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傷力太大 習近平無論如何不敢征這個稅
【看中國2021年5月9日訊】習近平修改所謂《組織法》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擴權,其為了中共二十大連任和人事布局,可謂煞費苦心。一般全國人大每年3月召開,而人大常委會每2個月召開一次,在特別情況下可以隨時召開會議。除了有利人事布局之外,為充實「錢袋子」也增加了便利性,即修改法律以及為新稅種立法就方便快捷多了。
在上次節目我們分析了房地產稅,房地產稅確實可以起到降低房價的作用,按照一些經濟學家的模型,以及國際的經驗來看,只要徵收1%、2%的房產稅就能抑制房價,而房地產稅覆蓋面更廣,包括了房產稅。
相關文章:習近平給全國人大擴權 房價大殺器何時出?
但是,徵收房地產稅主要目的是為了增加地方政府財政收入,而不是為了降房價,沒有比這個更重要的目的了,這也是習近平當局的目的。
並且從法理上和稅收理論上來說,房地產稅在中國是一個不合理的稅種。房屋七十年產權並非私有,相當於人們「租」來的房子。
那麼,我們來分析一下房地產稅之外的一個殺傷力更大的稅種......(文章全文請見下面鏈接,以及觀看視頻瞭解內容)
(在五彩繽紛的世界、信息爆炸的時代,真相就是先機和財富。成為《看中國》榮譽會員,就會最先看到「天鈞政經」最全、更多、更精彩的評論分析文章。)
(文章與視頻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