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方仲賢(中)購買鐳射筆時被捕,獲釋後他在同學陪同下交代事件。(圖片來源:看中國視頻截圖)
【看中國2020年12月9日訊】去年8月,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署理會長方仲賢購買鐳射筆時被捕,同日在醫院驗傷時,被指重置手提電話。事隔一年,他被警方控以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和妨礙司法公正三項罪名。
案件昨日(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據《立場新聞》報導,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至本月 29 日再訊,等候控方準備轉介區域法院文件,期間方仲賢獲准以一萬港元現金保釋,須每周到警署報到,不可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並要遵守宵禁令,即晚上9時至翌日7時不可外出。
方仲賢在庭外表示,2019年港人奔走於街頭,今年則奔走於法院,而審判過程中最難過的並非自己,而是朋友和家人。他續指,如果自己要被囚,希望家人不要比他更難過,又指這幾天思緒混亂,僅在 12 月初已有多名社運人士人被捕,每日的不公義也成為港人的日常。他表示,港府常說要修補社會撕裂,但香港永遠都沒可能變回從前的香港,他亦希望大家繼續關注「12 港人」。
22歲的方仲賢被控於去年8月6日,在深水埗鴨寮街和桂林街一帶,無合法權限或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 10支能發出雷射光束的鐳射筆。
方另被控於同日在深水埗桂林街135號地下7-11便利店外,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署警長 (警員編號為52338);同日,偵緝警員(編號為 8702) 檢取方的手提電話為作為調查上述被捕案件的證物,但方當時已將手提電話重新設置。
對於今次方仲賢被檢控,網友在網上留言表示不滿。有人難過地說,方仲賢去年被群警圍住的片段還歷歷在目;有人希望希望方同學遇到正常、公正的法官,可以免除政治迫害;亦有人指,鐳射筆不是違禁品,有人賣有人賣,如果這樣都不可以的話,應該先禁賣,而不是逮捕買方;還有些網友感嘆,政府在迫害香港的年輕人,方同學是可貴的下一代!有人則留言表示,現在是黑社會治港,因為中年這代人沒有去反共,還引狼入屋,結果害了下一代。
另外,去年8月為抗議方仲賢因為買雷射筆而被捕,港人於翌日晚間,在尖沙咀太空館發起「無懼暴政,七夕觀星」活動,大批市民前往,以雷射筆「觀星」,並將新聞片段、抗爭標語投射在太空館的外牆上,活動持續到8日凌晨時分。
(上三圖)為抗議方仲賢因為買雷射筆被捕,港人於翌日晚間,在尖沙咀天文館發起「無懼暴政,七夕觀星」活動。(圖片來源: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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