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變被告 被警暴女記者昨被捕(圖)


今年5月20日,「娛賓」女記者KY(左一)在議員尹兆堅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控訴警察暴力,期間難忍悲傷,多次失聲痛哭。(圖片來源:看中國直播截圖)

【看中國2020年11月6日訊】今年5月10日旺角爆發衝突,來自網媒「娛賓」的一名女記者KY在採訪期間被捕,其後她在女廁內遭警員近距離多番噴射胡椒噴劑,被警員以膝壓頸。惟原告變被告,昨日「娛賓」在臉書上發佈通知指,該名女記者被警方上門拘捕,懷疑與當晚事件有關。 KY在昨日下午 5 時獲准保釋,下周一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據《立場新聞》報導,「娛賓」指己委托律師跟進時間,如有消息會及時公佈。警方拘捕 KY 的罪名是阻差辦公,當日KY被捕後要求送院,扣查48小時後拒絕接受警方保釋條件,無條件獲釋;警員昨日上門拘捕,期間並無搜屋。

警察公共關係科回覆《立場》指,警方於今年5月10日拘捕一名26歲姓何女子,她涉嫌在旺角洗衣街一公廁內拍照,警方曾警告其停止拍攝,惟她拒絕合作;經深入調查和徵詢法律意見後,故決定拘捕該名女子,涉嫌抗拒警務人員命令。

今年5月20日,「娛賓」女記者KY獲釋後,在議員尹兆堅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控訴警察暴力,期間難忍悲傷,多次失聲痛哭。KY表示,當晚因生理需要進入洗衣街公園女廁,發現裡面有防暴警員正在給兩名女生綁索帶。她看到後馬上拍攝下來,但遭到警員奪走相機,並被推向牆邊稱她犯法。其後多名警員過來對她的臉部噴射胡椒噴霧,後來四至六名防暴警員強行將她按在地上,期間繼續近距離向她面部噴射胡椒噴霧。

KY稱,當時有男防暴不停叫她「黑記、曱由」,其後有人騎在她的背上,有人用膝蓋壓她的頸部,當時她一度呼吸困難,她曾高喊要救護車。在場警員還踢她的頭和後背,用警棍擊打她的頭部。

之後她失去意識。恢復意識後,她發現自己趴在地上,雙手被綁在身後。她要求在場警員清洗胡椒噴霧,其後招到警察用水從頭頂由上而下淋下來,過程中導致她呼吸困難、氣促。

KY經過事件後情緒波動很大,需要看醫生,失眠,要服用安眠藥才能入睡。

KY說,等到洗完,才可以睜開眼。看到女廁內有幾個男防暴警員出出入入。之後,她被安排到對著風扇的凳子上坐著。本已濕身的她被風扇吹到不適,但警員稱要為該她「降溫」。之後,有警察告知KY,現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名拘捕她。

對於KY經歷的總總不公,「娛賓」 發聲明陳述事件之外,更指警方近月無限擴大封鎖線,並用封鎖線包圍記者,迫使記者只能在特定範圍內採訪,採訪自由受限,警方甚至更改《警察通例》,「種種對傳媒的打壓罄竹難書,香港人亦歷歷在目。」
 

本文留言

相關文章


近期讀者推薦