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一霸?烤肉店打人案 主犯被揭渾身案底(圖)


唐山市兩名女子因拒絕搭訕遭圍毆重傷事件引發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看中國2022年6月13日訊】(看中國記者黎小葵綜合報導)河北「唐山燒烤店圍毆事件」引發輿論沸騰,中共官媒急譴責施暴者試圖滅火,警方也稱涉案9名嫌犯全部歸案,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但據悉,案件主犯劣跡斑斑,渾身案底,其中陳某志涉及非法拘禁案、交通肇事逃逸案等,劉濤更在犯下非法拘禁案後逍遙法外,甚至在此期間無證駕駛超速肇事導致8車連撞。

在中共官方2022年掃黑除惡剛剛結束後,河北唐山突然發生一起惡劣社會案件。 6月10日晚間,一家燒烤店中有多名顧客用餐,一名惡漢想搭訕一名白衣女子,還動手觸碰對方,女子推開其手後,竟招來對方一夥人圍毆狠揍,女子同伴上前阻止也被打傷。

稍早曾有消息傳出,其中一名挨打女子傷勢不治不幸身亡。但官方對此未給予說明,只稱相關事件造成兩人重傷、兩人輕傷。

 

 

據微信公眾號「任易」調研報導,該案件主犯劣跡斑斑,渾身案底。其中陳某志出生於1980年11月29日,家住唐山市路南區,為唐山某弘水產品養殖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代表、經理、執行董事,唐山市某某風情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監事。其涉及2015年12月非法拘禁案(刑拘在逃)、2017年交通肇事逃逸案、2018年被列為失信執行人、2019年涉及不當得利、2020年再次被列為失信執行人。


陳某志為唐山某弘水產品養殖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代表、經理、執行董事,唐山市某某風情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監事。(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嫌犯劣跡斑斑,渾身案底。(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劉濤更在2015年犯下非法拘禁案後逍遙法外。據刑事裁定書,當年劉濤以追討索要抵押車輛的債務為由,把被害人商某打到額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腦組織挫裂傷、尺骨粉碎性骨折,並且非法拘禁。然而弔詭的是,劉濤2015年底被抓,可直到2018年3月21日才被路北分局刑拘。


劉濤更在2015年犯下非法拘禁案後逍遙法外。(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這不禁讓民間質疑,這中間2年多時候,難道劉濤還是自由身?為什麼當庭自願認罪,就可酌情從輕處罰2年零1個月?此外,陳某志刑拘在逃期間開設廠房,並能在2018年向唐山中級法院提起訴訟,他是怎麼做到同時刑拘在逃和提起訴訟?

根據《刑法》第238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然而,裁判文書網資料顯示,陳某志在落網之後,很快又被放了出來。

「剛剛在2015年12月因為非法拘禁被抓了進去,竟然能在2016年又開始坐飛機到處飛了?」報導又指,陳某志2017年過得不錯,從朱博手中買了一輛車,再把車給沒有駕駛證、逍遙法外的劉濤開,結果在同年2月4日,劉濤無證下超速行駛,在唐山市路北區翔雲道上製造導致8車相撞的交通事故,且肇事後逃逸。


劉濤無證下超速行駛,在唐山市路北區翔雲道上製造導致8車相撞的交通事故,且肇事後逃逸。(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文章質疑,路北區的刑警一直把劉濤放在眼皮子底下不抓,要一直等到2018年3月才開始抓人。同時,劉濤無證駕駛超速肇事逃逸,但保險公司卻仍幫對方賠付,「這中間又有什麼故事?」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事件上,債務由陳某志承擔,劉濤「脫罪」,而陳某志「聰明的」選擇了賴賬,背上了失信被執行人的認證。

2018年4月二審終審,陳某志需要賠償受害者28215元,但陳某志沒錢,於是被申請強制執行,首次上了限制高消費人員清單。同時,陳某志在2015至16年期間共欠陳一霖機票款43640元,而2017年只還上了1萬元,剩下的無力一次性償還,於是打了個欠條。到了2019年,陳一霖起訴陳某志,法院裁定未出庭的陳某志還款並支付利息。


嫌犯劣跡斑斑,渾身案底。(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從判決書可知,在2018年左右,陳某誌已連3萬多的機票款和2萬多的肇事賠款都還不上。 2020年,唐山市中級法院再對陳某志發出限制消費令。


2020年,唐山市中級法院再對陳某志發出限制消費令。(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此外,在2018年初,唐山曝光的以楊國全、高榮光、高榮傑等人為首的特大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他們罪名為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而陳某志開的恰好是水產品養殖公司。

對此,外界質疑眾人有沒有可能在生意上有合作。

文章最後也提到,就算陳某志坐牢,被打傷的無辜女生也不知能否從陳某志這個老賴手中拿到賠償,「就算2018-2020年這幫人僥倖漏網,為什麼到2022年,他們的膽子還這麼大?誰給他們把人往死裡打的膽子?」「因為他們犯了事都能刑拘在逃,還能去法院起訴,這顯然是唐山市路北區一霸啊!誰在罩著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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