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的歷史:想怎麼印就怎麼印……(圖)

【看中國2021年11月22日訊】一、人民幣是債務貨幣

1970年代以來,世界主要貨幣都變成了純純的信用貨幣,純純的債務貨幣。信用貨幣的意思,是這種貨幣的價值依賴於政府的信用;債務貨幣的意思是說,發行紙幣其實意味著央行對民眾增加債務,而貨幣本身,就代表著央行對民眾的欠條……

你想嘛,央行把一文不值的廢紙變成所謂的「貨幣」,然後通過銀行或者政府找你兌換成了相應的商品或服務,可不就是欠債麼?所以,信用貨幣和債務貨幣本身就是一個意思:A欠B一筆錢,對B來說,是一筆信用;對A來說,這是一筆債務。

毫無疑問,人民幣也是債務貨幣(因為紙幣其本身並不具有什麼價值,任何國家、任何時代的紙幣全都是債務貨幣),每一張人民幣都意味著央行許諾給民眾的一張欠條。

既然是債務貨幣,那麼對應這張欠條的就會有某種實實在在的抵押品,也正是因為有了抵押品,一種貨幣才能夠在民眾那裡建立信用(不然,我都也可以把一堆紙印出來給別人當貨幣了)。紙幣體系建立之後,如果抵押品與紙幣發行的數量相當,那麼欠條就能保持其相應價值,如果欠條與對應的抵押品數量不符,就會導致貨幣的大幅度貶值……

通常情況下,貨幣數量多少代表個人和機構財富的多寡,那麼,一個機構如果擁有印刷紙幣的能力,就相當於擁有了社會財富的分配權力——這是一種超級權力!可以想像,對發行紙幣的機構來說,只要紙幣的抵押品能夠得到別人的信任,只要紙幣能夠換到相應數量的物資,沒有誰會傻逼到自動減少紙幣印刷——相反,不管紙幣升值還是貶值,他們的選擇一定是印刷更多紙幣。

結果就是——從10年以上的期限來看,紙幣100%都是貶值的!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看清楚,我說的是100%!100%!!100%!!!

自從紙幣出現以來的一千年時間裏,世界上出現過無數種紙幣,從來沒有一種紙幣因為升值而退出市場。相反,幾乎所有紙幣都因為最終貶值到一文不值而退出市場。而為什麼這些紙幣會變得不值一文,那是因為,相對於紙幣的數量來說,抵押品在其數量上、質量上或可兌現方面,出現了極其嚴重的不匹配現象……

二、物資本位時代

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成立併發行在全國紅色解放區流通的「中國人民銀行券」,人民幣紙幣從此出現。

自江西瑞金的中華蘇維埃國家銀行建立到抗日戰爭時期,再到國共內戰,中共政權的紙幣一直都採用銀元、食鹽、糧食和布匹充當抵押品。然而,為了盡快取得戰爭勝利,人民幣剛一出現,一開始就無抵押超量發行,由此造成1949年初到1950年初,人民幣經歷一場一年價格上漲上百倍的通脹。

為瞭解決解放戰爭期間嚴重通貨膨脹的問題,1955年3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開始發行新版人民幣,並確定新舊幣的兌換比例為1:10000,從此才有了人們現在所熟悉的人民幣。

隨著政權的穩定和整個國家財經工作逐步理順,從1955年開始,人民幣基本確立了以工農業產值為基礎的物資本位貨幣發行制度——「物資本位」的意思是,實實在在的工業產品、農業產品和一般消費品是發行貨幣的基礎,表現出來就是根據工農業總產值來發行貨幣。從1955年到1979年的25年時間裏,除了1958年、1959年和1960年這三年之外,整體上人民幣都算是以物資為抵押發行的紙幣。

計畫經濟時代,人民幣主要起到的作用是農村和城市的物資交換中需要,此外包括少部分流通於農村的農民之間以及城市中的城市居民之間,在城市裡流通的範圍並不大(主要是靠票證)——所有的鈔票,歸根結底都在中央政府的控制之下。根據有關統計數據,從1953年到1979年,中國的工農業總產值增加6.5倍,商品流轉總額增加6.1倍,幣市場貨幣流通量增加6.8倍,貨幣供應的增長幅度基本上是同實際財富創造一致。

需要強調的是,「計畫經濟」時代下財政收支的特點也決定了人民幣沒有超發的衝動,「計畫經濟」時代絕大部分工業品和消費品都是憑票供應。從流通渠道看,是由財政部根據各地方政府所報的工業產值、農業產值,再加上中央自己控制的那些企業,全部統計好。央企自然由中央支付直接支付現金購買物資,然後再送至各地;地方工業產值和農業產值由中央政府將錢支付給地方政府轉移過去(統收統購原則),由他們來支付;然後再拿這些錢做好下一年(或下個月、下個季度)的計畫,計算並購買生產生活所需物資……

只要政府擁有足夠的商品物資和社會控制能力,就能按一定的比例發行貨幣,貨幣發行的數量沒有嚴重超標,就不會引發嚴重的通貨膨脹。當然,外匯和黃金也在這一時期的人民幣抵押品中佔有些許位置,但這一階段,某種程度上說外匯和黃金不過等價於國外某種商品。在發生通脹的時候,政府可以用外匯或黃金進口部分商品投放國內市場,以實現控制通脹的目的,一個著名的例子是1960年代的「伊拉克蜜棗故事」。

要不然,咋能叫計畫經濟?

