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賣房匯款到美國 不申報要罰巨款?(圖)


圖為2019年4月15日,一名男子手持報稅的字牌站在佛州大街上。(圖片來源:Joe Raedle/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1年5月9日訊】美國稅務制度複雜,很多華人即便在美國生活多年,對詳細稅務制度也是似懂非懂,就更別說初來步到的留學生或新移民了。最近,就有幾名到美國時間不長的華人為報稅的事犯愁。他/她們因為海外資產要不要申報的事非常糾結,諮詢了不同會計師,得到的回覆也是不盡相同甚至相反。

拿F1簽證華人:一人一個說法 不知該聽誰的

海外中文媒體報導,華人小張拿的的F1簽證,在美國住了整整三年了。去年他賣了國內的房,托親戚朋友陸陸續續幫忙匯了幾十萬,打到他美國的賬戶。

小張一名做房產經紀的朋友告訴他,要記得申報這些海外收入。於是小張趕快找會計師諮詢,一個女報稅師說他的確要填海外贈與申報表(3520表格),還表示她可以幫忙填,手續費200美金。

小張又找了個男報稅師,男報稅師卻說小張還沒有拿到綠卡,不屬於稅務居民,不用申報3520表格。

小張給弄糊塗了,不知該怎麼辦時,又遇到一個財務規劃師,財務規劃師很嚴肅地對他說,「你是新移民,對美國的稅務不瞭解,國稅局為了補稅務漏洞,對海外資產這一塊查得比較嚴,收得比較狠。我有一個客戶,以前也是非稅務居民,就沒有申報,結果國稅局幾年後給他寄了封信,問怎麼沒有填資產申報,客戶只好又去給移民局解釋,雖然最後沒有罰款,但為這事耗費了很多精力。反正申報這些表格只是向國稅局披露海外資產信息,並不要繳稅,那麼你申報一下也沒有任何損失,免得萬一以後申請綠卡時被盤問你的賬戶怎麼會有那麼多錢,是收入、借貸還是洗錢?你也不好應付,還是做到滴水不漏為妙。」

小張表示,「這些專業人士一個人一個說法,讓我很緊張,也很糾結,到底要不要申報?」

持B1簽證華人:問了5個 4個說不需報

華人小李即是拿B1簽證,目前在美有一年了,也是去年賣的房,匯了20萬過來。

小李表示,他自己查了美國稅務方面的科普資料,因為還沒拿到綠卡,只有工卡,但在美國已經超過183天了,屬於稅務居民。他聽說稅務居民每年如果收到中國的匯款、轉賬,或者父母親友贈與的錢,將錢匯到美國買房置業,超過10萬美元必須申報。如果晚報或不報,被查到的時候,每個月將按照匯款額的5%予以處罰,最高罰金會達到匯款額25%,還要加上利息,很可怕。

「但我連續問了5個會計師,除了一個說我必須申報,其他四個都說我不用申報。到底我的房屋買賣信息,還有海外賬戶信息要不要申報?這麼多會計師,我該聽誰的?」

會計師: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對此,新城會計師事務所的唐先生表示,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美國對稅務居民實行全球收入徵稅,並要求其披露海外金融資產、銀行賬戶、控股公司股份等信息,對非稅務居民則只對其在美國境內的收入徵稅。

怎麼判斷稅務居民和非稅務居民的區別呢?就是綠卡測試(Green Card Test)和居住測試(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但有些個人豁免的特殊情況(exempt individual)不適用實際居住測試的天數,比較常見的包括F/J/M/Q簽證,學生簽證的判斷相對簡單,訪問學者的判斷相對複雜些。

例如,儘管小張在美國住了三年,但依然是學生身份,不適用居住測試條件(183天以上),屬於非稅務居民,沒有申報義務,所以不需要申報其2020年的房屋買賣和境外轉賬信息。

小李雖然在美國才住了一年,但符合居住測試條件(183天以上),屬於稅務居民,有申報義務,所以需要申報其2020年的房屋買賣和境外轉賬信息。

唐先生最後表示,雖然很多新移民屬於稅務居民,理論上需要申報上述信息,但實際上,可能是不懂美國複雜的稅法,可能是嫌麻煩或者有各種擔心,並沒去做信息申報,至於移民局到時會不會查不好說,建議盡量找比較資深的專業人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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