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思堯被控企圖作出煽動行為罪 保釋被拒(圖)


圖為2015年7月1日,古思堯在示威後被戴上警車。(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2年2月5日訊】2月4日,香港警方國安處拘捕社運人士古思堯,指控其觸犯「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翌日古思堯被押送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港版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4月1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古思堯申請保釋被拒,須被送往懲教署羈押。

據港媒《獨立媒體》報導,古思堯報稱兼職船隻維修員,現年75歲,被控於2022年2月4日或約於當日,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即: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引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據控罪書所述,案件由國家安全處調查及行動A1a隊負責。

古思堯步入被告欄後,向旁聽的市民揮手,多名市民揮手回應,遭保安阻止。法庭書記讀出控罪後,羅官問古思堯是否明白控罪,古思堯大叫稱:「人權高於政權,人民大於國家,我唔認罪」,遭裁判官羅德泉喝止,稱現階段並非處理認罪,問對方是否明白控罪,古稱明白。

古思堯沒有律師代表,他親自申請保釋,但遭控方反對,裁判官考慮後拒絕其保釋。古思堯保留每8日申請保釋的權利,在被懲教署人員帶離法庭時,他再次高喊:「結束一黨專政,打倒共產黨,香港有國安處,食屎都發達」,有旁聽的市民大喊「照顧好自己,唔好硬碰呀」。

現年75歲的古思堯,是香港社運名人,曾經多次因參與社會運動而被捕和檢控。自2000年起先後入獄11次。最近一次入獄,是因為他在2019年與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等人,在「禁蒙面法」生效首天遊行,被判非法集結罪成,入獄5個月。

古思堯原定在2月4日北京冬奧開幕到中聯辦請願。他早前向各傳媒發出採訪通知,指請願名為「升棺發材賀冬奧」,時間為正月初四星期五上午10時,請願地點是中聯辦。通知中寫道:因應現時香港的國安法被濫用,許多政界朋友及香港市民被監禁,不能回家與親人過年。中央政府只顧辦「冬奧」粉飾太平,不理香港的冤案。特往中聯辦請願,祝願他們辦好「冬奧」升官發財之餘,不要忘記香港有一群人坐在冤獄中,不能與家人過新年及觀賞「冬奧」。莫忘香港人權被壓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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