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政部長撰文透露房地產稅立法情況(圖)
中國徵收房地產稅於情於理都不合適。(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20年11月11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正鑫綜合報導)中國財政部部長劉昆撰寫《建立現代財稅體制》一文,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在「十四五」時期將繼續推進。不過徵收房地產稅於情於理都不合適,容易激起民憤,也是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不得不憂慮的事情。
房地產稅早在2015年就列入官方的立法規劃,由於房地產稅將針對個人自有住房徵稅,因此備受各界關注,目前房地產稅的立法工作仍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會同財政部研究起草中,尚未對外公布徵求意見稿。
劉昆的文章在談房地產稅時提到: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的原則,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
11月10日,據《第一財經》報導,多位財稅專家表示,由於房地產稅屬於地方稅種,因此由地方政府在法律範圍內,根據地方實際情況來決定具體實施方案,包括房地產稅開徵時間、具體稅率等。房地產稅徵收,可能採取先城市後鄉鎮、先市民後農民、先企業後個人策略逐步實施。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房地產稅有望在「十四五」時期完成立法,但會授權地方政府自主決定是否實施,估計不會普遍開徵。
事實上,「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是官方近些年的標準說法。
5月18日,中國官媒《新華社》發布《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其中最令市場關注的是財稅方面的表述,此次文件著重提了三個稅種改革:研究將部分品目消費稅徵收環節後移,建立和完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
官方財稅法專家表示,房地產稅立法較為複雜,需要考慮社會共識、納稅人承受能力等多種因素擇時推出。房地產稅如果開徵,將被定為地方政府的稅種。作為中央稅種的消費稅部分稅目征管後移,在對存量部分核定基數後,增量收入也被國務院明確原則上歸屬地方政府。
儘管北京當局頻頻提出房住不炒(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樓市定位,在中國經濟下行、財政捉襟見肘的驅使下,地方政府近年來仍然依靠賣地填補財政短缺。
財經分析人士認為,房地產稅早在幾年前就被列入了立法計畫,但遲遲沒有進展。當局之所以不斷提及這項立法工作,是因為地方政府赤字已經幾近失控。
華盛頓信息與戰略研究所所長李恆青此前對《自由亞洲》電臺說,「中國房地產業按理說根本不存在稅基。比如你收物業稅的前提是什麼?前提是這個物業是有主的。那麼中國房地產的主人是誰?人們持有的房產證不是永久性的,只有幾十年的產權。」
房地產本身具有高風險、高泡沫、去實體化,也阻礙了實體經濟的發展。越來越高的房價透支了居民的消費能力,房地產業產生的虹吸效應將全社會的財富裹挾,抬高了實體經濟的成本。房地產業的過度繁榮捆綁了政府、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吹大了房地產泡沫,積累了金融和債務風險。
《看中國》特約評論員任重道撰文指出,事實上,中國歷史上早就有徵收房產稅的先例,並因此一代皇朝差點滅亡:唐朝德宗李適即位後,
主管賦稅的戶部侍郎趙讚因朝廷財政的窘迫局面,向德宗奏請實行「稅屋間架、算除陌錢」的房產稅。但是,這卻給貧窮人家和富家大戶都造成了沈重的負擔。後發生兵變,唐德宗倉皇出逃,房產稅實際推行的時間只有半年。
以史為鏡,可知興衰。現在中國的房價真降下來,地方政府害怕釀成群體事件,銀行害怕棄房斷供的人增多,房地產商害怕高價拿地沒辦法開發,買房的人也害怕,相關部門也害怕,但房價真繼續漲大家更害怕,這也成為習近平不得不考慮、不得不面對的問題。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