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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港人被控辱國歌 網:靠嚴刑惡法得不到人心(圖)

 2022-07-23 00:2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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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2021年7月,香港市民在商場內觀看奧運比賽。(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圖為2021年7月,香港市民在商場內觀看奧運比賽。(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2年7月23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懷橘綜合報導)香港運動員張家朗在去年7月的東京奧運花劍個人賽中為香港獲得一枚金牌,令很多市民為之振奮。頒獎當晚有市民揮舞殖民地時代的「香港旗」。亦有市民不滿頒獎禮演奏中共國歌,事後將國歌改為《願榮光歸香港》並上傳互聯網。不過該兩位市民近日被當局落案起訴,指他們涉嫌侮辱國歌。有網民批評,政府要得人心,就要贏得市民尊重,而不是靠嚴刑峻法。

有「香港劍神」之稱的花劍選手張家朗去年7月在奧運比賽中力壓群雄,為香港獲得一枚金牌。當晚比賽在不同商場以大屏幕直播,吸引不少市民前往。張家朗奪冠後,有市民開香檳慶祝,也有人感動落淚,表示這1、2年壓抑的心情終得釋放。在直播播放中國國歌時,在場市民則報以噓聲,並齊聲高喊:「We are Hong Kong」(我們是香港人)。事件引發港府不滿。

日前,警方經調查拘捕一名網媒記者,指控他涉嫌在奏國歌期間高舉「港英旗」,觸犯侮辱國歌罪,成為《國歌法》實施後首名被捕人士。案件22日在觀塘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由於辯方需時向控方索取文件,裁判官劉淑嫻批准押後至9月9日再訊,被告獲准保釋。

據《獨立媒體》報導,被告梁恩寧(41歲)為網媒「Freeman Express」的記者。控罪指梁於2021年7月26日在觀塘apm商場內,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歌,即播放中國國歌期間高舉香港英國殖民地時期旗幟。梁獲准以5千元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及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此外,另一名27歲男子被當局指控將奏國歌片段中的國歌改為社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並於網上平台發布。該男子被控一項侮辱國歌罪,以及一項侮辱區旗罪作為交替控罪。案件2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沒有律師代表,裁判官應被告要求,將案押後至9月2日再訊,以待被告聘請律師,期間被告獲准以現金1千元保釋。

案情指,涉案男子鄭榮進(27歲,無業),被控《國歌條例》第7(2)條的「侮辱國歌罪」;以及一項交替控罪,即《區旗及區徽條例》第7(b)條的「侮辱區旗罪」。

控罪指他於或約於2021年7月26日,在香港以任何方式公開及故意地侮辱國歌。交替控罪則指他在同日同地公開及故意以玷污或踐踏的方式侮辱區旗。

有網民留言指,政府要得人心,就要贏得市民尊重,而不是靠嚴刑峻法。有網民跟帖回應,指「共匪從來唔介意民心同尊重,共匪唔洗你真心敬服佢,只想你恐懼佢,聽命於共匪行事,佢話一就一,二就二,純粹滿足共匪權力慾望,而非想同普羅大眾真誠相對。」


責任編輯: 李松兒 来源:看中國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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