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其不可為而為之」深意在哪?凡聖有別(圖)

 
一人與船夫為了船錢爭吵謾駡,道士歎息說:「命都要沒了,還計較幾文錢嗎?」(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獻縣的縣令叫明晟(勝),是應山人。一次在重審訴訟案中發現有一樁冤獄,心中要想為這個被冤枉的苦主申冤平反。可心裡又擔心上司不高興,不答應。因而猶疑不決。

手下有個叫王半仙的公差,交了一個狐狸朋友,平時談論些小事吉凶,多半都挺有靈驗。於是明晟派他前去問問這個狐狸,看這事能不能做。那狐精很嚴肅的正色說道:「明公做為百姓的父母官,只應該看這個案件冤還是不冤,來決定如何做;而不應該問上司答應不答應,高興不高興啊。難道明縣令不記得制府總督李公說的話了嗎?」公差回報,明晟聽了,不由得心中感到吃驚。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時,總督李衛還是一介平民百姓,一次和一個道士同船渡江。開船不久,看到一個人與船夫為了船錢爭吵謾駡。那道士歎息說:「命都要沒了,還計較幾文錢嗎?」不一會兒只見那人被船帆的尾部掃中,落江而死。

李公心裡感到十分驚奇。心想這個道士怎麼能預先知道呢?船行到江心,突然颳起了大風,眼看船就要翻了,一船人性命不保。大家都很驚慌。這時只見那道士踏著禹步,(禹步是道士在禱神儀禮中常用的一種步法動作。傳為夏禹所創,故稱禹步。因其步法依北鬥七星排列的位置而行步轉折,宛如踏在罡(剛)星鬥宿之上,又稱「步罡踏鬥」。)念誦咒語,不一會兒,風就停了,大家平安過了江。

下船後,李衛公再三拜謝道士的救命之恩。道士說:「您也不用謝我。剛才被帆尾掃掉落江的那個人,那是他的命,是命運所定,我不能救;您是貴人,命不該絕。遇到困厄得以渡江,也是命運,我不能不救,何必要道謝呢?」李公又下拜說:「道長的訓戒,李衛會牢記在心,這輩子一定會安於命運了。」道士又說:「也不盡然。一個人個人一生的貧窮富貴,應當安於命運,不安於命運就會奔走爭鬥、排擠傾軋,勾心鬥角,以致欺壓良善,無所不為。就如李林甫、秦檜,他們就是不傾軋陷害好人,也是要做宰相的。但是他們不知道。他們作惡多端,只是白白的給自己增加罪業罷了。如果關係到國計民生的大局的利和害,就不可以談安於命運了。作為生於天地的人才,朝廷的官員,是有使命的。是用來維護社稷、補救氣數的。如果作為朝廷命臣,手握權力,遇事卻袖手旁觀而聽憑命運的安排,那麼天地何必降生這個人才,朝廷何必設置這個官職呢?

《論語》裡說:『知其不可而為之』就是說即使明知道不可以而(為了大義)還是要去做。諸葛武侯說:『鞠躬盡瘁,死而後已。』成敗利鈍,不是能夠預料的。這是聖賢安身立命的道理,請您一定記住。」李衛公恭敬地接受教訓,拜問他的姓名,道士說:「還是不要問了。告訴您恐怕您會驚怕。」說完下船。李衛目送他走了幾十步,就忽然隱去不見了蹤跡。

明晟過去在省城和李衛在一起,李衛私下曾經對他講過這件事,並沒有和別人說起過。如今這個狐狸卻提起了這件往事。不知道這個狐精是怎麼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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