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在大陸刑期將滿,臺灣民團、立委呼籲中共告知釋放日期。(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国2021年8月31日讯】(看中國記者明思綜合報導)臺灣NGO工作者李明哲2017年在中國被迫認罪,以所謂的「顛覆國家政權」判刑5年。8月30日是「國際強迫失蹤日」,臺灣民團、立委齊聲呼籲,要求中國政府告知家屬正式的釋放日期,也希望陸委會能提供協助。
臺灣民團、立委求中共告知釋放日期
自由亞洲電臺報導稱,國際特赦組織臺灣分會、臺灣人權促進會等民間團體30日上午在立法院外舉行「國際強迫失蹤者日記者會」,持續關心被關押在中國大陸的臺灣公民李明哲。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無黨籍立委林昶佐等人也到場聲援,他們要求中國政府儘速將李明哲正式釋放日期告知家屬,確保李明哲在服滿5年刑期後如期回到臺灣。也建議政府針對臺灣人前往或過境中國大陸的風險,進行系統性分析及預警,讓臺灣民眾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立委邱顯智表示,依據中國法律,李明哲有通信、會見親屬權利,但中共一直讓李明哲失蹤,目的就是「散播恐懼」,這是欠缺正當性的極權國家統治手段。包括李明哲、香港、新疆、西藏及中國民主人士、維權律師都面臨這樣的問題,「人人都可能變成李明哲」。
立委林昶佐也指出,李明哲能否如期釋放,是體現中共是否遵守依法治國的承諾。今天我們要求期滿釋放李明哲,都是依照他們自己的規定和法律,在期滿應該要釋放李明哲。
國際特赦臺灣分會祕書長邱伊翎表示,中共不能藉此對李明哲限制人身自由,這已逾越原判決內容,違反國際法「禁止任意拘留」,我們要求中共儘速放人!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研究員楊剛希望臺灣政府儘速與中方釐清李明哲刑期結束後,相關法令的執行方式,確保李明哲如期回到臺灣。
楊剛說,我們希望陸委會對臺灣人在中國大陸失蹤的近況以及服刑進行研究,作為日後在國際社會中,為臺灣人爭取權利的基本材料。
臺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也呼籲陸委會,應建立完整的人權示警機制和風險評估,並在人權受侵害時,提供救援和救濟。
自由時報報導稱,陸委會30日回應表示,自武漢肺炎疫情以來,陸委會曾多次向中方瞭解李明哲在大陸服刑的健康狀況,並傳達讓李明哲假釋、允許撥打親情電話與對外通信、儘速告知刑滿釋放返臺具體日期,及落實保障李明哲與家屬之各項權益。
陸委會強調,基於對李明哲人身自由基本權利的保障,再次呼籲中方,儘速告知李明哲服刑期滿釋放返臺的具體日期,陸委會也會持續向中方轉達家屬關切的各項權益。
来源: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