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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擬間諜罪 記者人身安全不保(圖)

 2021-10-28 19:07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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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香港市民手舉單張示威,反對23條立法。(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一位香港市民手舉單張示威,反對23條立法。(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1年10月28日訊】當年引發50萬港人上街遊行反對的23條在國安法後再度被推出。港府表示將在6月底現任政府任期結束前,展開23條立法諮詢工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稱,會研究加入間諜罪。有學者擔心,「國家機密」一詞定義極為含糊、籠統,記者出於公眾利益而做出的報導一旦涉及所謂的「國家機密」,將被23條定罪為「間諜罪」。

《基本法》23條立法在香港一直是備受爭議的話題,當年港人擔心23條將剝奪言論等多方面的自由,在2003年7月1日,50萬市民上街示威反對23條立法。兩個月後,時任特首董建華宣佈撤回23條立法的草案。面對民間聲勢浩大的反對聲音,之後的歷任政府均沒有對23條進行立法。

不過2020年港版國安法實施後,香港政府開始著手為23條進行本地立法工作,港府稱,23條要涵蓋國安法未有針對的涉及國家安全的罪行。

鄧炳強言論引發傳媒界憂慮 因「國家機密」一詞定義含糊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近日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時表示,過去兩年香港有很多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事情,當局需要檢視當中每一個不恰當場景,及是否有法例可以處理。此前,鄧炳強還表示,不會再考慮2003年立法時作出的三項讓步,包括大陸組織被北京禁制後,從屬的本地組織不會在香港被禁;加入以公眾利益作為非法披露官方機密的抗辯理由;以及取消警方在沒有法庭手令,可入屋行使緊急調查權力。

鄧炳強的言論引發傳媒界憂慮,因為「國家機密」一詞定義極為含糊、籠統,任何政府數據、民間統計或都被認定為「國家機密」,這表示23條立法後,媒體將再次成為當局打壓的對象。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對美國之音表示,媒體報導是還公眾知情權,但北京有時會將一些經濟數據、疫情等當成國家機密,如果報道涉及這些內容,就會被認為是犯法。

他認為,公眾知情權及公眾利益是要得到法律保護的,因此當局有責任要說服各界23條立法之後,香港還有新聞自由,必須讓記者有基於公眾利益的免責條款。不過,他坦言在目前的政治環境下,對當局讓記者有基於公眾利益的免責條款並不樂觀,尤其人大常委會修改香港選舉制度後,預計下屆立法會只有親建制的聲音,相信對23條立法感到擔心的市民,不會有民意代表在立法會發聲。

香港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陳家洛認為,如果23條立法加入間諜罪的話,那麼外媒記者在香港的人身安全或不保,他表示,根據以往經驗,大陸有不少在外媒工作的中國籍記者被指控從事間諜工作,受到拘禁、拘留。

曾經擔任新加坡《海峽時報》中國首席特派員的程翔是披露江澤民割讓土地給俄羅斯的吹哨人。2005年,程翔在廣州被國安拘捕,後來被指控間諜罪,在北京被判監5年。陳家洛擔心程翔的例子日後可能在香港發生。

責任編輯: 李松兒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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