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包拯剛正不阿 激濁揚清(圖)


北宋名臣包拯剛正不阿,激濁揚清,被譽為「包青天」。(電視劇視頻截圖)

包拯是北宋仁宗時代的名臣,是歷史上著名的好官、清官。《宋史・包拯傳》記載:「拯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人以『包拯笑比黃河清』。童稚婦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師為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舊制,凡訟訴不得徑造庭下。拯開正門使得至前陳曲直,吏不敢欺。」

這個記載,不僅說明包拯剛毅為官,使「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而且為政多創舉,如他改革了訴訟制度。在北宋,平民要告狀,得通過「門牌司」層層上遞案件。刁滑的小官吏,就是利用這個機會訛詐百姓。包拯裁撤門牌司,人們可以直接接觸辦案官員,使「吏不敢欺」。

包拯的剛正不阿、一心為公、兩袖清風、明察秋毫等品質與為政行為,不僅在歷代影響都很深遠,對今人亦不無啟迪。

激濁揚清剛直

包拯,字希仁,安徽廬州人。北宋天聖進士,先後任天長縣令、權開封府、監察御史、龍圖閣直學士、樞密副使等職,人稱「包青天」。監察御史掌管監察百官、巡視郡縣、糾正刑獄、肅整朝儀等事務,包拯任監察御史,曾直面天顏三諫反對超擢張堯佐。

張堯佐是宋仁宗寵妃張貴妃之父張堯封的堂兄,志大才疏,為人淺薄,卻憑藉張貴妃的這層裙帶關係,在仕途上春風得意。最初,張堯佐被委任為「三司使」。包拯極力反對,向皇帝諫議說,像張堯佐這樣的人,就連小官也沒有資格做,更不用說「三司使」這樣顯赫的大官了。但是,宋仁宗一心想討張貴妃的歡心,不但不理會包拯的諫議,反而又加封張堯佐為節度使。

包拯非常痛心,繼續上諫,堅持怒責張堯佐,可是仁宗仍然置若罔聞。到了第二年,更加封張堯佐出任宣徽南院使。包拯第三次向皇帝進諫,痛加陳詞,甚至在朝廷上跟皇帝當面辯論起來,終於迫使皇帝罷了張堯佐的官。張貴妃老大不高興,一再在仁宗耳邊吹風,為其伯父張堯佐說情。宋仁宗告訴她說:「包拯進諫時,唾沫直濺到朕的臉上!你只知道宣徽使、宣徽使,就不知道包拯他還在當御史!」

宋祁是北宋文學家。天聖二年進士,官翰林學士、史館修撰。曾上疏認為國用不足在於「三冗三費」,三冗即冗官、冗兵、冗僧,三費是道場齋醮、多建寺觀、靡費公用,主張裁減官員,節省經費。並與歐陽修等合修《新唐書》(《新唐書》大部分為宋祁所作),書成,進工部尚書,拜翰林學士承旨。卒謚景文,與兄宋庠並有文名。宋祁本是殿試時的狀元,宋庠為探花,但章獻太后劉娥不同意,謂弟不可以先兄,將宋庠定為狀元,而置宋祁為第十名。世人稱譽兄弟倆為「雙狀元」,分別稱為「大宋」、「小宋」。

宋祁詩詞語言工麗,因他的《玉樓春》詞中有「紅杏枝頭春意鬧」句,世稱「紅杏尚書」。王國維曾讚「『紅杏枝頭春意鬧』,著一『鬧』字而境界全出」(《人間詞話》)。

但宋祁的生活作風極差,奢糜享樂,痴迷於蓄妾納妓。他在任益州知州時,每頓飯必不少於三十六味菜,其中有十二味葷菜,十二味素菜和十二味半葷半素的菜。他還養著三十二名侍女,分別為他搖扇、捶背、敲腳。在他下榻的床邊,每夜都有一名丫環通宵守候,照顧他的隨時需要。

