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刑期將滿 台灣呼籲北京公開相關資訊(圖)


李明哲刑期將滿卻無音訊,台灣陸委會呼籲北京當局儘快公開有關李明哲資訊。(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国2022年3月19日讯】(看中國記者鍾琺報導)台灣非政府組織(NGO)工作者李明哲因網路言論被中共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判刑,家屬至今仍未收到相關判決書。李明哲刑期將滿卻無音訊,台灣陸委會呼籲北京當局儘快公開有關李明哲資訊。

北京當局迄今未公開李明哲相關資訊

台灣中央社報導,2017年,台灣非政府組織(NGO)工作者李明哲遭到北京當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5年監禁及「剝奪政治權利」2年,他的家屬至今依然沒有收到相關判決書。在李明哲刑期將滿之際,其相關資訊仍未被公開。

3月18日,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和台灣人權促進會等8個民間團體在立法院群賢樓前召開新聞媒體記者會,要求北京當局在刑滿後立即釋放李明哲。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稱,李明哲遭北京當局非法關押時間超過1825天,迄今為止她的妻子李凈瑜沒有收到包括判決書在內的任何相關資訊,因此無法確認中共判決李明哲的確切刑期時間。

邱伊翎表示,民間團體預估4月14日是李明哲在中國大陸「刑滿日期」,並呼籲北京當局立即公開釋放日期等相關資訊。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之後,家屬曾經16次向北京當局提出探視李明哲的請求,均遭拒絕,也拒絕以電話形式進行通話,因此基本是杳無音訊。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表示,中共指控李明哲犯有「顛覆國家政權罪」,這是非常荒謬的指控,「李明哲根本無罪」。

台籍大陸律師黃致傑稱,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之前,通常情況下,在刑滿前3個月中共會讓當事人通過信件方式通知其家屬。然而,疫情爆發之後,中共監獄管理監控越來越嚴格,書信均需經過嚴格審查,不能確保可及時轉送。相比之下,李明哲家屬聘請大陸律師前去探監的話,或許較易獲知李明哲相關詳細資訊。

3月18日,台灣大陸委員會發表一份書面聲明稱,自2017年3月19日通過正常程序進入中國大陸之後,李明哲已經遭到北京當局逮捕關押滿5年,台灣至今沒有收到北京當局遵循兩岸協議管道的通報。「台灣社會關心李明哲的健康、安全狀況,呼籲陸方儘速公開李明哲釋放的資訊,並儘快讓李明哲平安返台。」

李明哲事件

李明哲事件,是在中國大陸發生的一起刑事案件。廣州市、長沙市國家安全機關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當事人李明哲,由中共湖南省長沙市檢察院起訴。因當事人台灣居民李明哲曾進入失聯狀態,引發人權侵犯爭議,經其妻子李凈瑜與台灣多個民間團體組成「尋找李明哲-李明哲國際救援小組」強力奔走下而使此事受台灣關注、至美國求援,引起數個國際媒體採訪報導,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及台灣人權促進會向聯合國人權機制針對此案提出緊急申訴,並成為台灣第一個被聯合國人權機制受理的個案,後來歐洲議會中做出「RC-B8-0459/2017」決議案號。中共最高法院下屬的《人民法院報》將此事件以「彭宇華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案」之名列為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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