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和里根
在美國歷史上,有一位和川普極其神似的總統——他就是里根。
里根,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傳奇呢?
1987年6月12日,里根在柏林牆發表演說:戈爾巴喬夫先生,推倒這堵牆!
一個砸玻璃的小孩
1911年2月6日,里根出生於美國中部伊利諾伊州的一座小城。幼年時,家裡四處遷徙,他9歲時定居在狄克森市。
1922年(11歲),里根踢足球時,砸破了鄰居的玻璃窗,要賠12・5美元。在當時,這是一筆巨款,可以買125隻老母雞。父親幫他墊了錢,但要求他自己承擔責任,一年內還清。
小里根只好利用空餘時間,想盡一切辦法打工賺錢,經過很長一段時間的努力,終於賺夠錢,全數還給父親。後來有記者問:「你為什麼能當美國總統?」他便講了這個故事。
少年的里根
「胡說」的播音員
1927年(16歲),里根兼職羅克河畔的救生員,長達7年。據說,他曾拯救了77名溺水者。他引以自豪,當上總統後,還在白宮辦公室懸掛過羅克河的風景照片。
1928年(17歲),里根進入伊利諾伊州的尤里卡學院學習,主修經濟學和社會學。他熱衷於體育和社會活動,學習成績一般。
1932年(21歲),大學畢業後,他進入廣播電臺工作,負責主播芝加哥小熊隊的棒球比賽。他非常機警,能言善道,很有表演天賦。曾經有一次線路發生故障,他竟然繼續口若懸河地「胡說」比賽進行的情況,直到線路修好。
年輕帥氣的里根
演員生涯
1937年(26歲),里根試鏡成功,與華納兄弟公司簽約7年,成了一名電影演員。在長達20年的時間裏,他先後參演了50多部電影,但大多只是不入流的B級電影,而不是好萊塢大片。
1940年(29歲),他與一位女演員結了婚,8年後離婚。1952年(41歲),他與另一位女演員南希・戴維斯結了婚。
南希和里根在1952年結婚。
69歲的總統候選人
他從1947年起,長期擔任美國演員協會的主席,開始逐漸涉及政治。1962年(51歲),他退出民主黨,轉加入共和黨,極力反對共產主義的滲透。
1966年(55歲),里根成功當選為加利福尼亞州長,並在1970年連任。在任期中,他裁減政府人員,提升稅率,大大改善了政府的財政狀況。
他在1968年、1976年(65歲),兩次參選共和黨總統候選人,都鎩羽而歸。但他不屈不撓,在1980年(69歲),擊敗強勁的「老布希」,最終成為總統候選人。
里根和南希慶祝州長勝選。
前所未有的壓倒性勝利
隨後,他不計前嫌,攜手「老布希」,一起參與總統競選,對手是民主黨的卡特。兩人精誠合作,在選舉人票上獲得壓倒性勝利,獲得489張,而卡特只獲得可憐的49張。
里根當選為總統,並使共和黨一舉成為參議院的多數黨。在川普之前,里根是年齡最大的美國總統。
1984年,里根競選連任美國總統,再次獲得壓倒性勝利。他贏得了50個州裡的49個州,前所未有!
1984年,美國大選結果。
戲劇復甦的里根經濟學
1980年,里根上任後,面臨國內非常嚴重的經濟問題:兩位數的通貨膨脹,20%的銀行利率,近800萬人處於失業狀態!
里根下的第一道命令是停止政府對石油價格的控制!他主張減稅、緊縮貨幣供應、縮小政府規模、減少對商業的管制。1981年,他推行減稅法案,減稅規模在美國史上前所未見!
1981年7月,里根在電視上說明減稅法案的計畫。
為了解決預算赤字,里根大舉增發國債。任期內,美國從原本世界最大的債權國,轉變為了世界最大的借債國(1988年國債總計2.6萬億美元)。
一開始,美國經濟繼續急劇地下滑,在1982年11月降到谷底,衰退幾乎打破了大蕭條的記錄。舉國嘩然,嘲笑他是「巫毒經濟」、「里根經濟學」。
然而,從1983年開始,出現了戲劇性的復甦。這一波經濟成長,繼續維持了許多年,直到他任期結束也沒有停止,是美國史上為期最久的經濟擴張。
1986年,里根在自由女神像建立的一百週年發表紀念演說。
致命一擊的星球大戰
當時,正是冷戰最激烈的時候。里根卻認為蘇聯「與人類歷史的潮流相背」,是「人類歷史上可悲而怪異的一頁」,但也是「最後一頁」!
他是第一位認為共產主義將會迅速垮臺的人。
里根選擇強硬地與蘇聯直接對抗,展開了新一波的軍備競賽,使冷戰顯得更加激烈。1984年(73歲),他訪問中國,是中美建交後首位在任時來華訪問的美國總統。
1984年,里根訪華
1987年(76歲),里根與蘇聯簽訂了《中程導彈條約》,限制核武器的發展。(2018年,川普宣布退出該條約。)同時他又推出了「星際大戰計畫」,迫使蘇聯花費了大量資源,加入到這項「不切實際」的競爭,讓原本已經不穩固的蘇聯經濟雪上加霜,為日後蘇聯解體埋下伏筆。
里根與戈爾巴喬夫一對一會談。
1989年(78歲),由於身體原因,里根發表了全國告別演說,離開總統職位,由副總統「老布希」接任。而此時,蘇聯已經陷入了困境,1991年蘇聯解體。撒切爾夫人說:「里根不開一槍便贏得了冷戰。」
2004年6月5日,里根病逝,享年93歲。
里根的葬禮車隊。(以上皆為網絡圖片)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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