宋祁又十分好色,稍有姿色的良家少女一旦被他看上,他必定千方百計地將她納為小妾。他道德敗壞,醜聞很多。後來,宋祁回到朝廷,被任命為主管財政的「三司使」。包拯多次向皇帝上書揭發宋祁的醜行,終於使朝廷罷了宋祁的官。

「三司使」張方平也是被包拯參倒的。張方平早年多作古文,善論時事,享名一時。他對眉山蘇洵及其子蘇軾、蘇轍都十分欣賞,並積極為之延譽。曾推薦蘇軾為諫官。包拯參張方平的理由是抨擊其假公濟私。

宋仁宗嘉祐四年(1059年),京城開封發生一起因房屋歸屬產生的糾紛案。當時京師有個叫劉保衡的富商開了一家酒場,但卻經營不善,欠下官府一百餘萬兩酒曲錢。主管國家財政的「三司使」張方平屢次派人督催劉保衡還債,劉保衡自然不敢與官府抗衡,不得不變賣家產以還債。劉保衡的房屋甚是豪華氣派,張方平在劉保衡拍賣家產時,以較低的價格買下了他的房屋。

這件事後不久,平地再起風雲,劉保衡的姑姑到開封府告狀,說劉保衡並非劉氏後代,而是一個無賴地痞,無權賣掉劉氏祖宗基業。開封府派人調查後,發現劉保衡姑姑所說的情況屬實。如此一來,當初購買劉保衡房屋的三司使張方平就成了風口浪尖的人物,嫌疑極大。包拯當時任御史中丞,立即上書彈劾張方平,指責他身為三司使,卻乘人之危,賤買所管轄富民的住宅,寡廉鮮恥,實在駭人聽聞,如此小人,朝廷不能委以大任,處之以高位。張方平因此被免去了「三司使」的職務。

淮南轉運使張可久利用職權,「興販私鹽一萬多斤」。案情揭發後,張可久被送交大理寺審理。按法例,販賣私鹽的罪行輕重,是依照查獲私鹽的數量來定刑的。數量越多定罪越重。張可久非常狡猾,每次販賣私鹽,數量雖多,但是轉手迅速,從來不留倉儲,被查獲的數量並不多。大理寺在判刑時,也無計可施。包拯主張不能過分拘泥成法。他說,張可久身為轉運使,竟然目無法紀,公然販賣私鹽,如果以「見捉獲斤兩條貫定斷」,則「議罪必輕」,因此要求「特於法外重行遠地編管」,加重處罰。在包拯的堅持下,張可久受到嚴厲制裁,被流放到邊遠的荒蠻之地去了。

有一個叫任弁的官,也撞在包拯的槍口上了。任弁在擔任汾州知州時,役使一百多名兵士為他做私家工作,佔用的工役達二萬三千六百多個,折合細絹一千六百餘匹。根據宋朝的法律,這是一種非常嚴重的罪行,不僅要做出賠償,罰銅十斤,還要充軍到三千里外的邊疆去。仁慈寬厚的宋仁宗體恤任弁對朝廷有功,御筆一揮,免去了他發配充軍三千里外的刑罰。包拯上書據理力爭,他說,作為知州這樣的大官,利用職權,公器私用,知法犯法,不能隨便減輕對他的懲罰。皇帝不得不收回了成命。

包拯還留下了一則七鬥王逵的故事。王逵在任地方官時,橫行不法,隨意增派各種名目的苛捐雜稅,僅其中一次就多收了三十萬貫。他把搜刮來的錢財,大量賄賂京官,謀取私利。他的吏治手段非常殘忍,並且隨意殺害百姓。在他任湖南路轉運使時,百姓聞風逃散,紛紛躲藏到深山密林的洞穴裡,逃避迫害。老百姓對他恨之入骨,但王逵一直受寵於上,平步青雲,甚至升到淮南轉運使的高職。包拯為民請命,七次上書朝廷罷免王逵,而且言辭一次比一次猛烈。在包拯的不斷彈劾下,民怨甚大的王逵終於被削職了。

在官場,敢於堅持原則激濁揚清,是最可貴的品質。這一點,包拯做到了,而且做得很出色,可謂戰果纍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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