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發展法草案 蘇貞昌:國力打上太空(圖)


中華民國行政院通過太空發展法草案,院長蘇貞昌說,專法宣示與國際接軌、邁進太空發展新紀元的企圖心;此法案也列入政院優先法案。資料照。(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國2021年2月19日訊】中華民國行政院昨天通過太空發展法草案,院長蘇貞昌說,過年後的第一個院會提出台灣首部規範太空活動、促進太空產業發展的專法,宣示與國際接軌、邁進太空發展新紀元的企圖心;此法案也列入政院優先法案。

據《中央社》報導,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在行政院會後的記者會轉述,蘇貞昌表示,他2019年上任院長所批的第一份公文,就是「第三期國家太空計畫」。而太空產業也是蔡英文總統宣示的「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之一,17日蔡主持國安早餐會特別關心,近年來政府投進太空領域發展,不僅已有自製衛星、探空火箭的能力,民間也有數家商業太空公司成立,已逐漸形成初步的衛星產業鏈。

蘇貞昌還提到,五月天「頑固」MV告訴大家,不論生活如何的艱苦,都不要放棄夢想,「不要忘記,活在內心深處,那個頑固的自己」。

蘇貞昌說,台灣在科技發展方面擁有超強的實力,如果結合既有的半導體、資通訊、精密機械等優勢產業,一起開拓太空這個全新領域,搶得先機,進而佔據一席之地,「把台灣的國力打上太空」,這將不會只是夢想,而是未來可達成的美麗風景。

蘇貞昌續說,除了之前核定的250億元國家太空計畫,用以扶植衛星產業、培養太空科技人才,剛通過的這個「太空發展法」,也明訂以專責法人推動太空發展業務。

隨著法律、預算、人才、產業鏈、推動機構都逐步到位之後,蘇貞昌請科技部、經濟部、交通部和國防部等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積極合作,一同打造太空經濟,成為新的護國群山,也早日使台灣做的火箭,搭載著自製的衛星上太空。

李孟諺對此指出,太空發展法將送到立法院審議,並列作政院優先法案。

科技部表示,太空發展法草案總共6章、22條條文,明定科技部是主管機關。並表示,基於從事太空發展須遵守國際公約與規範,並應以環境保護和永續發展為原則,且發射場域可能涉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因此草案明定基本原則,以保障國人權益和提高生活福祉。

為確實管理太空活動與確認事故的責任歸屬、處理方式與罰則,草案規定於境內發射載具,須辦理登錄始得申請發射的許可,以落實相關管理機制。另就發射場域的設置,在土地取得與相關管理訂定規範。

太空產業的健全發展,需政府扶植與民間投入參與,所以草案明定中央政府應推動包括民間投資、推動高附加價值太空技術產業應用以及必要的獎勵措施、協助跟國際接軌、人才培育、新創事業輔導等事項,以帶動業者或吸引更多資源投入該產業,促進健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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