換句話說,從1949年到1979年,人民幣前30年,工農業總產值和無比強大的社會物資控制能力就是貨幣發行基礎,是人民幣的抵押品。

三、想怎麼印,就怎麼印……

1979年,中國邁開了改革開放的步伐。

1979年1月,為了加強對農村經濟的扶植,恢復了中國農業銀行。同年3月,為適應對外開放和國際金融業務發展的新形勢,中國銀行成為國家指定的外匯專業銀行;同時設立了國家外匯管理局。後來,又恢復了國內保險業務,重新建立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各地還相繼組建了信託投資公司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出現了金融機構多元化和金融業務多樣化的局面。

日益發展的經濟和金融機構的增加,迫切需要加強金融業的統一管理和綜合協調。1983年9月,中共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的職能,並具體規定了其10項職責。從1984年1月1日起,中國人民銀行開始專門行使中央銀行的職能,集中力量研究和實施全國金融的宏觀決策,加強信貸總量的控制和金融機構的資金調節,以保持貨幣穩定;同時新設中國工商銀行,人民銀行過去承擔的工商信貸和儲蓄業務由中國工商銀行專業經營;人民銀行分支行的業務實行垂直領導,建立存款準備金制度和中央銀行對專業銀行的貸款制度,由此初步確定了中央銀行制度的基本框架。

從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施到鄉鎮企業的崛起,計畫經濟體制開始逐漸鬆動,長期以來被「投機倒把」罪名打壓得銷聲匿跡的小商小販也開始在城鄉出現,中國經濟內部的活力開始逐漸增強,民眾也一點一點的從政治和思想禁錮中走了出來,逐步投入到經濟發展大潮中,面對社會上各種體制轉型所帶來的市場交易機會,貨幣在經濟體中發揮的作用也越來越大,整個社會的人民幣需求量也越來越大……

民間市場巨大的人民幣需求,這一切都使得原有的物資本位制遭到極大衝擊,農民們的糧食收購價提高需要鈔票,城市工人漲工資了需要鈔票,右派平反補發工資需要鈔票,老幹部昭雪補償損失需要鈔票,再加上當時廣泛存在國有企業嚴重虧損,計畫經濟體制下的物資本位制(各項工農業物資充當抵押品)遭到極大衝擊,央政府根本無法實現收支平衡,財政赤字成了家常便飯而且規模越來越大……

可想而知,救火隊員只能是中國人民銀行。反正不就是紙嘛,中央政府一聲令下,央行的票子嘩啦啦就印出來了——如果你非要說「抵押品」,那麼抵押品就是再貸款和再貼現。

貸款你肯定知道什麼意思,這是面對普通居民和企業的。而所謂的「再貸款」,其實就是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中國人民銀行發放的再貸款分為三類:一是為解決社會上流動性不足的需要而發放的貸款(說白了,就是免費提供給幾大商業銀行);二是為處置金融風險的需要而發放的貸款(說白了,免費送給國有金融機構的);三是用於特定目的的貸款,這類貸款主要有中央銀行對地政府的專項貸款、支農再貸款、短期流動貸款、無息再貸款和中小金融機構的再貸款(這個一直到現在都有)。

「再貼現」傳統上就是中央銀行傳統的三大貨幣政策工具之一,一般是指金融機構為了取得資金,將未到期的已貼現商業匯票再以貼現方式向中央銀行轉讓的票據行為。但對1980年代初期的中國來說,當時的國有企業直接找到金融機構(如工商銀行),開出票據直接就可以得到貸款——說白了,當時的貼現就是央行直接印鈔給企業充當生產資本。

1980年代到1990年代初期,再貼現作為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工具,主要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通過再貼現率的調整,影響企業以再貼現方式融入資金,干預和影響市場利率以及貨幣供求;而是規定再貼現票據種類,影響企業和全社會的資金投向。

換句話說,從1980年代到1990年代中期,雖然有個很好聽的名頭叫什麼「再貸款」和「再貼現」,但新印刷的人民幣其實沒有什麼真實的「抵押品」,就是憑空印刷,如果說印鈔的規模受誰的影響,只能說受中央政府意願的影響……這也正是1984、1989和1993年中國連續三次爆發極為嚴重的通貨膨脹的原因。

1993年6月,時任副總理的朱鎔基兼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在控制通貨膨脹的同時,開始努力在中國建立中央銀行體制。首先,先就是對商業銀行下命令,放出去的貸款一定要收回來;其次就是推動人大立法,強調中國人民銀行的金融調控、金融監管和金融服務職責,劃轉政策性業務和商業銀行業務。

最終,1995年3月18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首次以國家立法形式確立了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的地位,標誌著中央銀行體制走向了法制化、規範化的軌道。正是在這部《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規定中央政府財政出現赤字不得向人民銀行透支,終於把政府的印鈔衝動給栓上了一道韁繩。

政府印鈔被栓了韁繩當然好,但如何能讓人民幣繼續充當中國經濟轉軌的魔杖,成為了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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