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中小學生打成右派 那時學校就是大監獄(圖)
栽贓陷害中小學生


中共發動「反右運動」。(網絡圖片)

六十年前的反右運動,共產黨以學校黨組織的名義將數萬名20歲左右的大學生,16、17歲的中學生,甚至12歲的小學生打成右派份子。這本來就是栽贓陷害。那時的學校,就是不折不扣的審判庭和大監獄。

校園審判庭

反右時學校就是法院。每個系科、每個年級、每個班都是審判庭,都可以對學生進行審訊、逼供、量刑、定罪。而這樣的審判,不需公安機關的偵察取證,不需檢察院提起公訴,不需要律師辯護,更不准個人申辯,也沒的正式的判決書;一句話,不需要任何司法程序,只需黨委、黨總支、黨支部、黨小組,甚至黨員個人認定某學生是右派份子,就可以對他實施一系列的非法審判:

1、大字報圍攻

在黨的授意下,班委會、團支部組織大字報專欄,發動群眾寫大字報到處張貼:從寢室到教室,從食堂到辦公樓,揭發你的「右派罪行」,把你置於四面楚歌八方圍困之中,無論你走到哪裡都覺得有無數仇恨的眼睛盯著你。那種感覺,就像把你剝得一絲不掛,在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之下暴露你的全部隱私讓人惡意窺視,使你上天無路入地無門,置你於驚慌、無助、恐怖之中。

2、批判鬥爭

黨事先定好你的「罪行」,交給群眾批判、鬥爭。這當中,就塞進大量黨的私賀,如斷章取義,無限上綱,捕風捉影,道聽途說,誇大事實,似是而非,惡意篡改,移花接木,攻其一點不及其餘……等等,等等。把你揪出來站在檯子上,大轟大嗡,呼口號,揮拳頭,用最冷酷、最惡毒、最無恥的語言把你罵得狗血噴頭全身是屎一無是處,打掉你的「囂張氣焰」,再審訊逼供,按黨的要求承認「罪行」。如果你不承認,稍作辯解,就是態度頑固對抗運動;於是群情激憤,遭來更大規模地、連續不斷地、加班加點無休無止的鬥爭,直到把你批倒批臭,使你面子喪盡,人格喪盡,尊嚴喪盡,被折磨得精疲力竭無力對抗不得不承認「滔天罪行」。

例如筆者因寫信檢舉家鄉一生產隊長姦污霸佔女地主而「墮落」成右派,但鬥爭會上竟然莫名其妙地被逼迫承認四條「罪行」:誣告幹部;為地主家庭翻案;誣蔑農業合作化運動;攻擊糧食統購統銷政策。

有的同學忍受不了這種野蠻殘暴的非法審訊,以死抗爭。例如西南師範學院歷史系60級一個女同學被鬥爭後憤而投嘉陵江自殺身亡(因封鎖消息不知姓名);生物系60級2班歐維儉,我的同班大姐,不堪忍受屈辱憤而跳樓……

3、非法搜查

除了鬥爭會審訊逼供之外,還進行非法搜查獲取「罪證」。這種搜查不經法律程序,只要黨員授意,爭當左派的積極份子就一馬當先。搜查內容主要是日記、信件、文稿、發言提綱之類。搜查方式是勒令你「自覺自願」交出來,或者命令你打開抽屜、箱子讓積極份子翻箱倒櫃;更無恥的是趁你不在之時偷看你的日記、書信;還有明火執仗公然撬鎖開箱子形如竊賊的。

1957年8月底,我暑假後從家裡回到學校,走進寢室就發現我鎖著的抽屜被人撬開了,書信被人拿走,書籍、衣物、床鋪被翻得一片狼藉。我就這樣被非法搜查了。

4、監視、隔離

只要把你定成右派,黨團組織就會對你進行監視,限制你的自由:只能在允許範圍內活動,不准上街,不准到公共場所:不准和其他人接觸,右派份子之間更不准私下交談;來信必須交組織審查,有人來訪必須批准……把你弄成瘟疫病人一樣,人人躲著你,不敢招呼人,更無人招呼你,使你處在孤獨、冷漠、歧視、仇恨之中。同年級的劉和璧,受不了這種孤立,偷跑到北溫泉公園找個地方冷靜一下,結果全班出動抓「逃犯」,逮回來鬥爭升級處分加重。筆者同班右派李登域忍受不了被監視孤立的環境,竟然大白天到衛生科偷葡萄糖,寧願加重處分被開除離校……

