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瑤瓊何罪之有?(圖)


董瑤瓊 潑墨女孩(圖片來源:自由亞洲電臺)

【看中國2020年12月5日訊】最近看到被稱作「潑墨女」的董瑤瓊本人發出一段視頻,講述了她自己因潑墨中共黨魁習近平畫像之後的所遭所遇以及目前的處境。她感謝朋友們的關注,並請大家去看她最近在推特上發的幾條信息內容。

因為潑墨被抓後,她被中共送進精神病醫院進行所謂的「治療」,實際就是所說的「被精神病」——共產專制下一種關押迫害人的方式,通過強制餵藥摧殘人的精神系統。第一次離開精神病醫院回家不久,因為她初心不改,拒絕被奴役,再次被送進精神病院迫害。第二次出院後,共黨不允許她回家,而是以給她「安排工作」為名將其交給當地的某政府,以「工作」的名義看管起來,去哪裡都在被限制中,不准她與任何人見面交流,甚至連和她的父親都是無法聯繫……她無論做什麼,都要被監控盤問。

董瑤瓊說: 「我現在決定要發推特是因為我已經不恐懼他們了,我不害怕他們了。」她表示,「即使因發這段視頻再次被關進精神病院,一輩子出不來了,我也認了。」她說: 「我是要爭取我自己的自由,我工作的自由,我選擇朋友交往的自由。我現在所有的自由都沒有,都被限制了……。」她還說: 「我不想再過這樣的生活了,要麼就死吧!在這種強壓的監控之下,我確實已經無法承受了……。我做錯了什麼?我違法了嗎?……」

其實,董瑤瓊問出了一個非常值得大家深思的問題: 「我違法了嗎?」在正常的社會裏,法律是每個人的行為規範,法無禁即可為,這是基本的行事準則。可是翻遍所有的中共國法律,也找不出一條潑墨畫像是違法或犯罪的法律規定。既然沒有任何法律規定「潑墨畫像是違法」,那麼董瑤瓊何罪之有?!既然不是違法犯罪,毫無疑問,所有參與抓捕、關押迫害董瑤瓊的人就都是實施法外迫害的犯罪嫌疑人,應該被調查起訴、追究法律責任。

遺憾的是,在專制之下是沒有法治的。依法行事,那是徹底消滅了專制系統之後的社會形態。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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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光誠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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