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雙城區法院法官郝劍遇刺身亡(圖)
哈爾濱一男子因不滿離婚判決殺害法官。(圖片來源:網路)
【看中國2020年11月17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黑龍江哈爾濱市一名男子因不滿離婚判決,將雙城區法院周家法庭庭長郝劍刺殺身亡。目前,涉案男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據財新網報導,11月13日中午,哈爾濱市雙城區法院周家法庭庭長郝劍,被一起離婚案件當事人吳某仁刺殺身亡。16日,據雙城區公安分局通報,吳某仁供認,因不服離婚判決,酒後持尖刀將郝某刺傷致死。
據目擊者潘先生稱,行凶男子50多歲。被殺害的法官當時剛開完庭,吳某仁將其拽進收發室後,二人發生爭執。潘先生進屋後看到,吳某仁手持剔骨刀,法官已被捅傷。潘先生將受傷法官攙扶到其他房間後欲打電話報警,「電話還沒有打出去,就發現人已經不行了;往醫院送的時候,他已經無法行走了。」
11月16日消息,嫌疑人吳某仁已被警方逮捕。
上游新聞報導指,吳某仁哈爾濱雙城區人。2020年7月8日,吳男被妻子起訴離婚,由周家街道法庭庭長郝劍負責審理,9月17日一審判決二人離婚。吳男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期間多次找到郝劍對財產分割部分提出異議,並索要法庭留存的其住所房產證。
案發當天中午,吳男從家中攜帶一把刀,再次找到郝劍索要房產證未果後,掏出事先準備的刀,一刀刺中郝某胸部。
有網民評論說,看看當初審判的是否公平,不能因為被殺就一了百了,還原事情真相才能讓百姓信服。
此前,大陸曾發生過多起法官遇刺、遇害事件。
2006年1月6日,甘肅民樂縣錢文昭因法院判決不公,身綁炸藥闖入縣法院引爆,導致5死22傷。
2006年4月5日,四川廣元殘疾人士夏玉開在中級法院引爆炸藥,與一名法官同歸於盡。
2010年6月1日,湖南永州郵政儲蓄支行守護押運隊隊長朱軍用衝鋒槍掃射法庭,當場造成3名法官死亡、3名法官受傷。朱軍與前妻離婚為財產分割鬧上法庭,認為法院判決不公。
2015年9月9日,湖北十堰中級法院四名法官被捅傷。時年43歲的胡慶剛在領取他和十堰方鼎汽車車身有限公司的勞動爭議訴訟二審判決書後,持刀先後捅傷湖北省十堰市中級法院4名法官,其中一人重傷、一人輕傷、二人輕微傷。
2016年2月26日,北京市昌平區法院女法官馬彩雲突遭持鋼珠槍的兩人的射擊,其丈夫也受傷。凶犯之一繫馬彩雲審理的一起離婚後財產糾紛案件的原告。兩人已在槍擊馬彩雲之後自殺。
2017年1月26日,廣西陸川退休法官傅明生遭殺害,行凶者龍建才是傅明生22年前審理的一起離婚糾紛案件的被告。1994年7月,龍建才的妻子陳某訴至法院要求離婚。陸川縣法院沙坡法庭開庭調解,傅明生時任該庭副庭長,並擔任該案審判長。1994年底,法庭判決陳某與龍建才離婚。後龍建才不服提起上訴,被駁回。
中國大陸在中共暴力統治下,冤案堆積如山,冤民遍地。由於中共實際撐控了政軍警特公檢法司監獄媒體文化教育宗教,亦即撐控一切資源,而由「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造成絕對腐敗」的政治學定律可以推論出「不受任何有效力量制約的絕對權力則必然導致絕對腐敗和絕對殘暴」。中共專制暴政正是此種不受任何有效力量制約的絕對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