值,不過在控方口中,《立場》儼然成為政權眼中「非法人士」的「同謀」、「合作者」。

ReNews表示,如果訪問、報道、引述觀點,刊登評論就是「合作」,控方則以己之心,度他人之腹。

去年12月29日,香港警方國安處搜查《立場新聞》在觀塘的辦公室,拘捕前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指控二人連同《立場》母公司「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同日《立場》宣布停運。

去年12月29日,香港國安處警員到位於觀塘的立場新聞辦公室搜查,並撿走數箱物品。(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去年12月29日,香港國安處警員到位於觀塘的立場新聞辦公室搜查,並撿走數箱物品。(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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