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原書記收侄子300萬 與女下屬保持不正當關係(圖)

 
陳三新受審畫面。(圖片來源:網路)

【看中國2021年9月23日訊】9月23日上午,湖南省紀委監委披露了湘潭市委原書記陳三新受賄細節,行賄人包括陳新平和侄子陳曦。

長沙市社會人員陳曦行賄案。2010年至2016年,受陳曦請託,陳三新通過給相關負責人打招呼、安排下屬辦理等方式,為陳曦在承攬工程項目、提前支付工程款、獲得項目用地、開辦駕校等事項上提供幫助。2009年至2017年,為求得和感謝陳三新的幫助,陳曦以送現金、車輛、貴重物品,支付購房款及相關費用等方式送給陳三新財物共計人民幣300多萬元。此外,2010年至2016年,陳曦還存在利用影響力受賄3000千餘萬元的問題。

湖南金伯利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新平行賄案。2004年至2013年,受陳新平請託,陳三新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向有關負責人打招呼等方式,為湖南金伯利礦業有限公司在承攬礦業權評估業務、辦理探礦權證、申辦地質勘查資質等事項上提供幫助。2005年至2013年,為求得和感謝陳三新的幫助,陳新平多次使用公司資金,送給陳三新財物共計人民幣300多餘萬元。

上述2起案件中的行賄金額達600餘萬元,佔了陳三新受賄總額(922萬餘元)的約三分之二。

公開資料顯示,陳三新出生於1957年11月,湖南永州人,長期在湖南省地質局、地礦廳、國土資源廳工作,2006年8月任省國土資源廳廳長。2010年1月,他轉任湘潭市委書記,2016年3月任湖南省政協副秘書長。

2018年5月,陳三新接受調查,8月被開除黨籍公職。陳三新被指控在擔任湖南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湘潭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等職務期間,違反政治紀律,串供,轉移、隱匿財產,對抗審查;為親屬「提籃子」承攬工程,謀取巨額利益;道德敗壞,長期與女下屬保持不正當兩性關係,並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承攬礦產評估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2018年12月,陳三新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50萬元,其妻子、女兒也參與其中,被另案處理。

向陳三新行賄的人員同樣受到法律懲處。2019年11月,陳曦因犯行賄罪、受賄罪,有期徒刑16年,並處罰金550萬元。

2019年1月,陳新平因犯單位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並處罰金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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