5、栽贓陷害

先以言者無罪誘騙,後以言定罪把你打成右派,這本來就是栽贓陷害。把說「俄語用處不大應該學英語」之類的正常談話,無限上綱成反蘇反共反人民,也是一種栽贓陷害。還有更赤裸裸的,略舉兩例:(1)西南師範學院化學系58級學生曾清經與某黨員吵架,曾說我恨不得殺了你。對方說我是共產黨員,你敢殺共產黨?曾清經說,老子就是要殺你這種共產黨!於是《曾經清要殺共產黨》的大字報貼滿校園。他差點成右派現行反革命而逮捕判刑;(2)數學系57級乙班,大家都在黑板上練習板書,隨心所欲地寫畫,未擦黑板就走了。有人趁大家走後,悄悄把所有板書擦去,只留下「毛主席」和「阿Q」兩個詞語。本來這兩個詞語各在黑板的一端毫無聯繫,但班上反右小組定為反革命事件進行追查,結果把寫字的張克繼、胡國良兩位同學打成右派份子。

6、道德審判

右派份子不單政治思想壞,道德品質、生活作風也都無不「資產階級」。於是道德審判接踵而至。個人主義、自私自利、思想腐朽、道德敗壞……等等。

翻開《西南師範學院資產階級右派份子言論集》(第一集),可以見到許多道德審判的記載。如某右派「解放前,抽煙賭博,無所不來」;某右派「與堂嫂通姦」;某右派「生活作風惡劣,追求名譽、地位、金錢和女人」;某右派「道德敗壞、奸狡巨猾、陰險毒辣」;某右派「經常與某某混在一起,稱兄道弟,暢談女人和下流之事,有著腐朽的資產階級人生觀和戀愛觀」;某右派「為了追求名譽、地位和金錢,不惜用許多時間來寫稿和翻譯外文」……通過這樣的人身攻擊肆意羞辱,把一切人性之惡強加於右派份子頭上,使其污名化、低賤化。

7、黨的判決書

經過一系列殘酷鬥爭無情打擊,最後等來一紙寫著右派「罪行」和處分等級的判決書。這判決書不是出自法院,也沒有正式法律文本和公章大印,竟然出自班上的反右小組。而反右小組是由黨員操縱的。也就是說共產黨超越了法律,代替了法院,以黨的名義對學生進行司法裁定,開創了群團組織非法審判群眾的先例。

8、對未成年人的審判

繼大學校園反右之後,中共的魔爪伸向高中生、初中生,甚至十二三歲的小學生。

據《五八劫》載:1958年寒假,酷吏李井泉,將四川省高中應屆畢業生集中起來進行社會主義教育運動,採用啟發誘騙、引蛇出洞、群眾運動、互相告密、分化瓦解、檢舉揭發、批鬥示眾、整人發配、勞改入監等對敵鬥爭辦法對十六七歲的未成年人進行殘酷迫害。當時全川高中畢業生不到萬人,被劃為三四類的學生高達3200人!這還不包括已送勞教和押回農村監督勞動的學生。由於不少地市縣把運動範圍擴大到初中學生,被劃為三四類的中學生竟達萬人之多。而最小的「右童份子」,達縣城關小學學生張克錦,年僅12歲。面對這樣幼稚的少年兒童,共產黨竟如此手毒心狠!在整人記錄上創造了人類之最。

校園監獄

反右鬥爭把學校辦成了法院,接著又把學校辦成監獄。

1、校園勞改隊

反右運動在高等學校清理出來的數萬名右派學生,除一部分被逮捕法辦送去勞改之外,剩下的按當時中共總書記鄧小平簽署的文件,分別受開除學籍勞動教養;保留學籍勞動察看;留校察看繼續學習;免於處分戴上右派帽子等四類處分。接著又把一類右派學生押送勞教場改造,再把二類右派學生集中起來進行勞動改造。所以反右過後的任何一所高等院校都設立了勞改隊。例如筆者所在的西南師範學院,就有一個120多個受二類處分的右派學生勞動(勞改)隊,從事種地、運輸、基建、掬糞等苦力勞動。與西師毗鄰的西南農學院的右派學生則在校辦農場、飼養場勞動改造;重慶大學的右派學生則押送工廠、農村勞改;北大、清華、北師大等所有大學也都有數量不同規模不等的右派學生勞改隊伍。

