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今年6月《蘋果日報》停刊前夜,港人手舉最後一份《蘋果》。(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1年12月29日訊】香港《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及公司前高層共七人的國安法案件28日在西九龍法院再次提堂。七被告以及三間蘋果日報公司被加控一項「串謀刊印、發佈、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控方將該罪行的指控的日期定於2019年4月1日(即港版國安法生效前1年零3個月)至2021年6月24日《蘋果日報》停刊。各被告沒有保釋,繼續還柙。由於交付程序尚未完成,法官將案件推遲至2022年2月24日再舉行第四次提訊。
綜合港媒報導,香港連日來天氣寒冷,家屬關心各被告是否做足保暖措施。上午出庭時,各被告都添上厚外套,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指著身上羽絨,向家屬表示OK。《蘋果日報》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看起來精神不錯,向坐滿公眾席的前同事揮手。散庭後,一眾前《蘋果》同事亦向黎智英大喊保重,有旁聽人士激動流淚。
七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4歲)、張劍虹(59歲)、羅偉光(47歲)、楊清奇(55歲)、陳沛敏(52歲)、馮偉光(57歲)、林文宗(51歲),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和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七人繼續將繼續被羈押候訊。
七名被告早前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涉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期間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其他敵對行動。
今次被加控的「串謀刊印、發佈、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七名被告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在香港透過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其意圖為:
(a)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七名被告的案件將會合併成一案,押後至明年2月24日再訊。各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柙。至於三間被告公司,由提訊至今未有律師代表,今日同樣無代表。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將三間公司的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0日再訊。
黎智英現時面對共四項控罪,包括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有評論擔心黎智英或被判終身監禁。
有港人表示,如果《蘋果日報》被當局認定為煽動刊物,那「全港好多市民都管有煽動刊物,都拉得(都可被捕)」,如果當局上綱上線把出售《蘋果日報》都定為有罪,那全港7-Eleven和OK便利店也都犯法。還有網友表示,中共滿身缺點,但就打壓揭露缺點的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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