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允留美港人工作謀生 持BNO入境同受惠(圖)


香港國際機場離境大堂安裝了人面辨識攝像頭。(圖片來源:香港政府新聞處)

【看中國2021年10月22日訊】《國安法》實施後,各國援助港人的「救生艇」措施陸續出台。美國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10月21日公布適用於在美港人的「延遲強制離境」(DED)細則。同日,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也列出受惠港人申請工作許可以及提前離境許可(advance parole)的辦法。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符合「延遲強制離境」(DED)細則的香港居民,只要在2021年8月5日前入境美國,都可申請「就業許可」(EAD)。聯邦公報中定義的香港居民是指持有香港特區護照、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英國海外公民護照(BOD)、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或香港特區簽證身份書(DI)。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接受自由亞洲查詢時稱,「延遲強制離境」安排無需額外申請,但申請「就業許可」則需要提交身份證明及符合受惠DED的證明。

公報說,「延遲強制離境」為期18個月,相關人士2023年2月5日前不會被驅逐出美國,期間可在美國合法工作,港人可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就業許可」表格。

公報又列出,受惠的港人必須在2021年8月5日、即美國總統拜登簽署備忘錄當日或以前已經身在美國。8月5日之後自願返回香港或中國,或8月5日之後未有在美國持續居住,以及在美國境內被判犯重罪或兩項以上輕微罪行等人,不在「延遲強制離境」受惠人士之列。公報亦列出,受惠的港人可以申請「提前離境許可」(advance parole),但須事前申請。

在此之前,正流亡美國的前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發言人張崑陽,於10月19日以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顧問身份出席美國國會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聽證會,促請美國盡快通過《香港安全港法案》和《香港人民自由與選擇法案》兩項法案,以加快香港人在美的庇護申請程序,並擴大美國對香港人的保護。

張崑陽表示,香港政府已派駐警員在機場檢查離境人士,又透過收緊提取強積金等方法阻止港人離開。他又說,因「延遲強制離境」細節尚未公布,不少在美港人感到艱苦,想盡辦法安頓下來。他接觸了許多年輕異議人士,他們買不起保險、付不起學費,呼籲美國協助赴美港人融入社區。

立場新聞報導,該聽證會上,CECC聯合主席、民主黨眾議員Jeff Merkley認為國會行動太慢,應做更多事保護人權受侵犯的人。CECC又承諾繼續就中國的人權記錄向北京施壓,而為那些尋求逃離中國的人提供避風港,是美國在北京不合作情況下可採取的行動。Merkley指,雖然美方無法控制中國政府的行為,但有能力保護來到美國的受迫害者。

張崑陽國會作證後兩日,美國聯邦公報便列出「延遲強制離境」(DED)的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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