受三四類處分的右派學生雖然名義上可以繼續學習,但實際上他們也是班級監管的勞改對象,那個時候學習並不重要,政治運動多。政治活動是不准右派學生參加的,這個時候右派學生就是勞改苦役犯。

除此之外,在全國所有大中小學校,也都有右派教師勞改隊,許多教師被無端剝奪教書育人的權利,被強迫進行勞動改造。所以那時的學校已成為名副其實的監獄。這又「創造」了人類教育史上的「奇蹟」。

2、權利剝奪

剝奪公民的公民權必須經過嚴格的司法程序,只有法院等司法機關才有這種權力。但是反右後的學校,黨組織可以任意剝奪。例如剝奪右派學生受教育的權利,將他們驅逐出課堂強迫勞動改造;剝奪他們參加政治活動的權利,凡節日慶典、遊行、演出活動,右派學生都無權參加;外賓接見、學術交流、演講會、外出參觀、甚至文藝演出等活動右派學生也無權參加;師範學生的試教、參觀實習的權利也被剝奪,代之以勞動改造;五一、國慶、元旦等節假公休日,則是右派學生的受難日,被嚴加看管或者監督勞動;以工種定量的糧食政策也被剝奪,右派學生幹著勞改犯人的重體力勞動,卻沒有相應的糧食供應;申請助學金、困難補助金就更無權利……總之,右派學生就是監外執行的犯人,只要「黨」說不准,一切都成泡影。

3、經濟剝削

右派學生的勞動全部是無償的,勞動所創造的經濟價值,全部被共產黨拿走。以筆者所在的西南師範學院右派學生勞改隊為例,該勞動隊自1958年9月成立至1961年8月解散,120多名右派學生整整勞動三年,創造了巨大財富,但是我們的所得僅僅是每人每個月一元錢的「救濟費」,偶爾有毛巾之類的獎品外,分文未得。衣服破了自己補,鞋子爛了自己買,生活零花自掏腰包。家庭貧困的學生,在重慶夏天40度的高溫烈日下勞動,竟沒有錢買一頂草帽,光著頭當「抗日英雄」;在寒冬下雪打霜的日子裡勞動,穿破衣打赤足是常事;再加上毛澤東的大躍進破產,大飢荒到來,他們因極度飢餓而浮腫、乾瘦,臥病不起,有的竟成餓殍。這群在政治迫害與生活煎熬中的學生,經歷三年勞改,被折磨被壓榨被剝削得一無所有。他們衣衫襤褸,神情沮喪,形體枯槁、面色憔悴,無論走那裡,一眼就認出他是與眾不同的右派份子。他們是命運最悲慘、最可憐、最值得同情的受害者。共產黨對這群莘莘學子的非法迫害令人髮指。

4、無端的懷疑與搜查

一旦學校發生了盜竊、反標之類的刑事案件,首先被懷疑的,就是這群無辜的右派學生。這時,他們的寢室會被悄悄地搜查,鎖著的箱子會被有特殊技能的保衛人員打開,通信、日記、書籍被偷看。一旦成為懷疑對象,就遭審訊、誘供、逼供。安全感時時遭受威脅,人格尊嚴受到極大傷害。

5、隨意加重處分

在勞改過程之中,如果管教人員認為你態度不好,違紀,隨時都有加重處分的危險。在西南師範學院120多名右派學生勞改隊員當中,就有十多名被加重處分開除勞教:還有一些人被遣回原籍監督勞動不准復學。第一個被開除勞教的是歷史系59級的曾祥舟,其「罪行」是:私自會見反動文人吳宓:說西師不是我的母校,我的母校在倫敦、在巴黎、在加里福利亞。這樣一些無足掛齒的小事就遭受滅頂之災。還有教育系60級的肖坤道,因揀到一塊手錶未馬上交出來,就被定為盜竊罪而被開除勞教,押送勞教場後,勞教場認為他不夠勞教「資格」,把他作為「代管犯」,強迫勞改20年。中文系58級的黃鵬先,被學校開除勞教押送看守所關押,看守所認為他「罪行」輕微將其「教育釋放」。可見西南師範學院對右派學生的懲處比司法機關還要殘忍。

學校本來是文明場所,而非暴力機關;是教化養育之地,而非認罪悔過的地方;是傳授文化科學知識的地方,而不是強迫勞役的懲罰機構:學校是教育機關,而不是專政機器。但是,共產黨的學校,卻是打擊迫害學生的暴力機關。

在共產黨統制的中國,不知有多少優秀學子被學校定為囚徒而葬送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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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陶渭熊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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