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三子黃之鋒、周庭、林朗彥遭判刑(圖)
12月2日,黃之鋒(左)、林朗彥(中)和周庭被香港法院判入獄服刑。(圖片來源:PETER PARKS/AFP/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0年12月2日讯】12月2日,香港法院以控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三罪名,宣判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和成員周庭分別監禁13.5個月、7個月和10 個月。
據香港《立場新聞》報導,12月2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判黃之鋒、周庭和林朗彥入監服刑,並拒絕他們上訴保釋。在離開法院前,黃之鋒表示「知道好難捱但會撐住」,周庭流淚,林朗彥則比較平靜。法庭旁聽人士以「加油」鼓勵他們三人。
今年6月底中共推出的港版國安法生效前,黃之鋒、周庭和林朗彥所在的政黨「香港眾志」宣布解散。黃之鋒曾擔任「香港眾志」秘書長,周庭曾任副秘書長,林朗彥是該黨最後一任主席。
台灣中央社報導,黃之鋒通過律師在社交媒體推特(Twitter)用英文寫道,遭判刑入獄13.5個月不是戰鬥的結束,在他們前面還有另一個戰場。將在獄中與其他勇敢示威者一起戰鬥,雖然不顯眼,但對爭取香港民主和自由是必須的。
聞知黃之鋒、周庭和林朗彥3人遭判監禁,泛民主派團體民間人權陣線前召集人岑子杰稱,黃之鋒3人遭判刑等很多事情顯示,當今香港出現嚴厲政治打壓的形勢。香港當局以嚴刑峻法「逼害」民主人士,在政治、新聞與教育等領域都存在嚴重不公平的打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