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四高層涉國安法 押至9月末再訊(圖)


圖為《蘋果》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左)和前副社長陳沛敏。(圖片來源:立場新聞直播截圖)

【看中國2021年7月22日訊】昨日(21日),《蘋果日報》四名前高層: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副社長陳沛敏、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筆名盧峯),及前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先後被捕,至昨晚被起訴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於今日(2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拒絕所有被告保釋,四人被拘押至9月30日再訊。此前有美國學者表示,國安法恐怖之處在於,涉案人在未被定罪之前已經要面臨無了期的拘押。

據《立場新聞》報導,很多市民前來旁聽和聲援四人,包括眾多蘋果前員工。前《蘋果》港聞組記者陳小姐指當局在報紙停刊後拘捕前《蘋果》高層,旨在恐嚇前線記者以及其他行家。

前《蘋果》記者陳珏明對《蘋果》高層被捕感到傷心、憤怒,又覺得無奈和無力。他感嘆,「我們專業去做新聞工作,但換來一個這樣的結果」。

梁小姐認為,過往當局拘捕《蘋果》高層是為了令報紙停刊,但停刊後卻仍然繼續拘捕行動,當局「咬住唔放」。她亦都擔心未來拘捕行動會繼續,「之後會不會逮捕中高層或者前線記者?沒人知道」。

前記協主席楊健興亦到庭聲援。他無奈地表示,四名前《蘋果》高層只是做新聞工作,但現在就被控危害國家安全。

案情指,四名被告依次為楊清奇(55歲)、陳沛敏(51歲)、馮偉光(57歲)、林文宗(51歲),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當局指控他們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3 日期間在香港,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以及張劍虹、羅偉光、黎智英和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控方申請今日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 9 月 30 日下午再訊。控方亦反對所有被告保釋,指幾位被告有實質風險,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其後拒絕所有被告的保釋,四人將被繼續羈押至9月30日再訊。

此前有美國學者表示,國安法恐怖之處在於,涉案人在未被定罪之前已經要面臨無了期的拘押。6月29日,著名中國法律專家孔傑榮(Jerome A. Cohen)指,國安法涉案人難以獲得保釋,可被囚禁至判決結束,而這個過程可以延續多年,這讓逮捕成為首要事情,而判決則成為次要。當局以無限期的拘押來懲罰異議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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