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男廁內寫「黑警、狗官」 男子被判囚半年(圖)
圖為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圖片來源:李天正/看中國)
【看中国2022年5月6日讯】一名香港男子因涉嫌早前在男廁內寫辱罵警員等字句,被判囚半年。據《獨媒》報導,一名30歲男子被指去年1月在葵涌廣場男廁內,寫上「黑警死全家」及「狗官」等字句,被控兩項刑事毀壞罪,他本人否認控罪。5日被告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罪成,判監6個月及賠償1千元清潔費。
裁判官陳慧敏裁決時引述控方言論,稱被告在警誡下承認「黑警、狗官」四個字是自己所寫,用筆表達對政府的不滿。
辯方反對指,被告曾在男廁遭警員叉頸摑臉,以及被威嚇:「掟你去國安嗰邊」、「連你老竇老母都拉埋」等,認為被告是在警員威嚇下而招認的。
但陳官認為若警員要作暴力行為,大可在警署內作出,毋須在男廁,因當時可能有其他市民在場,故不相信警員有對被告施以暴力。
陳官亦接納警員證詞,指見到被告手持水筆,在廁所門板正寫上「家」字最後一撇。最後陳官裁定被告兩項刑毀罪行成立。
辯方為被告求情時指,被告因案件及疫情,由廚師改為任職外賣員,其六旬父母均患心臟疾病,母親更患抑鬱症需到精神科覆診。被告本人亦希望法庭能判社會服務令或緩刑。
陳官判刑時稱,案情嚴重,判即時監禁才能反映控罪嚴重性,以起阻嚇作用,本案亦非例外,並指被告一個人在人流密集的男廁內寫涉案字句,可能激發持不同態度者的情緒。
她指,雖然被告單獨行事,但他穿黑衫黑褲戴帽,令人難以辨認,若非有閉路電視警方亦難作調查,認為被告有預謀犯案。就每罪他判囚4個月,其中次罪的兩個月分期執行,總刑期為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